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一名餐廳服務員因目睹兩男子偷盜車輛被槍擊,隨後此人撥打911報警電話求救,但一直無人接聽,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竊賊偷車逃跑。無奈之下,他的同事透過私人關係聯絡到了一位警官,由於擔心出警時間太久,同事們先行開車把他送到了醫院。目前,負責該區域的警察局表示,已對相關事件進行了調查。實際上,“求救電話無人接聽”在美國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畢竟,就算歹徒當著警察的面行兇,警務人員也有權冷眼旁觀。
美國民間流傳著一種說法:“在危險來臨時,要相信1911(一種手槍)而不是911(報警電話)”這是為什麼?那是因為美國警察見死不救完全合法。在發生緊急事件時,你若將會希望寄託於他們,那可能會陷入絕望……
此前,該國各種震碎三觀的奇葩新聞頻出。例如,兩名911緊急情況排程員,僅因“心情不好”就調低話筒音量,導致一名心臟病患者先後撥打12個急救電話,卻都無人回應,最終因錯過搶救時機而死亡。更有甚者,在擔任接線員的18個月內,結束通話了上千通911求助電話,這些電話中包括了搶劫、飆車和謀殺等事件的報案。
當調查人員詢問該政府工作人員為什麼那樣做,其表示“我只是個接線員,有時候就是不想說話”。更令人震驚的是,接線員的律師辯解稱,她只是應急中心表現不佳的員工之一,只是這個工作制度的替罪羊之一。最終,該名女子居然只被判處了10天監禁。
以上種種,足見美國警務系統的巨大漏洞。然而與警方的不作為相比,冷漠的接線員只是“小巫見大巫”。可能大家還記得,在世界範圍內引起巨大轟動的佛羅里達州校園槍擊案,該案件造成17名學生和教師死亡,導致數十人受傷。
然而許多人並不知道,案發後,學生們將警察告上了法庭。因為在聽到槍聲後,四名攜帶槍支的警員不僅沒有進入大樓處理事態,反而在室外找掩體躲了起來,而槍手卻僅有一人。不過,這群學生最終還是敗訴了,因為象徵著正義的法官告訴他們,“警局沒有憲法義務保護公民個人”。
同樣,在美國,劫匪強闖民居,一位名叫傑西卡的母親多次報警,直到三名孩子被殺,都沒有等到警察的到來。最後,悲痛且憤怒的傑西卡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訴訟,仍然因“警察只有保護社會的義務”而敗訴。
通常來說,美國警方的執法邏輯是自身保命第一,再看情況判定是否能制服嫌疑人,或者等待大部隊支援,最後才是“看心情”保護受害者。換言之,犯罪發生後,警察逮捕違法分子,維護法律就足夠了,至於公民本身,那就自求多福吧。不誇張地說,美國所謂的“警察制度”將“利己主義”發揮到了極致。
在這裡就不得不提到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為什麼“自由美利堅”的持槍率如此之高?很簡單,因為在生死存亡之際,真正能保護你的,也只有你自己,別去指望美國警察。這也是美國“超級英雄”頗為風靡的原因,在犯罪率奇高的情況下,民眾是真的非常需要“蝙蝠俠”來代替警察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