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阿姨把120萬的拆遷款給了女兒。她的兒媳買房子時向崔阿姨借錢,但崔阿姨一分錢也沒借。六年後,崔阿姨對兒媳說:“你有義務供養我們的第二位老人。”李燕玲與丈夫結婚時,由於丈夫在父母眼中不是理想的女婿,雖然已經結婚,但李燕玲也與父母鬧翻了
她不想與父母妥協,但丈夫的家庭條件一般,而她的公公婆婆偏袒她的大女兒,所以當大女兒結婚時,他們把自己的舊資本作為嫁妝送給了大女兒。因此,當小兒子結婚時,他們沒有錢。他們只給了小兒子3萬元,不想再給錢了
正因為如此,李燕玲和丈夫只舉行了一次簡單的婚禮,然後他們沒有錢和丈夫一起買房。他們只能和公婆住在一起,而公婆的房子是郊區的一棟舊房子。雖然有噪音,但他們可以在結婚一年後繼續生活,他們岳父的舊房子將被拆除,並支付了120萬美元的損失。她和丈夫商量買一棟新房子,然後他們全家搬了進來。他們先去看房子,然後看中了一套價效比相對合適的房子。只要岳父的錢到位,他們就可以買下它。然而,他們一直在等待。他們從未見過婆婆給他們錢。他們擔心自己看好的房子是先買的。最後,她建議丈夫先向婆婆借錢買房子。她丈夫也是這個意思。她丈夫主動向婆婆借了40萬英鎊。他們先買了房子
就在她丈夫提出的時候,她的婆婆平靜地說:“我們和你姐姐早就猜到你丈夫和妻子會因為各種原因要錢,所以你父親和我都把120萬交給你姐姐監護。將來,我們都指望她能領養老金。”
李燕玲和她的丈夫被婆婆的供認震驚了。沒想到婆婆通知了他們,給了姑姑120萬元。儘管她的岳母說她暫時被拘留,但人性是不可預測的。誰能保證她會把錢交出來。最後,他們向婆婆借錢的計劃也失敗了,李燕玲責罵婆婆,婆婆認為李燕玲故意挑撥兒子與他們的關係
最後,李燕玲不得不回去請父母借錢給她買房。她的父母對她很失望,但畢竟是他們的女兒。他們不能袖手旁觀,所以他們借給李燕玲錢。後來,他們再也沒有要求李燕玲還錢
李燕玲和丈夫買房後,他們更加努力地工作。雖然她的父母沒有說要還錢,但她不能挪用父母40萬元的養老金。這筆錢還得還。就這樣,他們花了四年時間還清了她父母的錢。就這樣,他們又平靜了一年。這是一直在幫忙照顧孩子的婆婆,但她回來了,要求李燕玲和她的丈夫照顧他們
最後,她的丈夫問了她的岳父和岳母。直到那時,他才知道,在過去的五年裡,當她的岳父和岳母在姨媽家時,她監護的120萬英鎊是她岳母出於各種原因借的。首先,她的丈夫做生意,然後她需要支援在家裡買房子。起初,她的岳父和岳母被禁止打鼓
直到岳父身體健康,大姐的卡只剩下5000元。這時,大姐的丈夫毫不猶豫地把公公婆婆趕了出去。所以我的岳父和岳母來找他們,但是在這個時候,我的岳父需要花很多錢來治療。他們的丈夫和妻子沒有錢,所以他們要求我的婆婆向我的大女兒要錢,但我的婆婆拒絕了。她連忙說:“娶我女兒,倒點水,我的大女兒是外人,你應該有義務養活我們的晚年。”起初,李燕玲同情她的岳父和岳母,但她的岳母想綁架她來供養老人。然而,她覺得婆婆根本不值得同情。她想開車送公公婆婆回大女兒家,卻被丈夫逼著結婚,她的丈夫說:“不管我的父母有多壞,他們永遠都是我的父母。至於我父母手中的120萬拆遷款,他們可以給任何他們想要的人,我們無權干涉。”當李燕玲聽到丈夫的話時,她知道丈夫不會讓她趕走公公婆婆,不管公公婆婆是非,她會完全站在公公婆婆一邊。如果她繼續製造麻煩,他們將不得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