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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媽媽對孩子自然是無比疼愛,但總會有一些情況,讓媽媽會陷入到“要不要孩子”的艱難選擇。而這樣的情況除了發生在離婚時是否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之外,還有一種情況更讓女性難以選擇。
那就是如果在妻子懷孕期間,丈夫去世了,那麼這個孩子是“留”還是“棄”?
案例
之前聽朋友說過一個故事:
有位年輕的媽媽,在自己懷孕3個月的時候,老公突然發生意外去世,公婆在傷心欲絕地希望她能留下孩子,畢竟老人只有這一個兒子。
而且公婆也承諾:孩子生下來不用管,自己改嫁都沒有關係。結果卻是,孩子生下來後,婆家人以年紀大為由,不露面也不管,最後這位媽媽只能自己養活孩子。甚至一天要打好幾份工,著實辛苦極了。
在“遺腹子”這個問題上,女性要遵從自己的選擇
生活中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求助:
自己不想留“遺腹子”,但是公公婆婆懇求留下,或者寶媽自己心軟想留下孩子,但心裡未免還有為未來感到的擔憂。
在孩子的去留問題上,女性是最有發言權的,除了那些胎齡較大的胎兒,像7個月齡以上的胎兒,如果不是醫學理由,像胎兒重度殘疾,或者影響孕婦生命安全的,法律上是禁止墮胎的。
那些月份較小的胎兒,女性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做決定,這樣才能保證以後不那麼容易後悔。
從身體方面來考慮
之所以腹中的孩子會成為“遺腹子”,肯定是丈夫出現了變故,而這個時候孕婦的情緒會十分悲傷,如果因此身體出現了問題,甚至目前的身體狀況不再適合繼續懷孕,那麼就不要再強行的“道德綁架”自己,這樣對寶寶和自己的健康都沒有好處。
從經濟狀況來考慮
很多媽媽出於對丈夫的感情,或者自己不忍心,又或者是出於公婆的祈求,會選擇留下孩子,但不得不面對的是以後孩子的撫養問題。
孕媽也要考慮自己以後是否有能力獨自撫養孩子,能提供他正常的生活和教育,這些都是需要直面面對的。
從孩子的角度考慮
除此之外,孕媽也要為孩子的以後考慮,孩子將來是否會介懷自己沒有父親的事情,又或者媽媽將來再婚後,孩子和繼父之間的相處問題等等。
那些選擇打掉“遺腹子”的女性,並不都是心狠
比起那些堅持把孩子生下來的女性,那些選擇流產的媽媽很容易被人說成是“狠心”,因為丈夫剛剛去世,自己就想著打胎的事情,簡直是“不齒”。
其實,“遺腹子”一定要留下,本身就是很苛刻的,畢竟每個人的標準不同,很直觀的一個問題就是,就算女人一時半刻因為記掛丈夫而沒有再嫁,那麼胎兒呢?
胎兒在肚子裡可是一天天地在長大,可不會等你想通了再決定生不生,所以說,很多女性在面對這個問題時,都需要馬上思考,馬上做抉擇,即使再傷心,這件事也很緊急。
所以說,關於“遺腹子”的處理方式,無論女性如何選擇,都是不容易的。獨自養育遺腹子可能會遇到很多的艱難困苦,尤其是媽媽,那些選擇生下“遺腹子”的女人,都是值得敬佩的,是偉大的母親。
而那些選擇放棄的,我們也不能說她們狠心,很多時候,趁著胎兒還沒有成型,讓她不要揹負一切出生才是最好的。
今日話題:你是如何看待“遺腹子”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