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編輯解答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退役軍人,現在退役回來一經三年了,身邊很多戰友說自己在安置地基本上會經常組織他們參加預備役的訓練和其它工作,每月都有補助,我想問下這個每個地方不一樣,還是啥情況呢?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等相關規定:
除達到退休條件及因傷病殘等原因退出現役的官兵不再適合服預備役外,其他退出現役的幹部、士官、義務兵一般都要轉服預備役。
根據相關規定,退出現役被確定轉服軍官(士兵)預備役的退役軍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單位報到或者到居住地以後的30(40)天內,應當到安置地縣級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士兵)登記,履行其預備役軍官(士兵)的職責和義務。
參加預備役訓練及工作的話,是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需要以當地的通知為準,你可以諮詢一下安置地人武部門或退役軍人事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