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垂釣者看不上眼的小麥穗魚,沒想到竟成為貴州兩名男子心中永遠的痛!
據“貴陽晚報”報道:貴州銅仁兩名男子在玉屏茅坪村舞陽河段垂釣,兩人打了三支魚竿,一共釣了47條麥穗魚,平均體長在5公分左右。這樣的麥穗魚,一般情況下都被釣魚人視作是雜魚,很多人釣到之後隨手就扔在河邊,但就是這些不起眼的小魚,卻讓兩名男子徹底栽了!
據稱,當地相關部門發現二人在舞陽河段垂釣後,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罪名,將其控制起來!兩個垂釣者萬萬沒有想到,幾條小魚就讓自己成了“罪犯”,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在一般人看來,釣了幾條几乎沒人能看上眼的麥穗魚,就被抓了?這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相關部門將兩名垂釣者控制,並非師出無名。原因就是這兩人使用違規釣具,在禁釣區域內垂釣。
根據報道,兩名垂釣者使用真餌復鉤釣具,在舞陽河中垂釣。舞陽河是長江支流沅江的支流,起源於貴州甕安,經玉屏流出貴州。自禁漁以來,長江很多支流也全面禁止捕魚,舞陽河就在其中。對於休閒垂釣,農業農村部也釋出了《禁用漁具名錄》,其中真餌復鉤釣具(魚鉤數量≥7枚)在禁用之列。
真餌復鉤對釣魚人來說,其常見的形態就是串鉤,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釣具,一般被用來垂釣類似白條魚等小型中上層魚類,沒想到就是這個不起眼的釣具,讓兩名釣魚人成了“罪犯”。
只是釣了幾條麥穗魚,結果就被抓了,這個事情也引起不少人的熱議。網友“黃河漁夫”稱:“沒想到垂釣竟然成了一份危險職業……”
“這樣的小雜魚是害魚,喜歡吃魚卵……批評教育一下就行了……”
“只是幾條小魚,又沒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這樣是不是有些過分了……”
“看來以後釣魚要自己挖一個魚塘了……”
看來網友們對這樣的結果,還是保留了自己的看法:釣幾條小魚就算有錯,但終歸是沒有造成破壞性的結果,應該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這樣才是以人為本。
不過也有一些網友認為“小魚也是魚”,雖然只是幾條小魚,但只要違反了相關規定,就應該加以懲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人人都認為釣幾條小魚沒事,而去破壞規矩,這無疑是開了一個壞頭。
小編認為,網友們的看法都沒錯,一邊是站在“情理”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情,另一邊是站在“法理”的角度去看待它,最終得出的結果卻截然不同。
究竟是“情理”大還是“法理”大?這需要一個合理的尺度去平衡。
47條小魚,對於生態環境而言,影響微乎其微,如果用吹毛求疵的眼光,去對待一些看似可大可小的事情,那一切事情皆可無限放大,但這是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恐怕並不是。
另外,關於此次兩名男子所使用的“真餌復鉤”,並非在一切水域都不能使用。
根據要求,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中,“真餌復鉤”才被禁止使用。何為重點水域?除了長江干流之外,嘉陵江、烏江、漢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陽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一般情況下被視為長江重點水域,舞陽河作為沅江的支流,算不算重點水域,這是值得商榷的一件事情。
但不管怎麼說,所有人保護長江魚類資源的出發點都是好的,只是結局可能並不那麼完美。小編認為,休閒垂釣對漁業資源的影響微乎其微,電捕魚、絕戶網才是保護魚類資源過程中的主要矛盾。
垂釣者僅僅釣了幾條小雜魚,更應該以一種“雙贏”的做法去處理,而不是讓垂釣變成一種“危險職業”。比如讓垂釣者組織放流進行生態補償,並承擔魚類資源保護義務宣傳工作等等,這無疑是生態保護效果最大化的做法。
雖然小魚也是魚,但人更應該得到尊重。對於這件事情,網友們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