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美國或者加拿大這些國家,釣魚或者打獵是需要考執照的,沒有釣魚證是不可以隨意捕撈的。有些地方不需要釣魚證,但釣什麼魚,釣多少,都是有規定的,不是隨便就可以去釣的。
而且在美國岸邊釣魚也是個碰運氣的事情。一方面州政府部門的公園網站會定期告訴大家那些水域現在什麼魚比較多,也有通知說在哪個湖裡最近投放了多少萬條魚,讓大家去釣。
另一方面有一些app,告訴你哪些地方有什麼魚。但最靠譜的,還是漁友告訴你哪裡有什麼魚。像石斑魚我感覺是一種群居的魚。某個地方多,但你連續去幾次,就釣光了。所以這個時候就需要開船來釣魚,基本上一個位置5分鐘釣不到魚,就果斷換位置,所以一兩個小時下來,不可能釣不到魚,但岸邊釣魚就難說了。
一般的釣魚證類似這種,各個州的還不太一樣。如果違反了政策會發生啥呢,下面就是一個例子。
某國有些老人為了替子女照顧孩子,也不懂什麼英文,就出國了,照顧孩子之餘呢,看到這美國大好河山裡這麼多魚啊,傻傻的沒人撈,覺得可惜呀,拿著釣魚竿就直接去拽魚了。
正釣的起勁兒呢,不巧剛好被巡邏的漁政警察發現了。警察你這一看啥證都沒有,再一看,釣了這麼多魚,好多是違反規定的,不是這個時間可以釣的。
美國漁業警察執法可是很專業的(國外的自然資源保護法非常詳細,什麼時間點釣什麼魚,什麼地點釣什麼魚,多大的魚,都有詳細規定的)開始執法,老人一看情勢不對,那也是是階級鬥爭經驗異常豐富啊,拿出在國內那一套,立馬開始裝瘋賣傻,撒潑打滾,
結果美國警察也很認真啊,懷疑她精神有問題,就直接叫來了救護車,直接拉到醫院裡去。並且警察申請了精神鑑定,鑑定期間安排專人看護,充分體現了美國的人道主義精神,好吃好喝的照顧著,老人也挺開心的,這看護水準真不錯呀,(不拋棄不放棄)但是不準離開醫院,來來回回折騰了2個多月,全身有毛病沒毛病,都檢查了一圈。終於檢測結果出來了,沒有精神問題,於是開開心心的回家了。
沒過幾天擔保的兒女收到將近3萬刀的賬單,人民幣近16萬!可把人家嚇壞了,仔細看著賬單,充分體現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專業精神,沒有什麼是天上掉餡餅的事,如果掉了,那可能是你還沒收到賬單。賬單上寫的很清楚,條目很多,包括精神鑑定費,因為不是永久居民所以一切自費,看護費,專家費,伙食費,還有社群治安費,因為是兒女擔保過來的,所以擔保人要去移民局解釋並支付全部賬單。
後來兒女不服上訴,法院維持原判,又追加老人出門,擔保人必須陪同,並承擔一切後果。看看,這就叫精細化管理,這就叫法律的可執行性,這一套操作下來,哪個大爺大媽還敢撒潑打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