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訊息:退伍軍人補貼!退伍軍人生活補助費終於全國實施
退役軍人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妥善安置老戰士,不僅是國防力量的後備力量,也是解決現役軍人問題的好策略,使他們能夠安全服役、立功! 最近有人說,老戰士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好處,但是很多同志對此表示懷疑。編輯看了政策和規定,根據新政策,退役士兵的資格標準確實有兩次改變。
第一個是在安置期間,退伍軍人的生活津貼發生了變化。生活津貼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原則支付,生活津貼按照去年年底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補貼值得注意,補貼每月發放一次。數量有一定的標準。相比之下,對於退伍軍人來說,這種變化可以更好地保護退伍軍人的生活津貼。
其次,接受就業補貼的情況發生了變化。政策規定補貼標準應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具體標準是軍隊在選擇自己的工作時應領取的一次性退休金和地方一次性經濟津貼總額的80%。例如,當一名服役12年的中士選擇退休後安排工作時,他放棄了安置待遇,回到當地選擇靈活就業。補貼標準為補貼標準的80%—[4500*12+對立功服務貢獻增加]+地方自僱一次性經濟補貼標準]。
現在,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國家對退伍軍人的政策越來越好。將來這個國家會給我們的老戰士帶來越來越多的利益。(聊農村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