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6月2日,賀龍帶領紅軍到達五峰縣清水灣,住在一個名叫許子珍的郎中家裡。下午,賀龍在藥櫃前門鋪上睡覺。他突然醒來招呼警衛:“只怕谷志龍他們在搞策反吧,快去看看!”說完又倒在鋪上睡了。警衛連的人一聽,慌了,連忙在屋外架起了3挺機關槍。賀龍的副官剛準備出去打聽情況,就有人報告:“谷旅長準備把隊伍拖走,揹包已經打好。”這樣,警衛連把谷旅長和他手下的幾個人押來了。原來,谷志龍與賀龍同是桑植縣洪家關人,因賀龍的姑媽和大姐賀英均嫁谷氏族人,所以谷志龍與賀龍算是姻親。1927年夏,谷志龍拉起一支百餘人的土著武裝,號稱“自衛團”,自任團長。1928年春,賀龍重返湘鄂邊,谷部與賀部聯合襲擊攻打洪家關的國民黨四十三軍龍毓仁旅。在戰鬥中,谷志龍左眼受傷失明。
1929年3月,谷部被紅四軍收編為獨立第二旅,谷志龍任旅長,這個旅人數不多,只有幾百號人。谷志龍參加紅軍後,雖作戰驍勇,但舊習不改,常抽鴉片,屢犯軍紀。賀龍一面耐心教育,一面用其所長。1930年春,紅四軍東進,準備與洪湖紅六軍會師。5月,在松滋、石門遭到國民黨軍隊、團防的阻截。紅四軍決定在石門圍殲羅效之團防,但在戰鬥的關鍵時刻,一直不願隨軍東進的谷志龍為儲存自己的實力,在敵人殘部拼死突圍之時,竟擅自指揮部隊讓開口子,致敵逃脫。當紅四軍返回五峰清水灣休整時,谷志龍自知違犯軍令,難逃懲處,便策動獨立二旅舊部拖槍逃跑。谷志龍被押來後,賀龍並不想殺他,心想紅軍隊伍弱小,挽救一個人,就多一份力量;另一方面,念及舊情,在他困難的時候,谷志龍沒少幫助他。 賀龍的好心谷志龍並不買賬,他口出狂言,死不認罪。逮捕谷志 龍等人的第二天上午,賀龍在許家藥鋪主持召開前委擴大會議。賀龍 列數谷志龍的罪狀:不聽指揮、拖隊逃跑、強姦婦女。第二路指揮覃輔臣站出來氣沖沖地說:“把他辦了,明證其罪!”賀龍問其他人同不同意,其他人都喊“同意”。眾意難違啊,雖有惻隱之心,但事關紅軍 大事,怎能顧及舊情呢?賀龍只好“揮淚斬馬謖”,將谷志龍處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