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目睽睽之下,她是如何人間蒸發的?
杜阿島是巴厘島中的一個姐妹島,是印度尼西亞的旅遊勝地,每年會有很多遊客去那裡度假。
1963年的一天下午,在杜阿島附近的海峽裡,有一個年輕的新加坡女人正在海底潛水,她叫陳潔妮。這片海峽的深度大約在10米左右,陳潔妮全副武裝,配備著氧氣罩、引導繩和腳蹼,在深不見底的海水裡游來游去。
當陳潔妮在水下暢遊時,她的未婚夫孫陽就待在海面的小船上。不知過了多久,他忽然意識到未婚妻好像在水下逗留的時間太長了。於是,他拽了幾下連線在陳潔妮身上的引導繩,但是水下卻毫無反應。他開始用力拽,卻感覺那邊的重量很輕,一拽之下,居然直接把繩子拽上了船——但是繩子那端卻沒有陳潔妮的任何蹤影。
她到底去哪裡了?
杜阿島附近的這片海表面看上去風平浪靜,但實際上海底下的情況非常複雜,暗流、旋渦很多。難不成陳潔妮已經遇害了?
然而,當新加坡警方介入調查之後,才發現事情並沒有孫陽說的這麼簡單。
陳潔妮離奇失蹤的背後,竟是一樁策劃了整整三個月的陰謀。
1
三個月前,也就是1963年5月底,孫陽與陳潔妮在新加坡的奧登酒吧相遇。
孫陽24歲,來自一箇中產階級家庭,受過良好教育,是一個看上去溫文爾雅的男人。陳潔妮22歲,只讀到小學三年級便輟學打工。跟孫陽相遇時,她正是奧登酒吧的服務員。她當時已經離開之前的丈夫,帶著一雙兒女勉強維生。
孫陽遇見陳潔妮之後,便向她大獻殷勤,隔三岔五來找她,這讓陳潔妮受寵若驚。陳潔妮也對孫陽著了迷,在孫陽面前,她變成了一個天真、單純的小姑娘。兩個人的感情快速升溫,他們很快便成為了正式的戀人。
有一天,孫陽開車和陳潔妮去吉隆坡遊玩。返回新加坡之前,孫陽提議,希望陳潔妮能跟他一塊買份保險,因為他覺得這趟路挺遠的,要自己開車,萬一出點意外不太好,買份保險有個保障。陳潔妮當然聽孫陽的話,於是他們兩人都買了保險。
好巧不巧,在返回途中,他們果然出了事故。孫陽,作為一個熟練的老司機,他說,那天從吉隆坡回新加坡的時候,在一個轉角,他突然聽到有狗在叫,嚇他一跳。在慌亂中,他一頓猛操作,又是踩剎車,又是打方向盤,結果撞在了馬路牙子上。
在這場事故中,孫陽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陳潔妮受了傷,但不是很嚴重,不過汽車算是報廢了。然後,他們乘火車回了新加坡。
從吉隆坡回到新加坡之後,孫陽勸說陳潔妮應該多買點保險。陳潔妮本來就對孫陽言聽計從,再加上之前發生在吉隆坡的意外,陳潔妮便同意了孫陽的提議。在孫陽的安排下,她在許多保險單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但這些保險單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她根本不清楚。
很快,到了1963年8月27日,這天距孫陽和陳潔妮的第一次相遇已經過去了三個月時間。他們租了一艘小船到杜阿島潛水,駕駛船的船伕是一個叫約瑟夫的男人。
他們在海峽中間拋錨,然後陳潔妮戴上潛水腰帶,潛入水中,孫陽和船伕約瑟夫在船上等待。大約10分鐘之後,陳潔妮浮出水面,她想讓孫陽也下海,陪她一塊潛水。
孫陽給陳潔妮換了一個氧氣罐,然後讓她先潛下去。孫陽穿著泳褲,站在船上檢查他的潛水裝備,也準備潛水。但是孫陽卻發現他的氧氣罐在漏氣,裡面的墊圈出毛病了。約瑟夫幫忙擺弄了一陣子,但沒弄好。這段時間,陳潔妮一直在海底潛水。
就是這個時間,孫陽拽了拽引導繩,然後就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陳潔妮消失了。
孫陽問約瑟夫:“她人呢?你趕緊看看附近的海面哪裡有氣泡,看她還在不在這裡?”兩個人站在船上默默地向四周廣闊的海面看了一會兒,但什麼也沒發現。
孫陽說:“這可怎麼辦?”
約瑟夫說:“咱們去報警吧,水警能幫忙。”
兩人乘船趕到附近的小島上,找到了一個水警。這位水警另外請了五個漁民,潛入海中尋找消失的陳潔妮。
隨後趕來的皇家海軍潛水員也跳進海中搜尋陳潔妮 圖源:參考資料1
最終,他們並沒有找到陳潔妮,只找到了她潛水時穿的腳蹼。腳蹼從頭到尾都斷了,但是斷裂口非常乾淨利落,不太像是被海水和岩石撞裂的,反而像是被某種利器切斷的。
在五位漁民潛入水中搜救陳潔妮時,孫陽一直站在船上,他穿著便裝,連腳都沒有溼。整個過程中,孫陽表現得十分“正常”,絲毫不慌亂,好像消失在海底的陳潔妮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2
陳潔妮消失16個月之後,這時已經到了1965年。孫陽被新加坡警方逮捕,罪名是故意謀殺。
7天的審訊之後,孫陽不慌不亂,對答如流,毫不露怯,這讓檢方有點頭疼。因為這裡有一個大問題:陳潔妮只是失蹤了,並沒有找到她的屍體,所以無法確定她已經死了,可既然不能確定她已經死了,那就無法指認孫陽“謀殺”她。
但很快,高階檢察官蕭添壽出場了,他決定先從其他方向尋找突破口,他首先指出孫陽的家屬曾經向船伕約瑟夫行賄。
高階檢察官蕭添壽 這位檢察官在新加坡政界也是一個狠角色 圖源:參考資料1
在各種壓力之下,約瑟夫在法庭上坦白,孫陽的哥哥曾送給他一罐奶粉,他收下了。但他覺得自己喝有點浪費,於是低價賣給了別人,賣了四塊五新幣(約22元人民幣)。
還有一次,孫陽的哥哥帶約瑟夫去見孫陽的律師,這位律師為了彌補約瑟夫一天的誤工費,就給了他三十新幣(約150元人民幣)的補償。不過事實上,約瑟夫當船伕的時候,一天下來,最少能掙三四塊新幣(17元人民幣左右),最多也只掙過二十塊新幣(約100元人民幣)。
這一通指責之後,孫陽沒有那麼囂張了。緊接著,蕭添壽找到一位潛水方面的專家,這位專家在法庭上解釋,在深海中潛水的時候,一旦丟失腳蹼的話,潛水者很難保持平衡,動起來相當費勁。
而且陳潔妮的潛水經驗並不豐富,她丟失腳蹼的時候,肯定非常慌亂,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陳潔妮很有可能已經死了,她的屍體應該是被海水帶到了某個不為人知的角落。
這一番話,大大增加了陳潔妮已經死亡的可能性。
隨後,蕭添壽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開始闡述案情,並且對孫陽進行了一連串提問。
蕭添壽質問孫陽,人們都知道杜阿島海峽那個地方並不是非常適合潛水,你為什麼還要帶她去?而且,你為什麼不下海?卻讓陳潔妮下海?
孫陽回答,因為上次去那裡潛過水的時候,我們並沒有遇見危險。而且並不是我不潛水,而是我得講究禮貌,女士優先,您懂吧?
蕭添壽再次質問孫陽,當你發現陳潔妮消失的時候,你為什麼不立即下海找她?你告訴約瑟夫你不會游泳,可實際上你是個游泳高手。好,就說你當時被嚇到了,不知道怎麼辦。可到後來,當五位漁民下海找陳潔妮的時候,你還是站在船上,不下去潛水,啥也不做,連腳都是乾的,麻煩你來解釋一下,為什麼你不下海尋找陳潔妮?
孫陽說,是這樣,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很在乎她,肯定想找到她。但是我一直在觀察海面,根本沒有任何氣泡從海底冒出來,所以你明白吧,她這肯定是死了。死了就是死了,我能怎麼辦?那麼大的海,我上哪去找她?
蕭添壽的最後一次質問,是關於保險的。蕭添壽說,我們來聊聊保險的事情吧,陳潔妮身上意外險的保險額度達到40萬新幣(約200萬元人民幣),而她只是一個酒吧服務員,一個月只能掙300多塊新幣(約1700元人民幣),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她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給自己買保險?
而且最讓人奇怪的是,這些保險的受益人居然是你孫陽的母親,可陳潔妮從來沒有見過你媽,就算你們馬上要結婚,她也不至於把受益人寫成她從來沒見過面的婆婆吧?
另外,據保險公司反饋,在陳潔妮消失的第二天,你便找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一家公司拒絕了,你就換另一家保險公司。這十個多月裡,你一直沒有閒著,到處找保險公司要錢。你說說,如果你不是兇手,誰是兇手?
孫陽冷笑道,陳潔妮的確因我而死,是我沒有保護好她,我也確實該死。但我沒有謀殺她,你們不能往我身上潑髒水。陳潔妮很單純,但她並不傻,買保險這個事情是她自己的選擇,她之所以把我媽選為受益人,那是因為她知道我很愛她,馬上就要娶她了,所以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一樣的。
而我之所以到處找保險公司要錢,那是因為陳潔妮還有兩個孩子呢,總得有人出錢照顧他們吧?我想對這兩個孩子負責。總之,我問心無愧。
檢察官蕭添壽丟擲的這三個問題,雖然孫陽都一一做了回覆,但是其中的漏洞也暴露在了陪審團和法官的面前,他們心中都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不過,真正的結局還要再等一陣子,因為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些別的事情。
3
在新加坡這場著名的審判中,除了這些擺在明面上的爭鬥,還有另外一些事情在悄然發生。
根據警方的調查,其中一家保險公司曾找到船伕約瑟夫,給了他6000新幣(約30000元人民幣),希望他在法庭上把“事實”說出來。
約瑟夫說,自己已經把所有看到的東西都說出來了。他的確看到陳潔妮消失以後,孫陽很冷靜,絲毫不慌。但除此之外,他並沒有看到別的事情,他並不能作證說“孫陽就是殺害陳潔妮的兇手”。
除此之外,這起審判對新加坡的司法體制也是一個不小的考驗,因為新加坡之前從來沒有處理過沒有受害者屍體的謀殺案。再加上陳潔妮失蹤案正好卡在新加坡的兩個歷史節點上:1963年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那一年陳潔妮失蹤;1965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宣佈獨立,這一年又是孫陽開始接受審判的時候。
但是不管大歷史的背景是多麼波瀾壯闊,這一起案件也終究要有自己的結果。最終,陪審團一致認定:孫陽有罪。
當時的法官也說了一番話:孫陽,你殺害了那個年輕的女孩陳潔妮,她唯一的缺陷就是不幸愛上了你,她把一切都獻給了你,你卻為了錢殺害了她。你非常狡猾,巧妙地掩蓋了你的罪行,你非常冷血,而且膽大包天。但今天,是時候為你的罪行付出代價了。
然後,孫陽被判處死刑。
被判處死刑之後,孫陽要求上訴,然後依舊保持著處變不驚的神態,每天在監獄裡讀書看報。直到1966年11月,孫陽他爹到監獄告訴他,新加坡樞密院駁回了他的上訴,這意味著孫陽失去了最後的機會,他馬上就要上絞刑架了。
這個訊息對孫陽來說,猶如晴天霹靂,他哇的一聲哭出來了,瞬間淚流滿面。但很快孫陽又控制住情緒,恢復鎮定,因為他認為,都沒有發現陳潔妮的屍體,憑什麼定我的罪?
很快,孫陽想到另外一招,他向司法機構申請檢測自己的精神狀態。熟悉小站的讀者都明白,這是許多罪犯的慣用伎倆,他們一旦看到自己再也沒法狡辯了,就趕緊說自己是個精神病,以求免遭死刑。
於是這就需要心理學家和犯罪學家們出馬了,各位專家前前後後跟孫陽進行了多次會談,也跟孫陽的父母、兄妹都進行了深入交流。最後,專家們認為,孫陽的智商很高,達到128,精神也很正常,所以不能免於法律懲罰。
1967年2月6日,孫陽上了絞刑架,他的妹妹為他收屍。
4
綜合所有人的評價,我們大概能夠知道,孫陽是那種非常自我、心智不夠成熟的人。
孫陽打小就喜歡偷東西,可以說正好印證了那個“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的故事。他自己都承認他從十歲開始偷盜,最初偷家裡的、偷鄰居的,然後去偷商店的。
有一段時間,孫陽迷上了車,於是他偷他爹的錢去買車。當他爹發現錢丟了之後,立即報警,警察經過一通調查,發現就是孫陽偷的錢。
孫陽他爹來質問孫陽,到底是怎麼回事?孫陽回答,是我偷的錢呀,怎麼啦?
他爹一怒之下,把孫陽攆出家門,他在外面遊逛了好多天,後來他媽心疼他,讓他趕緊回家,他才跟他爹和好。
孫陽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據孫陽以前的班主任回憶,他是個挺機靈的孩子,很有冒險精神。不過就是有點目中無人,過於自信。
當孫陽步入社會,開始工作時,他去當過老師,但是連著換了好幾所學校,也沒能安頓下來。而他的工作態度也很差,甚至還貪汙過學校的錢,後來被學校發現,他又東拼西湊把錢還給學校,才算了事。
做了幾年老師之後,孫陽覺得當個飛行員不錯,於是他辭掉老師的工作,參加了一個飛行員培訓班,很快拿到了私人飛機駕駛證。
但他卻肆意妄為地駕駛著公司的飛機進行低空飛行,時常駕駛著飛機掠過水麵和椰子樹的樹頂。然後他的飛機駕駛證就被吊銷了,緊接著也被公司開除了。
失去了飛行員的工作,孫陽弄了個農場,整天養雞、種地。1961年的時候,他參加了新加坡F1國際大獎賽,但他搞出個事故,造成一名行人死亡。隨後他被逮捕,被罰了30元新幣(約150元人民幣),不過很奇怪,他並沒有被追究更多的責任。
1962年,此時,孫陽已經離開學校七年了,仍然一事無成。他決定去學習法律,他有信心在18個月內拿到法律學位證書。但他沒錢交學費報補習班,只能看書自學。
後來孫陽他爹給他找了一個保險推銷員的工作。但孫陽只想趕緊搞錢,不管怎麼搞都行,搞到錢他就能去英國學法律,拿到法律學位,然後他就能成為人上人,過體面的生活。
可能也就是在幹保險推銷員的時候,孫陽想到了用騙保來搞錢,至於這筆錢乾不乾淨,是不是沾上了人血,他一點也不在乎。
可以說,孫陽的許多目標看似明確,但他卻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手段會傷害到其他人,他是一個冷血的人。
5
還有許多恐怖故事是發生在海里的,2017年5月,41歲的劉易斯跟妻子駕船出海旅行,結果他妻子卻死在了海里面。後來,劉易斯被指控謀殺妻子。
2003年10月,一對美國夫婦在澳大利亞附近海岸潛水時,發生了意外,妻子蒂娜死掉了。經過警方調查之後,他們發現死者丈夫有重大謀殺嫌疑,動機可能是騙取鉅額人壽保險。更加巧合的是,當時有一名遊客也在那裡潛水,當這位遊客拍攝紀念照時,居然拍到了“兇案現場”。
在這些案件裡面,妻子在被害之前,幾乎都不知道丈夫已經對自己起了殺心,直到瀕臨死亡,才驚覺自己信錯了人。如果像陳潔妮這樣的受害者,能在生活中出現異常訊號時,多一點警惕心,說不定就能早點看穿未婚夫的另一幅面孔。
當孫陽出現在陳潔妮面前時,她完全被愛情衝昏了頭腦,失去分辨力,以至於孫陽讓她反常地在那麼多保單上簽名,她也完全沒有意識到這背後可能會隱藏著危險。
另外,我們講述這些“大灰狼”的故事,不是為了讓大家對這個社會感到恐懼,以至於只敢躲在自己的小世界裡面,比如有些女生說“看了那麼多殺妻案,我都不想找男朋友了”,這不是我們的目的。
我們是想告訴大家,這個世界是複雜的,所以我們在愛的同時,也要去了解愛的物件,要愛得有價值,而不能愛得糊里糊塗,結果在愛中受到傷害都渾然不知。
跟我聊一聊,你理想中的愛情是什麼樣子的?或者說,在各類文藝作品中,哪一對情侶是你比較羨慕的?另外,你覺得在新加坡的這個案子裡,潛水那一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參考資料[1]. Hoe Pei Shan. Guilty As Charged: Sunny Ang found guilty of girlfriend's murder though body was never found. [N].THE STRAITS TIMES.[2]. Cold Blooded Murders. [M].Alex Josey[3]. 《潛水教練海底殺妻 遊客意外拍下"命案現場"》[N].中國網
[4]. 王江雨.《“威權”體制下的“司法獨立”》[J].中國法律評論,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