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並鎮”建設美麗宜居鄉村不僅能夠緩解空心化、改善人居環境,還能加速城鄉一體化建設,為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實奠定基礎。短短數十年,貴州、廣西、四川等多個省市的貧困農村山區相繼透過易地扶貧搬遷、合村並居等措施改善了農民的基本居住條件,同時圍繞新型農村社群推進更完善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充分滿足了新時期農民的生產生活需求。
“村莊拆遷合併”一方面是為了迎合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發展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改善長期以來農村建設無規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遠遠滯後於城鎮等一系列的問題。同時,有利於土地規模化經營模式的開展,對未來新型城鄉一體化的建設也是利大於弊。然而,在部分地區,村莊的拆遷與合併卻“變了味”,出現了一刀切;強制農民退地、集中上樓等諸多問題。
毫無疑問,這些問題不僅脫離了實際,對農民的生產生活也會造成諸多不便。鑑於此,國家高度重視並重申農村推動城鎮化建設或開展合村並居必須要遵守的一項基本要求,即以農民自願為基礎,禁止在規劃區之外建設農民集中居住區,並嚴禁任何形式的強制上樓行為。同時,政策升級!針對當前村莊的建設與撤併搬遷又提出2項必須要遵守的原則,具體如下:
第一:“4不原則”
10月份,國家釋出《關於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下統稱為《意見》),《意見》指出村莊的建設與拆遷合併必須要符合總體規劃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且嚴格遵守“4不原則”,即不破壞地形地貌、不拆傳統民居、不砍老樹、不蓋高樓。如此一來,也就等於國家再次強調農村推動新型城鎮化的建設不準再強制農民上樓,且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拆遷傳統民居。
第二:“1禁原則”
所謂“1禁原則”,即嚴禁村莊的建設及城鎮化發展大搞大拆大建,編制村莊規劃要立足現有基礎,並保留鄉村特色風貌!據悉,在“十四五規劃”及2021年有關加速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相關檔案當中對這項原則均有重點闡述。如此一來,“先建設、再規劃”將成為歷史,以後村莊的拆遷也好,合併也罷,均必須“先規劃、再建設”,且不準出現大拆大建等行為。
編者按:對於“4不原則”及“1禁原則”的全面落地,不僅有利於未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與建設,也能夠以滿足農民的生產生活需要為基本需求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劃的框架之內開展村莊建設及拆遷合併工作。同時,也不允許違背農民的意願搞大拆大建,各地的傳統民居及鄉村風貌也要以保護為主,切不可在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背景下大建高樓,並強制農民集中上樓!不得不說,國家如此決策真深得廣大農民朋友的心,且值得農民開心!最後,小編想問的是,對於如上所述你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分享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