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一部分人會選擇買二手房。
除了二手房固有的裝修、老化問題,其中還有很多隱形的法律問題。
看完這篇文章,記住這5個知識點,一定要寫進合同裡,包你買到合意合法的二手房!
1、房屋沒有設立居住權!
居住權,即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可以居住、使用他人的住宅。
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自居住權期限屆滿或居住權人死亡時消滅。
居住權一般是無償設立的,且不得轉讓、繼承。
設立居住權的房屋不得出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章)
因此,在購買二手房時,如果房屋設立了居住權,可協商登出後再購買。
要不然,房子買下了,你也住不了哦 ~
2、房屋在出售前沒有出租給他人
一般房子已出租給他人,就算購房者買了,也必須等到租賃合同到期後才能入住。
因此,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要讓房東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承諾該房屋未出租給他人。
違反該承諾的,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房屋在出售時不存在法院查封登記或抵押的情形
二手房如果被法院查封或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將無法順利辦理過戶,且購房者也可能無法順利購得該房屋。
因此,買房前一定要知道該房子的產權狀況。
並且,一定要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寫明: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至房屋過戶登記前的一段期間,房東承諾不會擅自將房屋辦理抵押登記或因房東債務問題導致房屋被法院查封的。
否則,購房者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且有權要求房東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及購房同等規格房屋而多產生的費用。
PS:
購買低於市場價、急於出售的二手房,購房者一定要注意,詳細瞭解情況後再購買。
4、房屋的學區功能沒有使用
很多人買二手房,就是因為買了以後,可以立刻使用該房屋的學區功能。
因此,買之前就應該問清楚,並在房屋購買合同裡寫清楚:
要求房東在合同中承諾其未使用該房屋的學區。
違反該約定的,購房者將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且要求房東承擔因其違約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5、房屋沒有辦理戶口地址登記
如果房子已經辦理戶口地址登記,購房者將無法順利將戶口遷移到該房屋的地址中。
因此,買之前就應該問清楚,並在房屋購買合同裡寫清楚:
如果已經有其他人將戶口遷移至該房屋內的,需要承諾戶口遷移的具體時間。
如果違約的,需要對購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