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靖超 北京報道
在微信打不開抖音連結、淘寶分享連結給好友需要手動轉換為各式口令……國內網際網路平臺此前在彼此之間建立起了許多無形的“牆壁”。
針對這一亂象,日前,工信部有關業務部門召開了“遮蔽網址連結問題行政指導會”,提出有關即時通訊軟體的合規標準,要求各平臺必須在9月17日前,按標準解除遮蔽,否則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這一訊息立刻在網際網路行業引起軒然大波。之所以能引起各方關注、討論,一方面是涉及的網際網路平臺擁有數億乃至十幾億名使用者,已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網際網路平臺生態封閉的問題已經非常嚴重。
“網際網路平臺封閉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理論基礎,就是平臺的自我優待。封閉別人的連結,只對自己生態裡面的連結進行開放,本身就是平臺自我優待。”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教授李勇堅認為,平臺自我優待的一個很重要的背景就是數字平臺在市場中有著特殊地位。這個地位是兩個方面:第一是具有資訊內容過濾作用的看門人,例如某平臺對於資訊的過濾處理,這是它的基本能力,但是核心的問題在於過濾資訊內容能否合規合理;第二則是可以對上下游滲透,形成一個新的競爭優勢,這是值得警惕的行為。
數字平臺的自我優待危害甚於傳統行業
李勇堅研究發現,自我優待從理論上來說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平臺,二是垂直整合,三是讓下游產品具有優勢。“我們可以看到,像平臺遮蔽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自己有相同的業務,所以要遮蔽別人,使自己的下游產品具有優勢。”
雖然自我優待在傳統市場裡面也存在,比如汽車廠商要求售後服務商使用原廠零部件,但是這個過程中因為涉及到供應鏈封閉性等問題,自我優待的空間有限,而且消費者也有很多的選擇。但是數字平臺領域,自我優待行為的危害就非常明顯。一是降低了效率、提高了交易成本;二是從創新視角來看,平臺的遮蔽、封殺對實體經濟不利,如果一家初創企業一開始就要選邊站隊,但是這個生態卻不一定適合創業公司本身;三是對公平不利;四是影響社會進步;五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隱私保護也會有負面影響。
“數字平臺有兩個市場:第一個涉及到基礎市場,比如說微信在即時通訊市場裡面的絕對壟斷地位。第二個就是跟基礎市場相關聯的上下游市場,比如在微信裡面做微商、做廣告。再就是平臺一方面是監管者,另一方面又是市場參與者,這樣就可以對自己的產品技術給予優惠,封殺別人的產品,獲得競爭優勢,這就是平臺在自我優待的時候,為了保證它的競爭優勢而遮蔽其他人。”李勇堅說。
針對自我優待將趨向事前監管
雖然關於平臺自我優待理論在學術領域還有很多爭議,但有一些國家針對平臺自我優待在某一方面已經有立法的傾向。
據介紹,德國就有相關條文明確規定,如果一個公司對跨市場競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禁止其進行自我優待。歐盟的《數字市場法》提出“看門人平臺”概念,如果平臺是看門人平臺的話,應該承擔特別的義務。此外,在美國,加州關於蘋果稅的案件也非常明確,蘋果公司不能強制性地要求別人不得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韓國國會在2021年8月31日也通過了關於反蘋果稅的法律,雖然因韓國總統還沒簽字而未生效,但其中核心的一點就是要求支付系統應該是開放的,可以使用別的支付系統。
“我們能看到許多國家都在就自我優待這個問題進行立法加以限制。而我們國家目前要求平臺之間互聯互通是反平臺自我優待裡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所以工信部採取這個行動,也說明我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李勇堅說,“實際上,全球流行的趨勢是事前監管或者事中監管,以及引入到反壟斷或者反不正當競爭裡面,而不是事後的處罰措施,中國的這種處理方式也代表了全球的趨勢,就是從反壟斷的事後手段變成事前的監管,這個非常重要。”
(編輯:張靖超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