越位規則到底都合理公平嗎?這個真不好說,很多越位的判罰其實都在消極比賽節奏,使比賽不精彩,在這個有鐳射槍測距儀年代裡,裁判、邊裁都是靠越位規則在球場上耍威風、混飯吃的。
大多比賽都是鼓勵運動員積極拼搏,努力爭先拼搏的,但足球運動卻是特例。首先球員在場上要進攻射門進球,這可以說是本能表現,由於野球前鋒總是呆在對方家門口附近等著傳球射門,於是就產生了越位規則,發展到現在越位規物極必反,有些是很不合理的。
這個規則說穿了就是不許進攻方賴在防守隊員前面“守株待兔”,那現在測距儀很方便,測測不佔便宜就是了,可邊裁直線站位判斷法,就有點扯淡了:稍微在邊線越過了防守隊員都算越位,在邊線進攻方根本佔不到越位便宜,還有前鋒背對球門稍微越位都是很難獲利的,越位規則就起到了反足球比賽的一側,換句話說越位規則就是束縛足球運動發展了。
還有足球比賽後衛以屁股擋人不去踢球,在角球區域護球不踢球,都是消極、無能的表現,都應該判阻擋犯規,應該判罰離場3分鐘~5分鐘,而總是不進球,有一方烏龜王八不出動,角球特別多,最後比賽是0:0,其實觀眾的都看得很明白,過分防守的一方雖保了平局,但實際如果以評分制的話,就是輸了,非得進球算贏也很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