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善良啃噬得屍骨無存
善良給錯了人就是滅頂之災。小時候老師教育我們做人一定要善良。但成年後我才發現生活最殘酷的地方往往在於很多時候好心沒有好報!太過善良,有時就是一種災難。
十年前我三十一歲,因為家中的變故經濟上很拮据,這時公司有個領導給我介紹了個小工程,說我來幫你一把做這個要比上班工資賺的多。當時的我是感激涕零很痛快的接了下來。合同簽署後領導又參與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投資,本以為是一件好事,誰知道事情的轉折在工程款全額付清以後。因為甲方缺少資金,工程款一直拖欠了四年,無形中把利潤榨的毛都不剩。在這期間領導開始找我,說家裡準備買房孩子訂婚需要資金等等,我先後分兩次把他的投資加部分分紅打了回去,疏忽的是過程中他按照本金加利息計算,我給他辦理了手續。加上我對這方面沒有法律的意識,這樣無形中就做成了民間借貸的事實。
在這幾年裡,因為感到他對我不錯,所以無論他老家蓋房子也好,出面給他解決困難也罷,也沒少給他幫忙,也讓他省了好多的錢。我覺得人家對我好,我要加倍對他好,可是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對他有了徹底的改變。
因為第二個工程出現了分歧,他做假賬被我發現後兩人吵了一架,徹底翻了臉。因為不是一個小數目,足足八十多萬,因為沒有寫書面的合作協議,也沒有辦法證實賬目的合理性。今年他又把我起訴到法院,說我借錢沒有還。哎!我翻然悔悟!這認識的是什麼人啊!在收到傳票的那一刻,我感到很委屈,我對法官說:“都說好人有好報,為什麼我還要遭受這一切?”
為什麼?總結了一下,心眼好!被當成缺心眼!好說話!被當成沒脾氣!生活中,並不是人人都懂得知恩圖報。一味的付出討好,只會餵飽那些沒有良心的人。甚至他將你的毫無保留當做理所應當,他就敢壞到肆無忌憚。古語常言:“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或許就點明瞭這個道理。因此,我們需要保持善良,但也不能肆意揮霍自己的善良。否則,只會被心存惡念的人啃噬得屍骨無存。
太過善良,最終傷害自己。人生在世,善良過了頭,就是軟弱。而軟弱的後果,就是有一天你撐不住了,那些被你“寵”壞了的人不僅不會伸出援手,反而把你推入深淵。這是人性的黑暗,也是人心的冷漠。
因為路遙才知馬力不足,日久方見人心不古。你對我無情,我何必有義;你對我算計,我何必繼續。學會拒絕別人,便是善待自己;懂得適度善良,才會贏取尊敬!
餘生不長,務必請你為自己的善良加上鋒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