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透過桃園公司的案例向大家全面展示了初創期跨境電商企業通常會遇到的財務合規問題及解決方案。
最後劉備三兄弟發現,雖然合規問題解決了,但是也相應產生了不少成本,主要體現在稅務成本上。
劉備三兄弟這樣算了一筆賬:預計桃園公司2021年全年營業收入約2000萬元,毛利率約30%,也即毛利潤大概為600萬元,按照25%的稅率,公司需交150萬的企業所得稅:
相比“走私賬”時代,到手的利潤縮水不少,三人心理都有落差感。但吃過不合規帶來的苦果後,三兄弟不想也不能再重回此前舊路,必須另外再找解決方案,這一次他們又get了一個錦囊——從政策入手,能免則免,應減盡減——這個錦囊幾乎相當於送了他們一個“超級大禮包”。
節稅禮包
在細說“錦囊”的詳細策略前,我們先將我國的稅收體系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我國現行稅制體系是復稅制體系,具體分為五個大類及若干個稅種。
流轉稅,顧名思義即在商品流轉環節產生的納稅義務,也就是隻要發生相應的行為,即需要納稅。無論行為本身是否盈利、是否開具發票、是否收到貨款等。
所得稅是納稅主體在產生盈利後,需要交的稅。如果企業無盈利,則不需要交稅。
與跨境電商企業層面相關性較高的稅種主要有流轉稅中的增值稅、關稅以及所得稅中的企業所得稅。這裡我們先討論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
桃園公司的主要經營模式是:將在上游批次採購回的貨物經過檢查、篩選及包裝後,再在亞馬遜和shopee等平臺的店鋪銷售出去。這一模式非常簡單,也是目前大多數發展初期的跨境電商所採用的模式。
如圖中兩個黃色方塊所示,在採購環節由供應商向桃園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增值稅進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相對的是增值稅銷項稅額,銷項稅額產生在商品的對外銷售環節,對於出口商品來說則是在報關環節產生。
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即是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總額。可見在銷售商品金額相同的情況下,在採購環節能取得的進項稅額越高,企業繳納的增值稅越少。
但現實中,桃園公司的上游供貨方多為小規模企業,不具備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所以在採購環節,桃園公司能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非常有限,公司不得不多交增值稅。
這是跨境電商財務合規過程中的一大痛點。但是我們都知道,近年來,國家大力鼓勵與支援跨境電商的發展,併為此出臺了多項具體政策,針對這一痛點,就有一項專門政策:
2018年9月,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海關總署聯合釋出《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 ( 財稅〔 2018〕 103號)
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以下簡稱“ 綜試區” ) 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 以下簡稱“ 跨境電商企業” ) 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 凡符合規定條件的, 出口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即“ 無票免稅” 。
透過“無票免稅”政策,桃園公司的增值稅難題解決了。
更讓劉備三兄弟高興的是,在這一政策的基礎上,國家在2019年又推出了一個配套政策, 明確跨境電商企業,如果無法取得進貨發票, 企業所得稅可以執行核定徵收, 解決跨境電商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有關問題的公告》(國稅總局2019年第36號)
自2020年1月1日起,綜試區核心定徵收的跨境電商企業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同時,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免稅政策。
通俗解釋這一政策就是:按收入比例確認應稅所得額,不考慮成本,這大大降低了跨境企業的所得稅負擔。以開篇我們提到的桃園公司2021年銷售2000萬元為例,在這一政策下:
可見這是一個真正的“大禮包”,透過表格能更清楚的看到這一政策的優惠力度有多大:
至此,桃園公司的稅務問題全部解決。這不但讓公司獲得更多的發展資金,且使劉備三人終於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公司的發展上面,全力以赴壯大桃園公司,期冀在跨境電商領域打下一片更大的江山。
政策要點
值得一提的是這兩項稅收優惠政策不是自動享受,需要企業主動向稅局申請。
實務中,各地稅局通常是在每年底對企業提交的申請進行集中審批,獲批的企業可以享受政策優惠,即當年申請,次年適用。
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不僅“站在陽光下”,而且均為國家層面統一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相比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具有穩定性,更能滿足企業的長期發展需要。
既然這是陽光下的政策,享受政策的企業自然也需要做到規範經營、賬目清晰,此外這兩個優惠政策對於註冊地也有要求——即在跨境電商綜試區註冊的企業(後附名單)。
合規先行
對於群店模式經營的跨境企業來說,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搭建完整的集團架構,把所有店鋪的資金流水合法合規的歸集到集團。其次,再以集團為主體,推進相關的資格申報和稅務處理。
集團化改造和資金流歸集,可以說是整個模式搭建的最關鍵一環。這一方面是申報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於解決跨境電商企業股東和公司風險混同的問題。
此外,在這兩項優惠政策可與小微企業的納稅優惠政策疊加使用。小微企業的應稅所得額上限為300萬元,跨境電商的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這意味著在7500萬收入以內的跨境電商企業,都能滿足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所以,這一政策能覆蓋絕大多數的跨境電商企業,這足夠支援初創期的跨境電商企業多年發展。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企業資產總額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分別為2.5%,10%。
寫在最後
為了支援跨境電商的發展,國家在政策層面給予了大力支援,使跨境電商企業能夠合法、合規、低成本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經歷過粗放式發展後,跨境電商開始面臨貿易規則、平臺規則、全球消費市場治理以及全球智慧財產權治理的多重挑戰。2021年,可以說是跨境電商發展的歷史性拐點之年。
新的競爭已經開始,作為企業,越早了解政策、越多利用政策創造發展空間,才能更好迎接挑戰、佔據先發優勢突出競爭重圍,實現超越發展。
機會永遠屬於有準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