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局勢風起雲湧,一方面核大國之間的博弈始終不斷,另一方面部分國家透過各種手段發展核武器,意圖提升自身的戰略威懾力和攻擊力。
儘管“死手”系統等核捆綁措施的存在使發生核戰爭的機率無限降低,但這一措施也導致一旦發生核戰極可能就會導致全球範圍的核攻擊,危及全人類。
那麼,如果發生核戰爭,身為平民的我們要如何自保呢?
首先,有兩個問題要搞清楚:核爆炸的直接殺傷能不能防住?核戰爭導致的輻射到底會持續多久?
核爆一定會殺死我們嗎?
答案是否定的。
可以說只要爆炸時咱們不是站在地面或者樓頂上抬著頭看“太陽”,大部分人都有活下來的機會。
核彈對人員的殺傷主要依靠爆炸時的光輻射、熱輻射、各種放射性射線和爆炸後殘留的輻射塵埃。
參考美國冷戰時發放的防核手冊上的說明:地下1米的普通雜物間、儲物間就可以有效避免核爆的初次傷害。而地下3-5米的停車場、或是10米左右深處的普通地鐵就可以基本“免疫”核爆產生的各種輻射射線。
我們再參考唯二經受過核攻擊的戰例之廣島核爆,其中最為令人驚訝的是距離爆心90米外的地下工事內有一人存活,爆心500米範圍內的地下室內多人存活,要知道那時的地下室和地下工事可不是為了防核彈建設的。
當然,現代的核武器威力更大,但是現代的反導系統也在不斷加強,現代建築、主要是人防設施的修建也更為牢固,根據我國《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範》的分級:
防空地下室分為甲乙兩類,甲類防空地下室需防核武器,防常規武器,防生化武器。乙類防空地下室不考慮防核武器,只防常規武器和防生化武器。
其實即便是乙類人防設施,也對核攻擊有極高的抵禦作用,只要不是被核彈直接命中,很大機率可以幫助咱們存活下來。
畢竟核彈攻擊為了殺傷力最大化,一般都是選擇空爆的。
如果很不幸咱們在核彈爆炸的中心,那除非是甲類防空設施,否則肯定會GG。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常用來作為核力量投送手段的的洲際導彈或者潛射導彈雖然攔截成功率不高,但其實很容易探測到。
且不談主要對手美國,即便是印度發射的彈道導彈,要攻擊國內主要城市從升空至抵達目標地點也需要十分鐘左右的時間。
這段時間一定會響起防空警報,所以就近躲入地下人防工程或者地鐵、地下停車場等防護設施是順利撐過核爆殺傷的重點。
那麼,如果我們成功活過了核爆,地面和空氣中的放射性物質會存在多久?我們又需要在地下設施裡躲多久呢?
網路上很多專家給出了不同的答案,有說七十年的,有說上百年的,也有說幾年的。
答案到底是什麼呢?
核彈的主要裝藥鈾235和鈽239的半衰期都很長,分別為七億年和兩萬四千多年,但是這些裝藥在爆炸當中都會被消耗掉,即便有部分沒有發生分解的裝藥也會被高溫瞬間汽化,然後伴隨著衝擊波擴散開來,在氣流的推動下四處飄散。
所以說,空氣中的放射性物質會很快被稀釋到大氣中,並不會產生長久危害。不過,因為我們假設的是核戰爭,大量核彈爆炸,所以放射性物質的濃度肯定會很高,但依然會隨著氣流飄離引爆點。
這一點,冷戰時期的大氣層核爆實驗已經可以充分證明,那時候美蘇放核彈跟放鞭炮一樣,就連推動大陸板塊移動的沙皇核彈都引爆了,地球也沒被放射性塵埃佈滿不是?
當然,地面沾染的放射性物質可能會產生長期的輻射,但這些物質的含量並不會很高,並且會被雨水,塵埃等不斷帶走。
這一點也可以參考日本(沒辦法,誰讓你是唯一被原子彈轟炸的國家)廣島和長崎。
核爆過後,救助隊伍立刻就出現在了爆炸範圍內,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並沒有在短期內死亡,離爆炸中心較遠的倖存人群后期致癌率也遠遠沒有預想中那麼高,城市的重建工作更是在5年內便已開始。
所以,殘留的放射性物質在經過數天至十數天的沉降和沖刷後短時間內是遠遠達不到致死量的,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完全可以在核爆過後一段時間內從地下防護設施中走出,逃往安全地區。
說了這麼多,核戰爭爆發後我們到底該怎麼辦呢?
核戰爭爆發前不會沒有預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一系列軍事部署會首先展開,隨著衝突升級,會從軍事衝突,區域性戰爭,全面戰爭向核戰爭逐步演進。
這時的我們在聽從戰時政令的時候同時,可以開始有意識的尋找避難場所,如果可以,遠離重要工業城市、一線城市和港口,因為這裡會是重點打擊物件。如果城市已經軍事管制,就要就近尋找避難場所。
同時要注意儲存物資。
戰時的物資分配是相當嚴格的,不要試圖哄搶,因為軍事管制時期這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要在合理分配已有物資,儘可能做好後期物資儲備的基礎上,透過合法途徑解決生存物資問題。
這些物資的選擇尤為重要,要可以長期儲存,高熱量,易攜帶,方便加工,蔬菜水果肉類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自主進行脫水和醃製處理,以便儲存。
還要囤積常用藥物和食鹽,這些都是必需品,能夠幫助我們儘可能活下去。這裡標一下重點,碘鹽不抗輻射!不抗輻射!不抗輻射!要抗輻射需要碘片!
物資中最終要的是水源。
桶裝、瓶裝水當然是最好的水源,但在沒有很多容器的時候,也可在避難所內透過修葺水池,挖掘水坑等方式大量儲存飲用水。水池和水坑要與外界隔絕,最好有密封措施,最不濟有個蓋子。要知道,核爆後地面上的河流和水源一定會被汙染,所以無法使用。
在選擇避難場所的時候,有兩種選擇,各有利弊。
一種是跟隨大部隊進入地下防空洞,地鐵站等大型防護設施。
選擇這種避難場所的好處是很可能會得到軍隊的保護和政府的物資補給,但是一旦出現補給出現問題,很可能會導致物資迅速耗盡,難以撐到最後;還可能因為物資分配問題引發矛盾,繼而引發騷亂,有一定的風險。
另一種選擇是以家庭為單位或者以熟人組成的小隊為單位,自行選擇避難場所。
與第一種選擇相反,這種選擇的優點是人員數量少,在有意識的儲備好物資的情況下可以在無補給的情況下支撐較長時間。
但缺點也很明顯,因為人員數量少,不會有軍隊保護。並且小型地下室等避難場所抗爆能力差,發生核爆時死亡率就高,核爆過後的救助優先順序也會落後於大型避難所。
不管選擇哪種避難方式,只要我們成功撐過了核爆炸和十數天的躲避期,就算是勝利。
至於後期選擇冒險外出求助,還是繼續等待救援,就看物資的儲存量和戰爭發展情況了。
物資足夠的話建議在積極獲取地面情況的同時繼續等待觀望,雖然理論上講透過空氣流動和十幾天的放射性物質沉降,外面的世界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是可以短時間停留的。
但畢竟出去後去哪裡求救,到哪裡找避難所和收集物資都是不確定的。
直至出現物資儲備只餘下較短時間的存量,救援部隊又遲遲沒有到來的情況下,才開始考慮離開。這時應該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前往下一個我們所熟知的最近且可能尋得物資的地下或地上防護場所,比如戰時政府物資補給戰或者大型避難所。
這裡的個人防護品最好是戰時發放的防護服,假如在沒有的情況下也可以用長袖衣服和長褲靴子包裹全身,外面罩以雨衣、頭盔等普通防護品應急,要確保面板不裸露在外,儘可能不與地面上的任何東西發生接觸。
之後,重複蒐集物資,尋找避難所,等待和尋找救援的步驟,一直到得救,此時人力已盡,生死就交給命運來決定了。
但是,如果第一波打擊過去一段時間後又來了第二波。
我們也不要悲觀。
我們可以和家人告別,然後抬起頭,挺起胸,指著天上飛來的核彈,擺一個漂亮的姿勢,大喝一聲:“來吧!我不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