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這件事,早已成為國人的“必修課”。只有當買房的問題被解決了,人們才敢放心大膽地去做其他事。
也正是如此,房子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所有國人的心。如果告訴你,你幾百萬買的房子,70年後就不再屬於你,很多人肯定要“抓狂”。
於是關於房屋70年產權的問題,再一次被推上熱搜榜單。而今天,我們就給大家進行一下解答。順帶回答一下,70年產權到期後,你的房子究竟歸誰所有!
房屋“只能”使用70年的觀點,其實也並非空穴來風。雖然我們房屋的產權,是永久性的。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權。
正是因為包含與不包含的關係,讓我們上百萬買來的房子,的確只有70年的使用權。因為一旦70年後,我們就失去了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所以關於這個70年的“臨界點”,也就多出了不少的解釋。
對於一些二手房的房主而言,就更加“敏感”了。自己花著比毛坯房更高的單價買來的房子,如果前主人已經住了35年,自己的100萬就只能再用35年?
這麼多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前赴後繼地奔赴購房市場。其實也側面證明了,這個年限的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雖然我們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但是當70年到期後,你是可以“續費”的。就像影片會員一樣,到期了續費,便能夠繼續享受會員服務。
土地的使用權,也是一樣的道理。
而且根據過來者的經驗,這筆錢並不算太高。你只需要申請、得到批准,並繳納一部分的費用,便可以繼續住下去。說的直接一點,這個70年的年限,幾乎對你和你的房子“毫髮無損”!
而且,除了這個“續費”的解決方案以外,似乎還有另外一種方案,讓很多人表示:更開心了。
提到“一夜暴富”的時候,很多人立馬想到彩票和拆遷。而且相對而言,拆遷的實現機率,可能要更高一些。
而針對70年產權的問題,另一種方案,可能就是迎來一個“發財”的機會——拆遷。
國內房子的平均壽命,在30到50年之間。可能還沒“到期”呢,你的房子就已經變成危房了。而在舊改下,依舊有三類房子會被拆除,其中一個便是危房。
危房的存在不僅“威脅”我們的生命安全,還“威脅”路人的安全。所以可能還沒等到70年呢,你的房子就被拆除了。
你要麼獲得一筆資金,重新購買更滿意的房子。要麼直接獲得房子,重頭開始計算這漫長的70年……
所以,關於房子只能住70年,70後年就歸為別人所有的結論,也就不攻自破了。我們幾代人,千辛萬苦買來的房子,自然也會變相地、永久性地“屬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