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空中戰機的發展歷程,從購買到仿製,從改進到國產,一路走來歷經坎坷,許多次都面臨極其困難的局面,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為提升空中戰機的作戰能力,許多款戰機開始進行更新和改進,
但當時的主力戰機殲七卻因資金問題險些失去了提升戰力的機會,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中國方面是如何解決這件事的,為何說阿拉伯國家約旦送來了“神助攻”,中國戰機殲七的發展程序又是怎樣的呢。
二次大戰結束後,世界航空工業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尤其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的朝鮮戰爭更是催生了噴氣式戰機替代螺旋槳戰機,包括美國、蘇聯、英國、法國在內世界大國紛紛加緊研製和生產更先進的超音速戰鬥機,
而蘇聯於1958年開始裝備部隊的米格-21戰鬥機則是其中的佼佼者,它是由蘇聯米高揚設計局設計的第二代超音速戰鬥機。1960年蘇聯方面出於戰略考慮,意圖緩和一下日益緊張的蘇中關係,便透過蘇聯駐華大使館方面,向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傳達了蘇聯政府的意見,即如果中國需要,蘇聯可以向中國提供米格-21Ф-13型飛機。
次年的2月份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甚至致函毛主席,進一步表達了蘇聯願意轉讓米格-21Ф-13飛機的製造權,希望中國派遣代表團來協商此事。主席自然是敏銳覺察到了蘇聯方面的主動示好,肯定事出有因,或者附帶額外條件。果然,當年12月蘇聯政府就表示從亞洲戰略佈局的考慮,準備賣給印度尼西亞一批米格-21飛機,並與中國政府協商,要求透過中國將這批飛機轉到印度尼西亞去。
主席考慮到,儘管中蘇關係惡化不可避免,但我國空軍和航空工業的發展同樣重要,這次的機會不能輕易錯過。隨後中國政府派遣空軍司令員劉亞樓為團長的談判團去往莫斯科。經過多輪緊張的談判,面對蘇聯方面的刁難,我方代表堅持原則,據理力爭,最終取得談判成功。中國引進先進的二代戰機,不僅打破西方世界和蘇聯對我國的技術封鎖和禁運,而且為我國追趕世界先進水平贏得一次難得機會。
但談判合同達成了,並不代表中國馬上就能獲得空軍力量的提升。隨後而來的飛機零件、設計圖紙的交付,以及翻譯工作,中方人員就面臨極大挑戰。此前由於蘇聯突然撤走了在華的援助人員,這次米格飛機,我方索性拒接了蘇聯派遣顧問的要求。
米格-21Ф-13型飛機是蘇聯米格-21系列的一種單座、輕型、超2倍音速晝間前線殲擊機,具有三角形機翼和全動式水平尾翼,具有良好的高空、高速效能。按照協議規定,1962年8月開始,該飛機的相關技術資料陸續運到中國飛機工廠,全部資料達到了13噸重,翻譯和校對工作量非常大。
但更致命的是,蘇聯人居然“缺斤少兩”,欠交技術資料共達256項,特別是缺少關鍵性技術資料。不僅如此,購買的米格-21Ф-13型飛機樣機和15架該機型的元件、器材和相關裝置,也因為包裝粗糙等問題,有些根本無法使用,當時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克服了極大的困難和風險,完成了米格-21Ф-13型飛機的組裝工作。
1964年3月31日,第一架米格-21Ф-13飛機按照預定計劃組裝完成,一個月後我軍王牌飛行員葛文墉順利完成了首次試飛,中國人依靠自己的力量,用蘇聯寄來的散件組裝了第一架二代戰鬥機,其各項效能指標均達到了原設計要求,1964年11月該項機型正式被改為殲7型飛機。
殲7飛機結構複雜,共有2萬多項零件,近200項新結構、新工藝和新材料。飛機設計人員和技術專家,敢於創新和攻堅克難,自行編寫全機工藝規格1.8萬多份、自行設計和製造工藝裝備2.16萬套、各項試驗裝置177項。試飛成功後,下一步便是完成飛機的正式量產,這項任務交給了瀋陽飛機制造廠,周總理曾親自視察,並作出批示“一定要重視產品的質量”。
1965年11月28日,國產殲7的0002號飛機總裝完畢,次年1月初,國產殲7的首次試飛到來,還是由我軍具有豐富經驗和高超技術的葛文墉飛行員擔任試飛員。整個試飛的過程和各項技術動作非常順利,4月13日全部科目試飛完畢,試飛結果表明:飛機的安定性、操縱性良好,飛機的技術、戰術效能均達到設計要求,有些效能甚至超過了米格-21Ф-13樣機的水平。
12月28日,航空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批准殲-7定型並投入批次生產,在殲7的定型報告中,這樣寫道“可以提供空軍、海軍航空兵部隊訓練和作戰使用”。殲-7飛機的試製成功,標誌著中國航空工業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中國的飛機工業緊跟世界先進水平,跨進了二代戰機的序列,大幅度提升了我軍空中作戰的水平。
但後續我國空軍戰機的發展卻陷入了“困境”,由於國內不安定因素的影響,殲7戰機後續的改進設計工作陷入了停滯,直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相關的改進設計才開始恢復,而這個時間內包括蘇聯和西方國家在內的許多戰機均完成了更為先進的裝置更新,擺在中國空軍面前的難題非常大。
殲7戰機作為中國從蘇聯仿製的最後一代米格戰鬥機,隨著七八十年代中蘇決裂後,雙方便再無軍事武器的交流,不僅如此為了防禦這個北方大國可能的侵犯,我國的重工業發展開始向著國家西南地區轉移,而殲7的製造工作也由瀋陽飛機制造廠轉變為了成都飛機制造廠,至於殲7未來的發展,便走上了一條“魔改”的道路,其改進型號花樣翻新,令人眼花繚亂。
作為當時我國最先進的戰機,殲7剛開始試製時,就已經被列入對外軍援的目錄,這也是基於當時國家外交戰略的一種考量,當年的殲7原型從1967年開始在沈飛製造,到1970年停產,一共也就交付了39架。
改革開放後,我國同西方社會國家的關係緩和,尤其是中東阿拉伯世界戰爭不斷,更促進了中國武器的對外出口,當時的第三次中東戰爭,阿拉伯世界損失慘重,與以色列直接接壤的埃及更是元氣大傷,急需補充新的空軍裝備,埃及那會與蘇聯的關係也開始鬧僵,買不到蘇式武器,便將目光投向了中國,埃及政府在1979年1月向中國提出援助了空軍裝備的要求,並在次年的4月份雙方簽訂了一份金額高達兩億多美元的合作,中方則需要向埃及出口60架殲7戰及其相關裝置,中國的武器可謂是“物美價廉”的代名詞。
埃及購買的殲7交給了成都飛機制造廠負責,並在先前型號的基礎之上改進,並命名為殲7A型戰鬥機,80年代殲7A型戰鬥機累計出口到埃及90架、阿爾巴尼亞12架、坦尚尼亞16架,後來根據埃及方面的要求,進一步將安全性低的帶離式彈射系統改為正常的拋蓋式彈射系統,提高了飛行員彈射逃生的可靠性。
但畢竟殲7戰機作為二代機,與美國、蘇聯為首的頂尖軍事強國還有一定的距離,成飛後來又改進了飛機,殲-7Ⅱ成為八十年代初中國空軍的主力戰機,其出口型則是殲-7B型戰鬥機,除了更換彈射座椅,還使用了法國產的“魔術”R500近距空空導彈,換裝延壽型渦噴7乙發動機,並改裝機載電子裝置和座艙儀表,飛機整體的壽命也得以延長,殲-7B型一開始出售給了約旦和伊拉克等中東國家,受到這些石油大國的廣泛好評。
之所以殲-7後續能有如此之多的改進型號並出口多國,更深層次的一個原因則是,國際大局勢的變化,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國家大力推進改革開放,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交流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增強,藉此機會中國方面也得到機會,充分了解到國外戰機的發展情況,但我們卻驚訝地發現國外戰機已經發展到了第三代,根據國外歷次戰爭的經驗研發的新一代戰機不再強調高空高速,反而更加重視中低空的機動性,相比之下殲-7已然落後於世界戰機的發展,後續殲-7的改進也以提高中低空效能為重點。
而我們的故事也從殲7最為重要的一次改進開始說起,屠基達是中國工程院院士,飛機設計專家,曾任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成都飛機工業公司總工程師、飛機總設計師,正是他參與主持設計了大量的殲-7戰機改進型,而這次屠基達總師的任務卻是與外國人談判。
1979年屠基達趕赴北京參加為殲-7改裝引進平視顯示器等航電裝置的對英談判。前面提到,由於中國同西方國家關係的改善,西方世界為了拉攏中國對抗蘇聯,在先進技術的輸出、特別是軍事技術的輸出方面,大幅度放鬆了限制。
1978年11月時任航空工業部呂東部長率20餘名專家去往西歐考察,並決定首先從西歐引進電子火控裝置,以提高我國航空電子技術水平,隨後航空工業部號邀請了英國馬可尼航電公司來中國談判,引起相關的航電裝置,並計劃在成飛的殲-7Ⅱ型戰機上改裝,而屠基達總師的這次任務便是如此。
當時,應用在我國生產的戰鬥機上,還是老舊的陀螺瞄準具,作為機炮空戰時代的產物,其有效作用範圍小,特別是當具有離軸攻擊能力的導彈出現後,陀螺瞄準具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空戰的要求,新興的平視顯示器對現在戰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屠基達總師的內心非常忐忑,一方面這次會談的物件是英國人,和社會主義國家打交道慣了的中國代表,面對這個老奸巨猾的資本主義國家,產生分歧是必然的,談判過程將充滿未知數,
另一方面屠基達總師面對現代化的航電裝置,他自己也瞭解不多,甚至可以說是“門外漢”。馬可尼公司方面則派出了常務董事及其助理率領的12人龐大代表團,其中也包括了公司下轄業務中的雷達、無線電、平顯等專家,可見英國政府非常看重這次同中國的軍售大單。
1979年3月3日在北京飯店的首輪談判開始了,果然不出屠基達所預料,談判僅僅過去了三天,他就感覺到許多事情與我方原來的設想不符合,一是中方希望購買現成品,並於當年就開始進行飛機的改裝工作,但實際上不可能這麼快開始;
二是我們想引進英方的脈衝多普勒雷達技術,英方則聽完我們關於殲-7的介紹後,表示殲-7的機頭空軍太小,且雷達技術需要英政府專門批准,還需要更多相關事宜的通報;三是我們想引進慣導技術,英方認為殲-7這類的飛機不需要,無法達成共識;
四則是我們希望先拿來裝置試改,飛機改成了再訂貨,英國人同樣不願意。除此以外,我方人員還面臨著技術業務水平劣勢以及語言障礙的問題,談判進展非常緩慢,從1979年3月份開始談起,到1980年6月份簽訂的合同,前後歷時16一個月,不算領導層的活動,雙方共談了十輪,這才最終敲定合同。
後來這項合同過渡到了屠基達總師所在的成飛,並開始落實,按照上級的要求,共為空軍裝備100架改裝的殲7飛機,引進裝置外加20%的備件,飛機改型由成飛設計,裝置裝機後的試飛中英雙方共同負責。
合同簽訂一個月後,中英雙方互相發出了政府批准的檔案,合同正式生效,飛機的改型工作、馬可尼的研製工作、雙方如何合作的談判、引進生產線的具體條款談判都緊接著開始推進。然而就在殲7改型開始上馬後,局勢則有發生了變化,這令屠基達總師感到異常驚訝。
1980年12月29號他突然接到航空工業部的電話,要求他火速到北京,有急事商討。屠基達馬上乘飛機趕到北京,31號上午趕到航空工業部領導的辦公室,在場也有好幾位部裡技術領導,他被告知“上級決定撤銷馬可尼引進專案”,屠基達的腦子嗡的一聲,這可是航空工業部和成飛一行人一年多的努力,怎麼突然變卦了?
部裡的領導介紹道,國務院要調整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在12月23號張愛萍副總理主持的會議上,決定從英國馬可尼引進的專案“停止工程、撤銷合同、不再談判”。
之所以國家方面作出這樣的決定,這和當時的大環境有著密切的聯絡,當時中國為了改革開放,提升國民經濟發展,一切都要讓道給國家經濟發展,就連國防軍工也不例外。當時的中國國防軍事發展非常困難,為了解決部隊的維持和發展問題,甚至國家默許了軍隊經商,也是那個時候我國的對外軍售業務也非常頻繁。
但這次好不容易談成的訂單,卻要違約,這讓屠基達難以接受,當時與馬可尼公司及斯密公司的兩個合同,預定金已經付出,有關銀行的信貸保險、手續費、保函費也已經付出,國內飛機改裝等費用已經發出,如果退合同,預定金收不回來,約有600多萬英鎊,加上國內費用,損失將達4000萬人民幣。
但對於屠基達來說除了經濟賬,技術賬同樣關鍵,戰鬥機裝備平視顯示器是一大飛躍,是世界主流趨勢,包括蘇聯米格23和米格25在內的戰機仍舊是瞄準具,殲7好不容易可以裝備美國F16才開始使用數字計算機進行火控計算實現快速熱線射擊,沒了平視顯示器技術,實在太可惜,這次錯過,不知道要再等何時。
後來包括外交部方面也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外交部認為我國在國際軍事貿易中,中國的領導人說話不算數,訂了合同又違約,今後國際信譽受損。但中國當時國家財政緊缺又是一大現實,要如何解決這件事,航空工業部和成飛陷入了困境。
然而“天無絕人之路”,這件事拖到1981年卻突然迎來了轉機,前面提到了中國與約旦的軍事,約旦對中國的殲7戰機興趣非常大,不缺錢的約旦非常著急引進中國的戰機,用以擴充軍力,對抗以色列。
而我方決定向約旦推進採用平顯等的改裝殲7,但不能提供樣機,只能進行文字形式的說明。次月,約旦方面就正式回覆並同意,6月合同就火速簽訂,8月份來自約旦這筆訂單的預付金就“到賬”了。
9月10日中央軍委高層來到成飛,特地召開了有關殲7改進型研發生產的會議,並確立了型號為殲7B和殲7M型。事實上,這次的殲7改進工作非常艱鉅,這是救活合同的唯一辦法,要達成出口合同,必須滿足約旦方面的進度和技術要求。
這兩個改進機型要一次試成功,不容有失。出口合同的16個月內即1982年,就要交付20架殲7B戰機,而殲7M則更是集先進科技於一體,要全套引進航電裝置和配備紅外格鬥導彈,需要繼承殲7ⅡA和殲7B的改進成果,按合同還要進行其他改進。
1984年3月,中方在英國接收了第一套生產裝置,比預定進度拖後了11個月,僅僅一個月後成飛便完成了第一件完整的殲7M戰鬥機的總裝。試飛完成後,當年7月第一批飛機順利裝箱發運出口,同年完成第一個30架飛機的出口,1985年5月前,全部60架殲7M戰鬥機已發運完畢,這一驚人速度,是以任何重大步驟都確保一次成功、緊張的組織工作和確保質量的技術工作為後盾。
殲7M在嚴峻條件下誕生,不僅保住了我國的國際信譽、保住了引進合同和2億多美元的出口合同,而且還闖出了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中國的市場份額。1986年第一批可以掛載國產霹靂-8空空導彈的殲7M型飛機交付我國空軍,1988年殲7M型飛機斬獲了國家質量金獎,更成為我國空軍飛機發展史上極為重要的里程碑。
參考資料:屠基達《淡墨集-飛機設計師屠基達自述 》
武瑾媛《殲七外銷風雲錄》
徐秉君《中國引入第二代戰機殲-7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