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優質中鋒難覓的時代,這是一個前鋒群爆發的時代。(建議收藏)
如今,前鋒的兩大型別,大前鋒和小前鋒的分野不再那麼清晰,越來越多的大個子會飆三分、玩突破,能第一個衝到籃下、傳出好球。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球隊會創造出一種體系,讓兩個小前鋒型別的球員聯手出場,用速度和準度搞垮對手。籃球場上4號位注重力量和身高的傳統定義不再適合,這一群人的定義越來越難,但也越來越簡單。
也許,這是一個小前鋒2.0時代,這或許是中鋒軟弱下的無奈選擇,也或許是小球時代追求的理性迴歸。它不一定是成功的唯一公式,但至少正在流行。
有跡可循
談到小前鋒式身材卻屢有大前鋒般的貢獻,馬里昂是繞不過去的一個人物。04-05賽季,正是太陽“一大四小”戰術發軔之年,納什和馬里昂被視為戰術構造的兩大節點,前者是發動機,後者的則機動性超過同位置的絕大數對位者,使得太陽的快攻進攻風格得以全盤執行。進攻之餘,因為臂長過膝,馬里昂的籃板控制能力當時總能擠入聯盟前十,場均11個左右,有效地保證了太陽的進攻源。後來又加入老將希爾後,太陽的一大四小戰術玩得更加得心應手,納什和小斯的位置容易辨認,其他三個位置彷彿水無常形,馬里昂、希爾,貝爾、巴博、迪奧之間頻繁換位,每場比賽都能造成無數的錯位進攻。
小牛的“一大四小”戰術,真正成型於05-06賽季,一是鋒衛線積聚了特里、哈里斯、霍華德等人物,二來球隊沒有好的中鋒,他們要想拿冠軍,就必須把速度、投籃優勢發揮到極致。諾維斯基帶領著約什霍華德、哈里斯、特里和斯塔克豪斯一干人左衝右突。這5個人的組合,是小牛飆分效率最高的陣容,,它完全不同於位置分配的固有理念。在這套陣容裡,不但沒有中鋒,甚至連大前鋒都很難派發出去。當這5個人在場上時,諾維斯基會更多地選擇低位面筐單打,其他四人像泥鰍一樣往來穿梭,對手們害怕他們的突破以及三分,在盯人和聯防中游移不定。這套所謂的一大四小陣容中,諾維斯基是基石,約什霍華德處於大小前鋒之間。他的運動能力、投籃水準是小前鋒的身手,卻因為不錯的籃板能力時常煞有介事地當起大前鋒。
與此同時,小牛勁敵馬刺在大衛羅賓遜退役後,中鋒球員被邊緣化,鄧肯常常要從大前鋒位置轉為內線軸心,也是帶著一幫小個子打球。在這種情況下,輪換陣容除了帕克是固定的組織後衛,至於得分後衛、前鋒線,則由吉諾比利、霍里、芬利、鮑文、巴里這五人任意組合,五人中只有霍里還有點大前鋒的樣子,儘管他也是以三分遠投為招牌。
事實上,從05-06賽季開始,馬刺和小牛兩支球隊就各自以對手為假想敵。此前馬刺還會在每年夏天“裝模作樣”地尋找好中鋒,但實際上完全沒必要,隊內的中鋒無論是艾爾森還是奧博託,就像是備用輪胎,季後賽再與小牛相遇時根本指望不上。殺到刺刀見紅時,兩隊都只能依靠一個大個子帶著四個小個子捉對廝殺。馬刺陣中,最能有效圍堵諾維斯基的不是艾爾森或者奧博託,而是鮑文。
太陽和馬刺、小牛的陣容架構以及對四號位的成功使用堪稱兩種模板。
太陽的模式則是由超級後衛的個人能力來主宰。如果你有納什這樣的人物,只需要在他身邊安插一幫能跑能投的角色,兩屆MVP先生有一定可以帶來好成績。他在快速推進中的分配球能力,以及對於節奏的控制,總能讓隊友找到舒服的攻擊機會。
馬刺和小牛的要素則是,首先有超級內線存在,具備牽制力和分配球能力,客觀上使得前鋒線有更多的發揮空間:其次有快速後衛存在,他們能夠創造快速的節奏,避免落入陣地進攻的命門,即使偶爾被迫落入陣地進攻,尖刀後衛也能以突破撕開空間,擾亂防守陣型,讓球運動起來。
鑑於太陽、馬刺和小牛那幾年,對於西部強權的輪番統治,這幾種模式自然追隨者無數。
魔術兼具了霍華德和速度型控衛尼爾森,因而有複製馬刺模式的充分條件。它的前鋒線由“億元先生”劉易斯和特科格魯組成,此前兩人都沒有打過4號位。儘管很多時候人們也搞不清這哥倆到底誰是大前鋒,但可以肯定的是,魔術“一星四射”空前流暢。特格魯負責組織進攻,劉易斯則在外圍發炮,08—09賽季魔術師隊一鼓作氣打入總決賽就是這個陣容取得成功的最好例證。
老尼爾森時期勇士的風格,最像是繼承了太陽的衣缽,有一個動量十足的明星後衛,有一群跑不死、死了都要投的鋒衛搖擺人。然而,就4號位的搖擺程度,勇士遠大於太陽,或者說,在主力陣容中,你只知道勇士有一個叫別德林斯的中鋒,至於其他人,天知道他們是得分後衛還是小前鋒。總之,當拜倫戴維斯帶球向前衝刺時,身邊至少有三個隊友嘩嘩閃過,哈林頓、斯蒂芬傑克遜以及蒙塔埃利斯,像天女散花一樣散落在三分線外,也有可能在籃下任意角落遊弋,戴維斯只需把球及時交出去就可以。如果一定要選出一個大前鋒,人們會在傑克遜和哈林頓中間二選一,但是當瞄到兩人的資料統計,又只能難為地搖頭,因為他們的三分球命中數實在太多了,內線單打數太少了——這還是由卡爾馬龍蒂姆鄧肯所定義的4號位該做的事情嗎?
發揚光大
多年之後,科爾時代的勇士隊更完善,他們將前輩未竟的事業推向巔峰。
15—18年的勇士之所以在聯盟中望風披靡,斬獲三個總冠軍,是因為他們除了完美體系之外,後期還有一個無所不能的杜蘭特。在收割比賽的最後階段,科爾會一股腦地派上杜蘭特、伊戈達拉、格林、庫裡、湯普森的“死亡五小”。在這個陣容中,格林可以說是中鋒,而大前鋒的位置令人難以捉摸,你可以說是杜蘭特,畢竟他身高體長,可以在內線伺機抓板和蓋帽,充當一下協防者的角色。而在進攻端,勇士隊則呈現出瓦斯爆炸般的毀滅力,這五人基本都有自主進攻能力——格林在這個體系裡也能時不時地奉獻出內線強打和持球突破,無限換位,讓人防不勝防。
我們都知道,那些年唯一能稍微壓制一下勇士隊的球隊,就是火箭。最大原因就是,休斯敦人的無限換防,可以對上勇士的死亡五小。決勝階段,當勇士在第四節將小個陣容派上場時,火箭隊則以塔克、阿里扎,哈登、保羅,戈登(巴莫特)予以回擊。這個時候,塔克出任了臨時的中鋒,阿里扎和戈登誰是大前鋒,已經不再重要。
而到了19-20賽季,當火箭喪心病狂地送走了卡佩拉,將塔克頂在常規時間內的中鋒位置上時,此刻擔任大前鋒的則是小前鋒出生的考文頓,而小前鋒則變成了戈登,堪稱瘋狂。
其他球隊用小前鋒擔任大前鋒的情況也不勝列舉。
兩年前的凱爾特人隊,當先發陣容是海沃德(斯瑪特)、布朗、塔圖姆、泰斯、沃克的五人組時,防守端站在4號位上的肯定是一身“腱子肉”的杰倫布朗——即使海沃德和塔圖姆在進攻時可以無限搖擺,一旦由守轉攻,他們則抵擋不住對面打前鋒的衝擊。
太陽隊也是如此,當克勞德和布里奇斯充當首發鋒線時,防守端站在4號位上的也只能是擅長頂防的克勞德,這與他在熱火時乾的工作別無二致。——“大橋”的防守意識不錯,可以盯防對面的核心後衛,可讓他防守大前鋒,實在是太瘦了。
最後來說說快船隊,他們也是一支善於搖擺三、四號位的球隊——他們的核心,就是是兩年前猛龍逆轉雄鹿時,負責盯防字母哥的主將。而在送走哈雷爾之後,快船不再尋求傳統大前鋒,而是將低價淘來的巴圖姆扔在了4號位,讓他和伊巴卡搭檔內線,沒成想收穫奇佳。和迪奧一樣,法國人自帶完善進攻的“BUFF”,巴圖姆像一個球隊粘合劑,讓每個人都打的更舒服,無論是在弧頂的發牌還是外線的三分,極大豐富了球隊的進攻。上賽季常規賽,快船打出了聯盟第一的三分球命中率,比第二的籃網高出了將近2個百分點。若不是萊昂納德和伊巴卡遭遇傷病,煥然一新的快船很有可能於上季加冕。
空間4號位再升級
姑且將那些以小前鋒的身手幹大前鋒事兒的傢伙稱為新4號位吧。當初在角色定義時,大前鋒,顧名思義,要有大的體型,英文power forward則直指了力量的重要性。
傳統意義上的大前鋒,很多時候是附庸中鋒而生,所以在中國又有稱為二中鋒的習慣。如果一支球隊有一個好的中鋒,那麼找個身材身高體壯的大前鋒予以護駕,是理想的選擇。但是如今的NBA再不是上世紀90年代五大中鋒領銜的內線盛世了,進入21世紀以來,除了奧尼爾、姚明和霍華德,已經找不到傳統意義上的超級中鋒。霍華德已經老去,新生代的考辛斯已經慢慢淡出人們的視野,而恩比德和約基奇看上去統治力還不夠,所以只能另覓他法編織陣容和戰法,而“一大四小”是一個不錯的替代方案,大前鋒的功能因此不再教科書化,不一定要有身高和力量,但必須要有機動能力和投籃能力,擅長快速高效作戰。
NBA的球員形態也在發生著不同於以往的改變。帕特萊利曾說過,這是一個人人崇拜飛人的時代。如今這一代球員大多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本世紀初開始學習籃球,很容易受喬丹、科比的影響,即便是高個子,也很少有人願意在籃下幹苦力,他們都渴望飛起來的感覺,或者在外線飆個三分結束進攻,這那要比禁區鏖戰華麗得多,也輕快的多。所以你很容易理解,身高體壯的戈登熱愛參加扣籃大賽。而身高逾2米的東契奇和西蒙斯最愛打控衛。
如今的NBA,“防守贏得總冠軍”的叫聲不再像上世紀90年代那麼響亮,或者你只能把它先爛在肚子裡,等到季後賽時再釋放出來。聯盟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市場化的需要,讓很多球隊更清楚進攻的重要性,沒有人會跟票房過不去,球迷們要的是球隊的冠軍,而老闆最看重上座率。什麼樣的進攻最好看?無疑是Early Offense(快速進攻)和Run and Gun(跑轟)。在這兩種進攻體系中,場上5名球員的功能不在角色化,而是要求每個人都應該是進攻者,他們都需要參加防守、搶籃板,學會傳球,有不錯的投籃準頭。要想適應這種體系,選擇4號位球員就不能參照教科書,他必須是個運動派和投籃派的結合體。
說到底,這是整體籃球理念的理性迴歸。這種追求更快更均衡的理念,希臘、西班牙、立陶宛和阿根廷等歐美強隊率先垂範於2004年奧運會和2006年世錦賽,從04到05賽季開始,NBA突然變天。以新興太陽為代表,大面積球隊興起整體進攻風潮,在這股風潮中,最突兀的莫過於4號位的轉變,因為前3號位本來就該兼具機動能力,一旦4號位活泛起來,自然有巨大的印象衝擊力。
當然,新4號位的人物不是孤立體,他們存活於特定的體系之中。或者說,一旦他們脫離了這個體系,未必就能發揮大的作用。
2007年夏天,太陽一直醞釀與森林狼、湖人交易,其中最重要的籌碼就是馬里昂。森林狼和湖人在評估時都否決了交易可能性。ESPN的謝里丹說的很直白:“他們並不認為‘駭客’到了明尼蘇達或者洛杉磯還能像在納什身邊那麼容易的砍分。”細想起來,馬里昂若是在講究陣地進攻的球隊,他的籃板球也不會少搶,但是背身單打,或者持球狀態下的突破,怎麼看怎麼彆扭。森林狼最終選擇與凱爾特人做交易,並非全因麥克海爾是波士頓的故人。若論名頭和資料,馬里昂固然要比艾爾傑弗森高出很多,但是傑弗森身高力壯,普適能力非馬里昂能比。
也就是說,新興4號位能否閃光,除了取決於他本人的水平,還取決於身邊人。在一大四小戰術架構中,這五類人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前面提及的擅長快速由守轉攻的後衛;二是至少有一個突破能力極強的後衛,能夠牽扯整條防線,從而為隊友創造出空位;三是安插幾個定點投手,最好有一個身高2.06米的高炮臺,比如錢寧弗萊,他們擅長把控衛轉化為得分;四是有一個彈跳速度俱佳的前鋒,既能衝擊禁區,又有投籃的威懾力;五是要有一個籃板狂人,這是球隊獲取大量由守轉攻、發動快速進攻的前提條件。如果再有一個具有面框單打能力又能合理分配球的大個子,那麼這支球隊就是絕對的強隊了。所以說,基本五個條件都具備的勇士隊,(可能缺了一個籃板狂人)在那些年是不可阻擋的。
上面提到的五類人中,新4號位球員最容易集中在三、四類之中,除了在進攻方面各有絕招,而且都有高人一等的防守能力,既能封鎖對方的外線攻擊尖刀,也能壓制住強力大前鋒。這一特質,在刻意提升攻擊速度、忍受防守失位代價的“一大四小”戰術體系中,起著殊為關鍵的作用。也是這群小前鋒式的大前鋒被委以大任的重要因素——作為體系中的存活體,他們也許他們不是聯盟中的統治球員,但是實上他們很受歡迎,正在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