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戰末期的時候,日本軍隊在各大戰場上幾乎是屢戰屢敗,再加上美國兩顆原子彈的轟炸,加快了日本投降的腳步。1945年日本天皇透過廣播的方式向全世界宣佈戰敗投降,所有日軍都放下了武器,脫下了軍裝,踏上了回國的路。當然也有一些日軍並不願意接受投降,仍然拼死抵抗,因此當時日本戰敗後將近有200多萬日本俘虜。
我國對這些俘虜給予了最好的優待,將他們聚集起來安置在了俘虜營中,每天好吃好喝地給他們送去,和日本對待俘虜的方式簡直就是天壤之別。期間我國多次和美國協商將這些日本俘虜遣送回國,不得不說我國對這些作惡多端的日本俘虜確實非常的仁慈。
在遣送他們回國的時候,我國明確表示身上不允許攜帶這3樣東西,一旦發現就馬上當場槍決,那麼是哪3樣東西呢?首先第一樣東西就是武器,第二樣就是黃金、第三樣就是屬於我國的文物。
武器在日本宣佈投降後都是要被繳械的,而黃金和文物這兩樣東西都是他們侵略我國的時候搶走的,所以這三樣東西都不能帶走。
戰後到現在,我國很多地區都挖到了文物,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當時日軍藏起來的,他們的可惡行徑簡直讓人髮指。同時日本是一個最討厭弱者的國家,因此很多日軍回國後受盡了白眼,因為他們是失敗者,當然也有一些日本俘虜自願留在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