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逸楓
昨日,財政收入資料顯示,2021年1-11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91252億元,同比增長12.8%(前10月14.5%、前9月16.3%、前8月18.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102860億元,同比增長12.6%(前10月14.1%、前9月15.6%、前8月17.9%)說明地方財政收入增速下降逐漸加快,實體經濟低迷。
前11月全國稅收收入164490億元,同比增長14%,非稅收入26762億元,同比增長5.9%。(前10月15.9%、前9月18.4%、前8月19.8%)。2021年前11月全國財政收入,呈現增速回落的趨勢,主要是實體經濟未全面復甦,經濟下行壓力,企業的投資、生產、經營狀態沒有全面好轉,同時因為稅費免減政策的實施。
房地產相關稅種較多,貢獻的財稅收入佔全國財稅收入的35.2%。2015年以來,隨著中國城鎮化推進,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土地財政收入持續上升。根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稅務年鑑》資料,2019年土地出讓收入為7.1萬億,房地產行業稅收為2.6萬億元,狹義和廣義土地財政依賴度分別達到25.7%和35.2%。
2020年,土地財政收入達到8.2萬億,狹義土地財政依賴度進一步攀升至29.7%。由於2020年尚未公佈房地產行業稅收,導致廣義土地財政依賴度不可得,但大機率高於35.2%。近年來中國減稅降費取得了較大成績,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快速下滑,但是土地財政收入快速上升使得廣義宏觀稅負下滑速度較緩,一定程度上對沖了企業的獲得感。
整體來看,東部地區經濟發達、人口持續流入、土地市場需求旺盛,土地出讓收入在地方綜合財力中的佔比較高。而西部和東北地區土地市場不夠活躍,土地出讓收入相對較低,更依賴中央轉移支付。江蘇、浙江、廣東3省土地出讓收入均超過8000億,6省對土地財政的狹義依賴度超過30%。
從分省資料來看,2020年江蘇、浙江、廣東土地出讓收入分別為10618億元、10274億元和8032億元,位居前三甲,貢獻了地方土地出讓總收入的35.2%。從對土地財政收入的依賴度看,浙江、江蘇、福建、山東、廣東、重慶6個省市的狹義土地財政依賴度高於30%,分別達到51.9%、46.9%、40.3%、38.7%、33.8%和32.0%。
相對而言,新疆、寧夏、青海、黑龍江、西藏5個省份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偏低,狹義土地財政依賴度均低於10%。2020年較多城市未公佈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各項土地有關的稅收收入以及上面轉移支付。由於政府性基金收入的90%以上來自於土地出讓收入,所以對地市層面的分析採用政府性基金收入近似代表土地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表徵各城市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
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導致財政乏力
下半年以來財政支出增速呈現加快趨勢,財政持續發力。前11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同比增長2.9%(前10月2.4%、前9月2.3%),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同比增長3%(前10月2.7%、前9月3%)。單月9月、10月、11月有所回升,體現了財政發力,其中基建相關支出不斷提速,廣義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增速有所回升。
稅收是中國經濟的晴雨表。稅收穩定增長,說明經濟、實體的持續復甦,財政、稅收連續保持著同比兩位數的增長。2020年國有土地出讓金8.4142萬億元,同比增長15.9%。土地出讓金不包括在“一般公共預算”18.29萬億元中,而是包括在第二本財政賬本“政府性基金預算”9.35萬億元中。
2020年土地出讓金佔基金收入的90%,2019年79%。土地收入佔全國、地方基金收入看,2021年一季度佔88%,佔地方的91%,前4月佔8%、93%,前5月佔88%、92%,上半年佔88.12%、92.82%,前7月佔88.16%、92.83%,前8月87.73%、92.78%,前9月87.89%、92.73%,前10月88.54%、93.29%,前11月88.26%、92.79%。
稅收是中國經濟增長的晴雨表
前11月全國稅收收入164490億元,同比增長14%.非稅收入26762億元,同比增長5.9%。 其中大稅收分別是國內增值稅59003億元、企業所得稅41414億元、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16308億元、出口退稅15259億元、國內消費稅13191億元、個人所得稅1259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大項稅收增速回落,國內增值稅同比增長13.4%(前10月15.1%、前9月17.4%、前8月19.1%)、企業所得稅同比增長14.8%(前10月14.9%、前9月18.7%、前8月18.8%)、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20.3%(前10月21.1%、前9月21.6%、前8月23%)。說明大項稅收增速回落,與經濟下行,企業經營困難,有直接的關係。
其中國內消費稅同比增長12.5%(前10月11.3%、前9月12.3%、前8月11.6%),已經開始上漲幅度擴大,說明消費的需求力逐漸的釋放。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同比增長20.1%(前10月23.1%、前9月24.5%、前8月25.9%)。關稅同比增長11.6%(前10月14.9%、前9月17.3%、19.8%)。
這兩稅增長最快,不過,增速回落,印花稅同比增長35.4%(前10月36.4%、前9月34.3%、前8月39.5%)、證券交易印花稅同比增長43.3%(前10月43.2%)。資源稅同比增長33.6%(前10月34%、前9月35.3%、前8月32.3%)。說明在股市、資本市場的波動之下,增速最快的稅收受到影響。
土地收入佔全國地方財政65.74%
11月累計賣地收入增幅有所回落,主要是受到22城集中出讓的土地、三四線城市的土地流拍與房 企業調整拿地節奏及土地出讓規則的新調整,銀行信貸與市場監督的收緊。2021年1月-11月,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67625億元,同比增長3.8%(前10月6.1%、前9月8.7%、前8月12.1%。預計全年收入超過7萬億元以上。
前11月全國賣地收入6.7625萬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19.1252萬億元(同比增長12.8%)的35.35(前10月32.70%),佔地方財政收入10.2860萬億元(同比增長12.6%)的65.74%(前10月61.29%)、佔全國稅收16.4490萬億元(同比增長14%)的41.11%(37.93%)。說明地方財政100塊收入裡面,賣地收入的貢獻達到65塊錢。
典型城市土地收入佔地方財政排行
土地財政依賴度是指一個城市當年土地出讓金對比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值。在中房研究院近日釋出的榜單中,土地依賴程度超100%的有12個城市,依次分別為溫州、昆明、福州、杭州、太原、合肥、武漢、西安、廣州、南京、佛山、鄭州,這意味著這些城市的土地出讓金超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資料顯示,全國12個城市的財政對土地的依賴程度超過100%。其中,溫州位居榜首,其土地財政依賴度高達179%;其次昆明為163%、福州為153%、杭州為140%。北上廣深一線城市中,廣州土地依賴度位列“超高”的組別,高達107%,而北京、上海、深圳則依賴程度較低,分別是29%、28%、19%。
至於上海、北京、深圳之所以比較低,一方面是由於這些地區的產業發達,特別是服務業中科技、金融佔比高,也不存在製造業向周邊轉移的問題。另一方面,特大城市的土地供應少,土地出讓金佔財政收入比例也低。當城市市政建設規模太大,遠遠超過公共財政承擔能力,需要透過土地財政來維持。
一線城市中,深圳政府性基金收入最少、廣州的土地出讓收入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值最大。一線城市由於土地市場交投活躍、土地溢價率相對較高,土地出讓收入較高。2020年除深圳外,北京(2317億元)、上海(3175億元)、廣州(2514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超過2000億元,分別在70箇中城市中排第2名、第3名和第5名。
廣東省內經濟發展不均衡,財權財力分配向省級政府傾斜,導致省會廣州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相對較低,政府性基金收入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值達到1.5倍,是一線城市中最高的。其他3座城市,上海(0.5倍)、北京(0.4倍)、深圳(0.3倍)則相對較低。
二線城市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超過1000億元的多為東部經濟發達省份的城市或中西部省會城市,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也高。二線城市都是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但由於各地經濟實力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水平不同,政府性基金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
政府性基金收入超過1000億元的11座城市可分為三類,一是東部經濟發達省份的城市,包括杭州、南京、寧波、福州和青島。二是中西部省會城市,包括成都、武漢、西安、長沙、鄭州;三是直轄市重慶。這11座城市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度較高,其中福州、杭州、西安3座城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值高於1.5倍,分別為1.9倍、1.8倍和1.7倍;最低的為鄭州,也有0.8倍。
三線城市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高的集中於長三角地區;對土地依賴度高的多坐落在長三角地區或中部大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超過800億元的3座城市分別為溫州(1351億元)、無錫(988億元)、金華(844億元),均處於長三角地區,土地市場較為活躍。從政府性基金收入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值來看,高於1.5的城市有7座。
其中,4座位於長三角地區,分別為溫州(2.2倍)、金華(2.0倍)、徐州(1.6倍)和揚州(1.5倍),其政府性基金收入也相對較高,均在500億元以上。另外3座分別是四川的南充、湖南的岳陽和湖北的襄陽,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分佈在250億-280億元之間,但相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值較高,分別為2.0倍、1.7倍和1.6倍。
土地市場降溫產生以下三方面的影響,拖累整體經濟表現。土地購置是房地產新開工、施工、竣工的前置環節,土地出讓金領先於房地產開發投資,土地市場遇冷將導致未來經濟面臨一定的下行壓力。加劇地方財政緊張局勢。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在溢價率下降、流拍率上升的背景下,短期內土地出讓收入減少將對地方政府可用財力帶來負面衝擊。
影響部分城投的償債能力。地方政府對城投的救助能力下降,同時以土地整理和基礎設施為主業的城投受影響相對較大,影響城投的償債能力和市場信用等。整體來看,土地財政依賴度高的地區受土地市場降溫的影響較大,但由於各省財力結構不同、債務率不同,土地市場降溫對各省市的實際影響路徑也有所不同。
正如官方講,房地產業規模大、鏈條長、牽涉面廣,在國民經濟中,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地方財政收入、金融機構貸款總額中都佔有相當高的份額,對於經濟金融穩定和風險防範具有重要的系統性影響。房地產市場佔整個GDP的25%,加上與房地產相關的市場,共佔整個GDP的40%以上,這導致國內經濟很難擺脫房地產的聯絡。
土地財政收入的下降,對那些高度依賴房地產投資、賣地收入的地區來講,無疑是拉響了警鐘,土地財政依賴度較高的城市多為省會城市,省會城市集中了較好的醫療教育資源,具有很大的人口吸引力,但由於高地價的因素,相關產業反而分散在周邊地市,導致稅收收入可能追不上土地出讓金的增速。沒有產業的城市,也只能靠房地產來支撐財政收入。
土地收入佔到地方基金收入92.79%
2020年國有土地出讓金8.4142萬億元,同比增長15.9%。土地出讓金不包括在“一般公共預算”18.29萬億元中,而是包括在第二本財政賬本“政府性基金預算”9.35萬億元中。2020年土地出讓金佔基金收入的比90%,2019年為79%。
土地收入佔全國、地方基金收入看,到2021年前7月分別佔88.16%、92.83%。前8月佔87.73%、92.78%,前9月佔87.89%、92.73%,前10月分別佔88.54%、93.29%,前11月分別佔88.26%、92.79%。與土地和房地產直接相關的五類稅收(契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耕地佔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2020年合計1.97萬億元)。
而2020年與土地和房地產直接相關的財政收入10.39萬億元。另外還有五項有關房地產的稅收未統計在內。財政收入三個主要錢袋子(不考慮社保基金這個專款)合計入賬28.11萬億元。土地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稅收收入加上賣地收入在2020年對全國財政收入貢獻比例超過了37%。
房地產相關稅收佔全國稅收的11.42%
目前房地產依然是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支柱產業,其經濟增加值比較大,地方經濟中房地產稅收收入的佔比高。同時房地產相關稅能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調節房地產市場的作用,促進國民經濟的平穩執行。同時,土地收入佔地方財政超過7成,意味著是主要的收入來源。
前11月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稅收1.9107萬億元,佔全國稅收16.4490萬億元的11.61%(前10月11.42%)。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稅收中,契稅6837億元,同比增長8.7%。土地增值稅6442億元,同比增長10.4%。房產稅2967億元,同比增長17.7%。耕地佔用稅931億元,同比下降16.6%。城鎮土地使用稅1930億元,同比增長4.1%。
值得注意的是五稅增速回落,受到銷售下降、全國樓市市場熱度下降。現行18種稅種,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1個,涵括房屋開發建設、銷售、出租、保有、轉讓等環節。房地產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佔用稅。
房地產總收入佔地方財政收84.32%
前11月全國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76614億元,同比增長5.4%。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67625億元,同比增長3.8%(這增速相比前10月6.1%、前9月10.5%、前8月8.7%,前7月的14.2%、前6月12.1%),出現明顯回落,這跟去年同期基數提高以及各地落實“房住不炒”持續穩地價房價、土地市場逐漸的下行等有關。
前11月全國土地收入6.7625萬億元加上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稅收1.9107萬億元,總收入達到8.6732萬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191252億元的45.04%(前10月41.45%),佔地方財政收入102860億元的84.32%(前10月77.68%)、佔全國稅收收入164490億元的52.72%(前10月48.07%)。
意味著地方財政100塊收入裡面,房地產貢獻84.32塊錢。如包括房地產領域5項稅收(住宅房產稅(上海、重慶)、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前11月房地產總收入佔到全國財政收入、地方財政收入、全國稅收的比例更高,對貢獻財政、收入更高。
土地財政:過去23年破60萬億元
1981年,深圳特區首先開始對部分土地使用徵收費用,揭開了中國土地市場走向的方向。不過直到1987年,深圳才以協商議標的形式出讓了有償使用的第一塊國有土地。其它城市望風而動,在1988年已經有上海、天津、廣州、廈門、福州和海口等城市相繼推行了這樣的土地出讓方式。
1989年,國家公佈了《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管理的通知》,將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地區,規定出讓收入必須上繳財政,其中40%上繳國家財政。此後,上繳國家財政的比例逐步減少,到1992年時,上繳國家財政部分已經下調為5%。
在1994年實行分稅制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作為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全部歸地方所有,逐漸成為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2010年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只有7500億元,2019年達到7.8萬億元,十年增長了10倍。202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繼續保持增長,已經達到了8.4萬億元。
1999年到2019年,土地出讓收入總額已經突破50.5萬億元。算上2020年的土地出讓收入,22年時間,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已經達到58.9萬億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的增長對地方財政收入提供了強大支撐,2020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與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的比值超0.84,地方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度達到一個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