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英帶著記者來到前年買的新房門口,小區早就交了房,很多業主已經辦理了入住手續搬進新家。
可同為業主的胡小英卻沒拿到新房的鑰匙,在門口,她看著人家住新房,心裡羨慕不已,直到現在,她都不知道房子的戶型是什麼樣的。
之所以拿不到鑰匙,是因為交房時要繳納物業費、維修基金等七七八八的費用,這些錢總共有三萬多,胡小英拿不出這筆錢。
不過胡小英卻說,問題出在婆婆張秋平身上,是她不願為自己家出這筆錢,胡小英埋怨,婆婆總是說沒錢,錢花完了,實際上她手裡有足夠的錢。
胡小英的婆家是拆遷戶,所有的拆遷款下來大概一二百萬,這套140多平米的新房全款買的,總共花了82萬,這三萬多元的餘款,婆婆手裡絕對有。
可胡小英和丈夫都是成年人,兩人還有了孩子,為什麼自家房子需要繳納的錢,要婆婆出呢?
胡小英是二婚,之前的婚姻裡,她有兩個孩子,離婚時孩子隨著前夫一起生活。
兩年前,胡小英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周虎,上段失敗的婚姻給胡小英留下的傷痛很深,她本來想好好了解一下週虎,可此時,周虎的母親張秋平卻在不斷催婚,同時許下諾言:
“我們這裡徵收了,你錯過了這個機會就沒下次了。”
“妹子,(屬於你的)那筆錢到了的時候給你。”
胡小英覺得婆婆的話說得有道理,和周虎相識三個月後,她就把自己的戶口遷到婆家,迅速和丈夫領了結婚證,並且趕在拆遷前生下了女兒。
可當她配合婆家做完這一切後卻發現,婆婆當初的承諾變了:那筆屬於自己,並且承諾過給自己的人頭費,婆婆一直拖著不給。
結婚前,婆婆說把錢直接給她,這筆錢胡小英想怎麼處置隨她;可去年錢到婆婆手裡後,她說,這筆錢用來裝修新房,這個想法,胡小英也認同;可現在房子下來後,婆婆既不拿錢搞裝修,也不願意出最後這筆三萬多的費用。
如今婆婆不但不願出錢,還曾經對胡小英大打出手,甚至想把她掃地出門:
之前婆婆張秋平和周虎的伯母發生矛盾,雙方大打出手,胡小英站在中間拉架,結果張秋平沒有打贏,就把火灑在胡小英身上,怪她在中間拉架,丈夫周虎當時就打了胡小英的臉。
之後婆媳發生了矛盾,衝突中張秋平將胡小英的臉抓爛了,還放話要兒媳滾蛋,要給兒子娶個新媳婦……胡小英不明白,婆婆在自己結婚前後的反差為什麼這麼大。
因為新房沒領到鑰匙無法入住,胡小英如今和公公婆婆、小叔子幾家人住在一起,婆婆性格強勢,整個家都是她做主,所有人都聽她的。
當著胡小英的面,張秋平說出了她的心結:胡小英是二婚,之前有過兩個孩子,她擔心把錢給胡小英後,她會拿著錢離開這個家,到那時,孩子沒人管,房子沒人裝修,該怎麼辦?
原來,周虎雖然比胡小英大,但卻是頭婚,張秋平始終對胡小英二婚的身份心有芥蒂,拿著錢不給就是防著她把錢用在其他地方。
可當初急著催婚的是張秋平,許下諾言,要把錢給未來兒媳的也是她,既然這麼嫌棄二婚的女人,當初為什麼還催婚、許諾給錢呢?
聽了婆婆的話,胡小英異常氣憤,原來她從沒有真心對待過自己,那些好聽的話,都是為了讓他那個大齡未婚的兒子找到媳婦編的。
如今,公公婆婆還把責任推到胡小英身上:孫女的拆遷補償遲遲沒有打到賬上,這是胡小英去村裡吵鬧導致的,工作組不敢輕易放款。
接著張秋平又扔出一個重磅炸彈:
“老公(周虎)花100多萬,沒剩下一分錢了,沒錢還放肆去買個房子,買了房子還在這裡吵,你還不到兩年就花了這麼多錢!”
原來,4月份婆媳吵架,張秋平拿出一堆總金額為142萬的借條,也就是說,所有的拆遷款,除了給周虎小兩口全款買房,剩下的都用來還債了。
胡小英質疑借條的來源,因為借給周虎錢的,不是別人而是婆婆,這讓她覺得自己被騙婚了,如果自己不嫁過來趕在徵收前生下女兒,婆家也拿不到這麼多徵收款,可如今徵收款到手,自己就被婆家人拋棄、算計。
她後悔不已,真的是一步錯步步錯,如果當初能冷靜下來多相處一段時間,如果不被婆婆的大餅矇蔽,也不是這個結果。
如今胡小英帶著孩子,又身在異鄉,沒有正式的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未來的路怎麼走,她茫然無措,而且她已經離過一次婚,不想這段婚姻說離就離。
其實,早在結婚前,張秋平就知道胡小英是二婚,也知道上段婚姻裡她有兩個兒子。
胡小英表態,早在第一次離婚的時候,她就已經付清了孩子的撫養費,而且孩子們都跟著父親,不會和她現在的家庭有所瓜葛,她也不會將婆家的拆遷款用在兩個兒子身上。
可從胡小英嫁過來後,張秋平就始終提防著她把錢用在兩個兒子身上,發生矛盾後又主張兒子兒媳離婚,當胡小英提出想拿走屬於自己和女兒的那份拆遷款時,張秋平拿出了那些百萬欠條。
胡小英追問丈夫借條的事情,周虎告訴她:其實他沒從母親那裡要那麼多錢,都是母親讓他把金額往多了寫,拿一萬打五萬的欠條,拿五萬打十萬的欠條……
仔細看過那些借條,胡小英發現了問題:第一,這些借條在那次吵架前她從沒見到過;第二,借條的日期都是2019年,可那個時候,她還沒嫁過來。
胡小英把丈夫周虎單獨約出來,開門見山地問他:
“你當時寫那個欠條是什麼意思呢?”
周虎說,那是每次從母親那裡拿錢的金額。
記者追問:“你是不是真拿了這麼多錢呢?”
周虎回答:“真的。”
記者問:“那你媽媽有沒有講這筆錢要不要還呢?”
周虎回答:“沒有。”
周虎這次的回答,和之前告訴胡小英的話截然不同,之前他說是母親要他把金額往多了寫,可如今他承認,這些都是自己花掉的,胡小英想知道這些錢都去了哪裡怎麼花掉的,周虎又說不上來,這讓胡小英很生氣。
儘管如此,胡小英仍希望把婚姻維持下去,她向丈夫提出一個方案:他們分家單過,把女兒的錢從婆婆那裡拿過來,先把新房裝修好,解決住房問題,以後小兩口自己過自己的。
可聽了妻子的方案,周虎沉默了,因為以他對母親的瞭解,母親是不會同意這樣做的。
最近一陣子,胡小英的生活很是窘迫,他們的生活一直靠著婆婆,近期婆婆斷了他們的錢,連買菜錢都不給。
可作為三十多歲的成年人,早就應該實現經濟獨立,為什麼夫妻倆連買菜錢都要張秋平給呢?如果胡小英因為在家照顧女兒無法上班,周虎難道沒有工作嗎?
原來自從家裡成了拆遷戶,周虎就沒有了外出工作的動力,沒錢就向母親要,每次拿錢都會寫欠條。
張秋平說,整個家裡的拆遷款只有120萬,可大兒子周虎從她這裡拿走了142萬元。
欠條是真的,並不是欺騙兒媳婦的,這其中含有買房的欠條,其餘的錢,是周虎這幾年在外面談戀愛、開超市、借錢給別人的錢,零零碎碎加起來就有142萬元,大到幾十萬,小到100元,周虎都會向母親借。
可張秋平卻責怪兒媳:
“今年開始,他(周虎)又說他要做個什麼事,要借錢給別人,就又拿錢出去了。”
“妹子(胡小英),他借出去的錢你有份啊,你為什麼不去經手呢?你要經手管著他啊!”
其實,周虎的情況,做母親的很清楚:他對生活沒有規劃,對錢沒有概念,平時大手大腳慣了沒有節制,也沒有正經的工作,34歲了沒有結婚。
還未認識胡小英前,張秋平就勸過周虎花錢要節制:
“你以後還要找老婆,你怎麼辦?”
可母親的擔憂,周虎毫不在意:
“我不找老婆,我要當和尚去!”
聽了兒子的話,張秋平非常生氣:
“你不可能不找老婆,你以後無論如何要成家!”
為了引來兒媳婦,張秋平先是讓兒子去買了一套120多平方的大房子,可看完房後,周虎要買140平方更大的房子。
張秋平發愁,買了更大的房子,意味著要拿更多的錢,周虎結婚後的日子怎麼過?不過只要能招來兒媳婦,花錢也值,她告訴兒子:
“那你無論怎麼樣都要找老婆,你到外面去抓只雞都要抓起回來!”
之所以這麼著急給兒子娶媳婦,一方面是兒子34歲了,在農村確實屬於大齡男,而且多一個人能多一份徵收款;更重要的是,張秋平希望,結婚後能有一個人來管著兒子。
可沒想到,兒媳婦的到來沒能改變兒子,反而平添很多事:
“她(胡小英)的父親借了6萬,她的姐姐借了1萬,去年她生小孩的時候我就給了她1萬塊,後來過百天收了1.5萬元,結果我兒子走到家裡來說,他要去新化,那1.5萬元拿給他!”
張秋平希望兒媳婦能夠勤儉持家管著兒子不要讓他亂花錢,可週虎依舊我行我素,結婚後他依舊外出打牌,經常幾千一萬的輸錢,抽菸要抽一百塊一包的。
而且胡小英比兒子花錢還大手大腳,所以張秋平才處處防著胡小英,牢牢掌控著徵收款,可沒想到她的一番苦心無人理解,兒媳還把她當成仇人。
張秋平說,分家可以,孫女的拆遷款只能用來裝修新房,而且她依舊要管著。
聽到婆婆指責自己大手大腳的花錢,胡小英非常委屈,她拿出自己日常的化妝品,都是些平價商品,她說,婆婆這麼大年紀,還在美容院辦卡,用的化妝品都比自己好很多。
而她根本管不住丈夫,周虎每次直接向母親要錢,這些錢從沒過過胡小英的手,從母親那裡拿錢後,周虎就請朋友吃飯、買菸、打牌,僅煙錢就欠了五六千,他每次要錢、花錢胡小英都不清楚。
胡小英向婆婆要錢,主要是為給孩子買奶粉、米粉、尿不溼等必需品,周虎不願上班,自己因為看孩子無法上班,這些情況婆婆都知道,可每次向她要錢,她都一臉的不情願。
可當胡小英大吐苦水的時候,張秋平卻說:
“我的兒子開始不聽話,找了媳婦以後你(胡小英)就要跟他一起(懂事)啊!”
“這些錢都是你們家務事,我說你要管著他!”
胡小英的上段婚姻之所以失敗,就是因為生了兩個孩子後,在家看孩子佔據了她所有的時間,同時也沒有了收入來源,這讓她被婆家人看不起。
那時的胡小英毅然決定離開,本以為離婚後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不料如今的處境簡直是復刻了上段婚姻,可這次,她沒有了斷然離開的勇氣。
胡小英來到城鎮建設事務中心,她瞭解到孩子的拆遷費總有28.35萬元,這筆錢還沒有走完流程,胡小英的那筆拆遷款已經打給了戶主,也就是她的公公的賬戶裡。
胡小英想找到公公,商量這筆徵收款應該如何分配,可當記者撥通了公公的電話後,對方卻稱自己不是胡小英的公公。胡小英很無奈,聽口音對方確實是自己的公公,可能是因為懼怕妻子張秋平,他不願單獨面對兒媳。
記者幫胡小英找來了調解員,調解員告訴張秋平:兒子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如今她把著財政大權不放,導致家庭失和,倒不如放手讓他們自力更生,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
在調解員和記者的勸說下,張秋平和兒子兒媳達成協議:孫女的28萬元補償金交給兒子兒媳使用,但是他們在協議裡明確了使用範圍,其中的7萬元錢,用來抵之前部分欠條,剩餘的錢,一半用來裝修房子,一半用來日常的花銷,同時,這套全款買的房子,周虎、胡小英夫妻無權抵押或者買賣。
張秋平說,她有兩個兒子,徵收款除了拿出25萬元給小兒子建了一棟房子外,沒有給小兒子一分錢,都花在大兒子周虎身上,之所以要回那7萬元,是因為那是小兒子的錢。
她希望大兒子大兒媳能夠真正做到獨立,有自己的經濟來源,畢竟這些徵收款,早晚有花完的那一天。
這件事,看似解決了,可以不確定因素還很多:
1.這段婚姻本就不單純。
婚姻,是夫妻雙方真心實意地相處。
可一開始,這段婚姻就摻雜了其他的因素:胡小英希望這段婚姻能給自己帶來物質上的好處;張秋平則希望找個能管住兒子的兒媳;作為重要當事人的周虎,則對婚姻持不重視、無所謂的態度。
他們考慮了很多,唯獨沒想到夫妻雙方該怎麼相處,怎樣把日子越過越好,怎麼為家庭負責、為下一代負責。
2.兒媳沒義務讓你的兒子變得懂事!
“趕緊給兒子找個媳婦兒,這樣他就懂事了!”
持有這種觀點的老人有很多,所謂的“懂事”其實就是有責任心,學會了擔當。
可責任心應該是從小由父母教育出來的,和結婚不結婚,與兒媳沒有任何關係,沒有責任感的人,無論給他/她鋪就一條怎樣的路,他/她都走不好,反而害了另一半。
3.周虎如今的情況,他的母親負主要責任。
在張秋平看來,找了老婆以後,兒子就該懂事了,現在不聽話、不懂事,問題都出在兒媳身上,可實際上,張秋平才應該為周虎承擔主要責任。
張秋平雖然強勢,把控著家裡的一切,可她算不上一個合格的家長:
第一,沒有做到兩個兒子一碗水端平。
張秋平兩個兒子的待遇相差很大,周虎一人花完了一大半拆遷款,絲毫沒有為家裡的其他人著想,小兒子得到的只有25萬元蓋起來的房子,節目中也曾提到過,張秋平現在住的這套老房子,將來也是大兒子的。
第二,嚴以待兒媳,寬以待兒子。
張秋平一邊對兒媳的二婚身份十分介意,對她千防萬防,一邊卻要求兒媳管好兒子;一邊不斷把錢交給兒子,一邊要求兒媳在不經手錢的情況下,管好亂花錢的兒子;一邊是自己兒子不願出去工作,一邊不滿兒媳找自己要孫女的奶粉錢……
這樣雙標的母親,這樣嚴格要求,再能幹的兒媳也無法滿足張秋平。
第三,沒有讓周虎學會經濟獨立。
張秋平是家裡絕對的權威,拆遷款都掌握在她手裡,只要她下定決心,卡住經濟命脈,周虎哪來的底氣花錢如流水?
為娶媳婦買房的想法沒錯,但張秋平可以採用其他的方式,比如給兒子拿首付,剩下的讓周虎自己承擔房貸,這樣既能倒逼周虎外出工作,實現經濟獨立,也能兼顧二兒子的感受,同時能更好的規劃拆遷款的用途。
正是張秋平的予取予求,不斷地遷就周虎,才造就了一個媽寶男,一個毫無責任感的懶漢,一個經濟上無法獨立的丈夫和父親。
4.既然決定和二婚、有過孩子的人結婚,就該做好思想準備。
調解結束後,張秋平一再向胡小英表示:我沒有看不起你是個二婚。
可實際上,節目中,張秋平多次表示,擔心胡小英丟下孫女自己跑了,擔心胡小英把錢用在她前夫的兩個兒子身上,有沒有看不起胡小英,她的心裡最清楚。
既然決定要和二婚的人在一起,尤其是曾經有過孩子的人,就要有思想準備:
對方基本上無法和過去的事情完全切割,因為他們無法完全拋下孩子,而且在以後的日子裡,隨時會有意外的事情發生,比如孩子無法跟著之前的家庭生活,需要現在的家庭接納孩子等等,沒有做好準備就不要輕易和二婚的人在一起。
最後,希望那些做婆婆的明白,兒媳不是萬能的,該為兒子負責任的,首先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