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閣桃李天下什麼時候才能交房,合同上是11月30號交房,現在又推遲到明年3月30號。”12月11日,榆林多名購房者反映,他們在朗閣桃李天下購買了房子,約定交房日期已過,卻不見動靜。記者從榆林市住建局瞭解到,關於該專案逾期交付問題,住建局已督促開發企業加快進度,完善專案尾留工程及各項驗收工作,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儘快為購房人交付房屋。
張女士說,她是2019年認購的房子,後一次性交了八九十萬元購房款,“我算是剛需,孩子就在附近上幼兒園,就等交房順便上小學,沒想到現在房子交不了,房產證也辦不下來,孩子上學所需的相關手續辦理不了,你說氣人不?”張女士說,上月底,眼看交房日期臨近,但開發商卻沒有任何動作,直至逾期也未給出合理解釋。
業主賈先生說,他買房時看到售樓部銷售人員介紹的五證齊全,按時交房,但現在卻逾期還交不了房。11月25日,距離約定的交房時間只剩5天,但賈先生未收到收房通知。現在小區就是把外立面、窗戶、電梯弄好了,小區裡的其他設施環境看著也差不多了,可就是不能交房。“我這個房子是著急入住的,原計劃現在交房馬上裝修,半年後入住,現在遲遲不予交付,家裡人都特別擔心。”
對此,華商報記者從榆林市住建局瞭解到,關於該專案逾期交付問題,開發企業表明,2020年初,受全國新冠肺炎疫情突發影響,導致專案無法按原計劃實施,加之榆林市冬季氣溫較低,全市各建築工地均統一停工,導致不具備交付條件。就此問題住建局已督促開發企業加快進度,完善專案尾留工程及各項驗收工作,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儘快為購房人交付房屋。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案,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否則,開發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發生延期交房糾紛時,購房者一方面應當蒐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證據,另一方面應當保留關於延期交房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