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這一行字的時候,我的腦海裡思緒萬千。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社會發展到今天,這種思想在一些偏僻的農村還是普遍存在的。在我們河北老家,父母死後,還都是兒子在繼承所有的財產,女兒只有看的份。但在父母有病需要伺候的時候,往往都是女兒跑前跑後,忙裡忙外。兒子往往都是忙,偶爾的過來看看。至於兒媳婦,孝順的有,但不是太多。
其實這句話真正的寓意是美好的,是希望女兒嫁出去後自己的小家庭能夠和和美美,小兩口不要吵架出現問題,從而跑回孃家。
父母辛辛苦苦把子女養大。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首先在法律層面對贍養的定義為:子女和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幫助。物質上一般是指在子女現有的經濟條件下,為父母提高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
而且在財產的繼承上,兒子和女兒都是屬於法定繼承順序的第一順序繼承者。所以法律層面女兒是需要給父母生活費的。
從傳統習俗層面,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從漢朝建立的時候,以孝道治理天下開始,兩千多年來,中華美德始終都是圍繞孝道展開的。孝是指盡心奉養父母,順是指順從父母的意志,不惹父母生氣。要做到這兩點是和物質基礎離不開的。所以即使女兒嫁出去了,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給父母適當的費用。從而去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讓他們安享晚年,也是理所應該的。
現在家庭裡孩子少了,尤其是城市,一個女兒的家庭比比皆是,這樣的家庭自然也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一兒子一女兒的家庭,只要子女家裡經濟條件好。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會給父母最好的照顧。
這種問題出現最多的就是一女兒一兒子的家庭,家庭條件不是太好,兒子再不爭氣點,屬於啃老族或者巨嬰。這樣的家庭矛盾比較突出。俗話說窮生氣,窮生氣。問題的出現還是窮字鬧的。
年輕不知父母的苦,等自己做父母了,才知道父母對我們的付出有多大,所以在經濟條件允許的狀況下,多給父母一些錢,多陪陪父母,讓他們享受生活,錢可以再掙,但陪伴父母的時間是過一天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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