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可能見過一些這樣的夫妻:他們住在同一屋簷下,卻幾乎是零交流零溝通,又或者是每天吵得不可開交,從來不肯好好說話,他們的婚姻對於他們來說,不再是幸福和甜蜜,而是痛苦和煎熬。
可你要是問他們為什麼不離婚,幾乎無一例外都會告訴你:為了孩子。
離婚,真的一定會傷害到孩子嗎?
沒錯,這個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孩子的年齡越小,造成的傷害就越大。
但是我們需要明白的是,這個傷害,並非是在不可控或難以承受的範圍內的。孩子小的時候,他可能不太懂父母離婚的真正意思,他會覺得父母離婚就是不要他了,可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他慢慢都會明白的,當他明白了,傷害也就不在了。
當然,前提是,父母需要妥善處理彼此的關係以及跟孩子的相處,不要在後續再造成更多的傷害。事實上,大多數因為父母離異而深受影響的孩子,往往不是離異這件事本身,而是由離異之後父母的狀態造成的。
就像當下正在熱播的電視劇《小敏家》中,陳佳佳和金家俊都是離異家庭的孩子,可我們一眼就能看得出來他們兩個的差異,陳佳佳活潑開朗,充滿陽光,而金家俊卻寡言少語心思細膩,陳佳佳在面對父母時大大咧咧,金家俊在父母面前卻總是小心翼翼。
同樣是父母離異,金家俊在這件事中受到的影響是巨大的,而陳佳佳,她自己若是不說,你很難看得出來她是離異家庭的孩子,陳佳佳註定會擁有跟金家俊不同的人生,這不是因為別的,只是因為他們的父母在離婚後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同。
陳佳佳的父母。
陳佳佳是在7歲時父母離婚的,當時的她跟了媽媽。她自己說,後來她嫌媽媽煩,就又跟了爸爸。陳卓也曾說過,佳佳12歲時,他跟李萍辦了變更撫養權的手續,佳佳的撫養權回到了他手裡。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什麼問題呢?他們夫妻沒有人執著於對撫養權的爭奪,而是非常尊重孩子的意願,孩子想要跟誰就跟誰。父母對孩子的愛,並不會隨著離婚和撫養權的變化而改變。無論撫養權在誰手裡,另一方也都會一如既往地關心和陪伴孩子。
陳佳佳並沒有因為父母的離婚而失去爸爸或者媽媽的愛,只不過是他們在不同的地方愛著她,所以對於她來說,父母離婚那就只是父母的事,她在生活和情感上並沒有產生太大的改變,反倒是因為父母離婚,給了她更能隨心所欲的選擇權。
另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陳卓和李萍離婚後的相處,我們可以看到,離婚十幾年後,他倆見面還能像老朋友那般互相打趣,而不是像很多離婚夫妻那般針鋒相對,又或者像很多人說的那種老死不相往來,即便是李萍的現任丈夫,陳卓都能跟他相處得很好。
他們的這種相處方式,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非常有益的。試想,如果父母離婚後每次見面就吵架,或者誰都不理誰,他們就根本沒辦法來溝通孩子的狀況,孩子也會因為不願意看到父母的那種劍拔弩張而壓抑自己,那樣的孩子,也就絕對不會有陳佳佳那樣開朗的性格。
金家俊的父母。
劇中曾有這樣一個細節,陳佳佳問金家俊父母離婚時他跟了誰,金家俊先是沉默,後來說了一句:“我誰也不跟,我流浪。”
這看似是一句玩笑話,實際上卻體現了金家俊的內心,那是一種傷感、委屈、怨憤交織在一起的無奈和自嘲。從這裡我們也能感受到,父母離婚對金家俊的傷害是非常深的,而且一直持續到現在。
他為什麼會受到這樣大的傷害呢?
當初金家俊6歲,正是一個孩子非常依戀媽媽的年齡,金波拼了命也要跟劉小敏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後來金波取得了撫養權,劉小敏遠走他鄉跟兒子分離,可金波又顧不上兒子,只得把他交給外婆來帶。
這在6歲的金家俊心裡,他會覺得他是被父母拋棄了,父母離婚了,他的家也沒了,他的生活也就等同於流浪。並且在以後的十幾年裡,母親在外地工作,很少跟他見面,而父親又常常酗酒,父母的愛,於他來說都是有所缺失的。
可以說,父母的離婚,已經讓他的生活面目全非了。金家俊長大後,懂事到讓人心疼,但這種懂事並非在父母精心呵護下健康成長的那種懂事,更多的卻是小心翼翼,他因為得到的太少,所以倍加珍惜。
他這樣的性格,也就容易讓他在以後的為人處世中變得敏感,隱忍,患得患失,他習慣了一個人,把什麼都藏在心裡,習慣了關心別人而接受不被別人關心,他的內心會承受更多的負擔和壓力,這些,都是父母離婚對他產生的影響。
離婚,孩子。
我們總是說,離婚後受傷害最大的會是孩子。可是你看看陳佳佳,再看看金家俊,你便不難發現,孩子受到多大的傷害,其實都是掌握在父母手裡的。
無論何時,婚姻的主體始終是夫妻,離婚只是意味著你們的夫妻關係改變了,可是你跟孩子的親情,你對孩子肩負的責任都是不會變的。
有很多夫妻,離婚時為撫養權爭得頭破血流,轉過頭卻對孩子不聞不問,試問,你爭撫養權真的是因為愛孩子嗎?並不是,你只是不想輸給對方。若你真的愛孩子,你就應該理性地去想到底怎樣對孩子更好,而不是單純為了爭而爭。
還有很多夫妻在離婚後互相視對方為仇人,只想著怎麼發洩自己的不滿,絲毫不顧及夾在中間的孩子,甚至拿孩子做籌碼來壓制對方,這樣,孩子又怎麼能夠健康成長?
可如果你像陳卓和李萍那樣,都真心去為孩子著想,而不是隻為自己爭強好勝,那麼即便孩子當時不理解,他也不會因為你們的離婚而缺失父母的愛,他會因為你們的愛而成長為更懂愛的自己。
陳佳佳和金家俊,其實從他們父母離婚的那刻起,就註定了他們會有不同的人生,不僅僅是在童年,這種成長環境下塑造的性格,是會貫穿一生的。
我說這些的目的是什麼呢?
不是說你就應該為了孩子而不離婚,即便過不下去了也要湊合,而是說,你應該儘量去為孩子降低這種離婚帶來的傷害,應該意識到你對孩子的愛和責任不該隨著婚姻狀態的改變而改變,更不該為了自己較真和痛快而不顧及孩子。
事實上,那種“湊合”的婚姻,未必就對孩子有好處,而那種妥善處置和應對的離婚,也未必就對孩子產生很大的傷害。影響或多或少都是會有的,關鍵看你如何選擇和對待。
作者簡介:相見相思,一個喜歡讀書和寫字的女子,專注於情感領域的文章創作以及情感問題分析和解答,希望我的文字能夠伴你溫暖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