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郊漢代積沙墓發掘簡報
考古與文物2003年第5期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
1998年11月初,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在位於西安北郊尤家莊省交通學校新校址建設的隨工清理考古工作中,發掘了一座漢代積沙墓。(編號為98XSJⅢ區M18)該墓地處漢長安城東約3公里,這裡是漢代墓葬的集中分佈區之一(圖一)。近年,我所已在其附近發掘了數以百計的漢代墓葬,但積沙墓卻非常罕見。該墓雖然曾被盜擾過,但仍出土了大量精美文物,現將發掘情況簡報如下。
一、墓葬形制與葬具
該墓是一座帶斜坡墓道的豎穴土壙木槨墓,葬具為一棺一槨。墓道在東,方向88度。因基建取土,墓室以上及墓道上部均被破壞殆盡,故墓葬深度不詳。斜坡墓道略呈前寬後窄的梯形,坡度14度,東西殘長5、前端寬2.46、後端寬1米,內填五花土。甬道寬於墓道,其橫寬1.7、進深0.82米。磚封門緊貼墓室東壁外而砌,寬2.5、厚0.51米。砌封門時先在甬道底部鋪墊一層厚0.34米的土夯平,然後在其上用青灰色條磚按一排豎一排橫,上層反之的方法砌封門。封門磚長0.33、寬0.18、厚0.09米,僅最底一層儲存比較整齊,其它部分已被擾亂。從封門解剖情況來看,其墊土層下還有薄薄一層從墓室裡流出的黃沙。墓室為長方形,南邊不太規整,四壁較直,東西長5.5、南北寬3、殘存深度1.2米。墓室底部正中置一木槨。槨為長方形箱體,東西長5.16、南北寬2.4米,槨板已朽,但板痕紋理仍很清晰。槨頂板為南北縱向鋪設,單葉板寬度不一,約為0.25—0.36米。從槨室側板及底板灰痕觀察,殘存槨板灰厚度僅為0.02—0.03米,但這是槨板被填沙擠壓後的厚度,實際厚度估計要在0.05米以上。槨頂板由於腐朽而塌陷,現存槨室高度僅為0.3—0.5米。槨室的構築方法是先在墓室底部鋪一層厚約0.12米的土和一層厚約0.30米的細黃沙,然後在其上南北向鋪槨底板和橫向築南、北、西三面壁板。待從東面墓道將棺木及陪葬品放置在槨室後,再將槨室的東壁板裝好,最後一道工序就是封上槨蓋板。由於槨室側板腐朽後失去阻擋力,故槨室的南壁東端被外面的流沙向內擠壓變形。槨室外四周用細沙與黃土分層填實,形成一圈質地較硬的熟土二層臺。二層臺現存高度0.30—0.54米,寬度不一,其中南、北兩邊二層臺寬0.3—0.46米,東、西二層臺寬0.12—0.24米。槨頂以上積細沙,現存沙層厚0.4—0.6米。槨室內亦有大量細沙,這可能是墓葬被盜後從被鑿開的槨頂盜洞處流入的。墓內的積沙皆為細河沙,絕不見石子及大顆粒,可見填沙是經過專門篩選的。另外,在槨室底部還有一層厚0.20—0.30米的沙質淤土,這些淤土是墓葬被盜後從盜洞中滲入墓底的(圖二)。
槨室內西南部置一木棺,平面略呈梯形,大頭在東。棺長2.3、東端寬0.9、西端寬0.7、殘高0.12、棺板厚0.04米。棺木髹漆並使用鐵棺釘。從棺板及槨板灰顏色和質地比較來看,槨板灰髮白且木質細膩,而棺板灰跡呈深褐色,木質較粗,所以二者的木質不同。據我們初步觀察,槨木可能為柏木,棺木可能為松木。棺內盛斂一人,頭向東,仰身直肢,骨架朽腐嚴重且被擾亂,性別、年齡已無法辨別。
該墓隨葬品除一件質地較粗糙的小玉璧及三枚玉竅塞出在棺內外,其它物品均放置在槨內。墓葬被盜擾後,一件鐵管狀器柄散落於棺內位置,個別隨葬品散落於槨外。其中槨室西北角放置釉陶倉、壺、罐、盆等;東南角放置有釉陶鍾、樽、盒、盆等。槨室中部為盜洞位置,被嚴重擾亂,散見物品有彩繪男女陶俑、鐵削刀、鐵釜、瓷盞以及釉陶鼎、灶、釒焦壺、罐等。銅、鉛質的車馬器及漆器等散置於槨內東部靠近墓門處。
此墓曾經兩次被盜。其中第一次盜掘是將盜洞打在了甬道處,透過墓門進入槨室,被擾亂的封門磚和被毀壞的槨室東壁可為其證。第二次盜掘的盜洞直接打在了墓室中部,下穿槨頂板至墓底,在槨室中部形成了一個直徑達2.5米以上的大盜洞,這也是對該墓造成最嚴重破壞的一次盜掘。從墓葬被盜跡象觀察,兩次盜掘時間間隔可能較長,但最後一次盜掘卻不會晚於五代十國時期,盜墓者遺留在墓室中部大盜洞中的一件唐末五代時期的小瓷燈盞即為其物證。
二、隨葬器物
該墓雖多次被盜,但出土物仍非常豐富,共計109件,按質地分有陶、銅、鐵、鉛、玉、石、漆器等。其中以陶器為大宗,其它器物數量相對較少。陶器中包括陶俑、釉陶器和一般的灰陶器,以釉陶器為最多,佔總數的85.4%;陶俑次之,佔12.5%;灰陶器僅1件,佔2%。漆器皆已朽毀,僅存紅色漆皮及銅鋪首等。另外,還有一件為盜墓者所遺留的瓷器。
(一)陶俑
共6件,2件殘損。其中男、女侍俑各3件。
泥質灰陶,模製,造型優美,比例勻稱,通體彩繪,栩栩如生。
(1)男俑
3件。造型、大小基本相同,其中一件下半身殘缺。
標本M18∶12,頭髮烏黑,整齊後梳,並形成一條狀髮髻垂於腦後。面施粉彩,描眉畫眼,唇施硃紅,面目清秀,表情靜穆。身著交領內衣,外穿右衽束腰長袍,腳著履,雙手後統於袖內,交拱於腹前,作侍立狀。身上彩繪已脫落,僅留部
(2)女俑
標本M18:38,泥質灰陶,素面,醬褐色釉。朱唇,態度端莊。身著交領內衣,外穿右衽束腰拖地長裙,裙裾張開拖於身後,顯得婷婷玉立,飄逸灑脫。雙手攏於袖內,交拱於腹前,作侍立狀。彩繪已脫落,僅留部分白色陶衣,通高31.5釐米(封底,圖四)。
(2)盒
2件。完整,形制相同。輪制。泥質紅陶,醬紅色釉。
標本M18∶44,圓鼓腹,子母口,圈足,覆缽形蓋上有圈足形捉手。下腹部有兩道凹弦紋,圈足上留有三支點痕。通高17.2、口徑16、腹徑18.4、底徑8.8釐米(圖五,9)。
3件。造型、大小完全相同,其中1件僅存頭部。標本M18∶18,頭戴風帽,面容豐滿,粉面標本M18:23,覆缽形蓋較高,其頂部正中貼有一手製的假銜環,在其周圍對稱分佈著三個小乳釘。子母口,深腹圜底,附耳外撇,口沿下有兩道凹弦紋,下腹部有一圈折陵,三獸蹄形足較矮。另外,在口沿上和蓋腹中部還殘留有三個燒製時的支點痕。通高21.2、口徑19.6、腹深9.2、壁厚0.8釐米(圖五,4)。
(3)
壺
6件。其中一件殘損嚴重。輪制,形制相同,按大小可分為三組,每組兩件。
(二)釉陶器
42件。器類豐富,有鼎、盒、壺、罐、鍾、倉、盆、樽、灶、釜、甑、焦壺、扁壺。
(1)鼎
2件。其中一件完整,另一件僅存蓋殘片及腹部殘片各一塊。泥質紅陶,蓋和腹為輪制,附耳和足為摸制,通體施醬紅色釉。標本M18∶23,覆缽形蓋較高,其頂部正中貼有一手製的假銜環,在其周圍對稱分佈著三個小乳釘。子母口,深腹圜底,附耳外撇,口沿下有兩道凹弦紋,下腹部有一圈折陵,三獸蹄形足較矮。另外,在口沿上和蓋腹中部還殘留有三個燒製時的支點痕。通高21.2、口徑19.6、腹深9.2、壁厚0.8釐米(圖五,4)。
(2)盒
2件。完整,形制相同。輪制。泥質紅陶,醬紅色釉。
標本 M18∶44,圓鼓腹,子母口,圈足,覆缽形蓋上有圈足形捉手。下腹部有兩道凹弦紋,圈足上留有三支點痕。通高17.2、口徑16、腹徑18.4、底徑8.8釐米(圖五,9。
(3)壺
6件。其中一件殘損嚴重。輪制,形制相同,按大小可分為三組,每組兩件。
標本M18∶38,泥質灰陶,素面,醬褐色釉。盤口較直,圓唇,口沿上有燒製時留下的三支點痕,長頸鼓腹,假圈足底。通高17.2、口徑7、腹徑13.8、底徑8.2、壁厚0.6釐米(圖五,13。
標本 M18∶53,泥質紅陶,素面,內施醬紅色釉,外施稀簿的淺綠色釉。器表釉層厚薄不勻且部分脫落,釉面粗糙不光滑。通高25.2、口徑11.2.腹徑20.8、底徑12、壁厚0.8釐米。
標本M18∶13,泥質紅陶,醬紅色釉。肩部飾兩道凹弦紋,底部有三個支點痕。通高19.8、口徑8.7、腹徑17.4、底徑10.8、壁厚0.6釐米。
(4)鍾
3件。形制相同,其中一件形體較大,另兩件大小稍有差別。小盤口較直,方唇,寬沿,弧形頂蓋帶有子母口。長頸鼓腹,圈足,肩腹部飾有兩個對稱的獸首銜環鋪首。器表以素面為主,僅在頸、肩相接處飾有三週凹弦紋。器身及器蓋為輪制,附貼的鋪首為模製。
標本M18∶2,陶胎為泥質灰陶,器內施較深的醬紅色釉,器表圈足以上施較深的醬紅色釉,圈足施綠釉。通高41.6、蓋高4.4、口徑16、腹徑31.2、底徑17.6、圈足高3.6、壁厚1.0釐米(圖五,5)。
標本M18∶3.泥質紅陶胎。器內壁及器外表圈足以上施醬紅色釉,鋪首及圈足上施綠釉。帶子母扣的弧形蓋頂正中呈乳狀凸起。由於燒製時器物倒置,致使鋪首上的綠釉流向肩頸部,形成兩道綠綵帶。通高42.4、蓋高4.2、口徑1.6、腹徑32.4、底徑17.6、圈足高3.6、壁厚1.0釐米。標本M18:4,器身為夾沙灰陶,器蓋為泥質紅陶。內、外壁皆施醬褐色釉,鋪首上施綠釉,也有綠釉流向頸部現象。口沿上殘留有燒製時用於支撐器物的三個支點痕。通高48.8、蓋高3.6、口徑20、腹徑37、底徑23.6、壁厚1.2釐米。
(5)罐
共8件,其中1件殘損。陶胎均為泥質紅陶。輪制。根據器物形制特徵可分為四式。
Ⅰ式3件。大小基本相同,施醬紅色釉。標本M18:28,侈口,雙唇,無頸,圓肩,上腹圓鼓,下腹急內收,小平底。肩飾不太明顯的弦紋兩道。在口沿及底部各有三個支點痕。通高14.8、口徑8.8、腹徑16.8、底徑8.4、壁厚0.8釐米(圖五,11)。
Ⅱ式2件。大小基本相同,內、外壁皆施綠釉,素面。由於釉層稀薄且有脫落嚴重,所以器表粗糙不光滑。標本M18:46,直口方唇,無頸,圓肩鼓腹,底略內凹,罐體寬大於高,呈矮胖形。通高17.2、口徑12、腹徑22.8、底徑13.2、壁厚0.8釐米(圖五,3)。
Ⅲ式2件。其中一件完整,另一件僅存口沿殘片。標本M18:22,通體施泛黃的醬紅色釉,釉面光滑明亮。侈口,雙唇,無頸,圓肩,上腹外鼓,下腹斜內收,平底較小,罐體呈長方形。肩飾兩道較細的凹弦紋,腹中部有一刻劃的虎頭形象(圖一○)。通高20.8、口徑9.6、腹徑18、底徑8.4、壁厚0.4—0.6釐米(圖五,1)。
Ⅳ式1件。內、外壁皆施醬紅色釉,器物表面釉層較薄且脫落嚴重,肩飾十五道細密的凹弦紋。小侈口,斜沿尖唇,束頸,廣斜肩,腹斜內收,小平底內凹,整個形體近似菱形,給人一種不穩的感覺。標本M18:35,通高10、口徑4.6、肩寬8.8、底徑3.3、壁厚0.5釐米(圖五,10)。
(6)倉
共10件。形制相同,儲存完整,是該墓隨葬品中數量最多的一種器物。圓形,傘形頂,出簷,小口、覆缽形蓋∶桶形倉體下有三個胡人男子形足。泥質紅陶胎∶通體施醬紅色釉。製法為輪制和摸制,其中倉體為輪制,頂、蓋及足為模製。倉蓋紋飾為模印的動物紋及雲氣紋,圖案均較模糊。倉體紋飾以素面為主,弦紋次之。傘形頂蓋的上部飾一圈凹弦紋、其下整齊排列八道瓦楞。
標本M18∶37、腹部飾有三組凹弦紋,每組三週。模製的足部胡人形象,頭帶高聳的氈帽,深目高鼻,嘴巴張開,男性待徵(生殖器)明顯,作負重蹲踞狀。通高40.4、口徑9.2、腹徑21.6、底徑22.8、壁厚0.6、足高4釐米(圖五,2)。標本M18;49.大小尺寸與37號倉相同,唯其腹部為素面,足部的胡人男子嘴未張開,作痛苦狀。
(7)灶、甑
灶、甄各1件,二者當為一套灶具。其中灶僅存約三分之一部分;甑較完整。灶為泥質灰陶,甑為泥質紅陶,內外壁皆施醬紅色釉。
灶標本M18∶26,平面呈馬蹄形、灶門外飾菱形回紋。通高9.6、殘長27.2、壁厚0.8釐米(圖五.7)。
甑標本M18∶27.敞口寬沿,深腹內收,小平底上有六個氣孔。口沿下飾有兩道凹弦紋∶其它部分為素面。通高8.5、口徑13.2、腹深8.4、底徑4.5、壁厚0.5釐米(圖五,4)。
一仍豁
1件。泥質紅陶,胎較薄,輪制,通體施醬紅色釉,素面,腹部部分釉面脫落。侈口,尖唇,束頸,圓鼓腹,圜底。標本M18;72,通高10.8、口徑16.6、腹徑17.2、腹深10.5、壁厚0.3釐米(圖五,,4)。
(9)盆
5件。大小不一。泥質紅陶胎,通體施醬紅色釉,輪制。根據形制特徵可分為兩式。
I式1件。形體較大,侈口方唇,短頸微束,鼓腹,下腹內收,平底較大。腹部飾有兩道凹弦紋。標本M18;42,通高14.8、口徑28.8、腹徑28、腹深14、底徑16、壁厚0.5釐米(圖五,13)。
II式4件。大小相差不大。敞口,平沿稍斜,方唇,曲(折)腹平底。素面或在口沿下飾二、三道凹弦紋。標本M18∶11,通高8、口徑24.8、腹深7.2、壁厚0.5釐米(圖五,6)。
(10)奩
1件。泥質紅陶胎,通體施較深的醬紅色釉。素面。標本M18;1,直口、無蓋。桶狀腹、三獸蹄形足,足部圖案似為象面紋。腹為輪制,足為摸制,底部還殘留有三個支點痕。通高19.8、口徑20.4、唇寬1.2、腹深15、底徑21、壁厚0.9、足高3.8釐米(圖五,8)。
(11)鑣壺
1件。夾沙紅陶胎∶通體施醬紅色釉,釉面脫落嚴重。標本M18∶21,侈口,圓唇、淺盆形蓋上有一塔形鈕,無頸、球形腹,圜底,三獸蹄形足外撇、上腹部約呈90度夾角置有一流一把柄。其流為生頭形∶圓環形眼,兩特角,口圓張,造型逼真,憨態可掬。把柄為圓筒形、末端漸粗,口未封。腹部把柄以下飾有兩道凹弦紋,其下滿飾較細的繩紋。器物製法是先輪製出腹和蓋,再手製出流、把柄及足,然後再用手將流、把柄和足粘接於器腹上。通高12.5、口徑10.2、腹徑17、整厚0.4、足高5.2、把柄長5.2釐米(圖六.2)。
(12)扁壺
1件。口部殘缺。泥質紅陶胎,通體施醬紅色釉、素而。模製。小口,扁腹,長方形圈足。腹部堆塑出相連的兩段弧紋,頗似一個心形圖案。其腹部正視為橫向橢圓形、側視為豎向橢圓形,故扁壺又稱為樓,"褲"字本身就包含橢圓形之意。標本M18;29.殘高16.5、腹寬22.8、腹厚9.6、壁厚0.4、圈足高1.6釐米(圖六,1)。
(三)陶器
1件。為明器陶灶上的釜。泥質灰陶,薄胎,素面,輪制。標本M18∶65,直口,圓肩,上腹外鼓,下腹急內收,平底特小。通高4.8、口徑5.2、腹徑9.2、底徑1.8、壁厚0.3釐米。(圖九,5)。
(四)瓷器
1件。碗形燈盞,盜洞中出土。標本M18∶25,輪制,胎色灰白。散口圓唇,腹壁斜直,壁較薄,平底較厚,器表及器內上半部露胎,下半部施黑釉,釉色光亮,器內底部有類似於油滴釉的灰白色小點群。通高3.3、口徑9.4、底徑4.6、壁厚0.4、底厚0.6—1.0釐米(圖九,4)。
(五)銅器
共45件,(套)。其中明器車馬器佔絕大多數,佔總數的91%,其次為漆木器及棺上的銅飾件,僅佔6.7%。另外,還有一枚銅錢幣。
(1)車馬器41件。分屬於兩套車馬,鑄造。計有車害、當盧、泌齒、軸飾、衡末、蓋弓帽、銜鏡、贛、泡釘∶車轄以及扣飾等。
車軎2件。帶轄、大小不一;分屬於兩套車。標本M18;63,口部起箍,轄直,蘑菇狀釘帽,長2.7、高2.25、轄長2.3釐米(圖七,3)。標本M18∶64,直筒形口,轄向外微彎,轄帽呈疙瘩狀。長2、1.8、轄長1.9釐米(圖七,8)。
當盧2件。形制相同,大小稍有差別。標本M18∶56,通長9.7、厚0.2釐米。略呈柳葉形,上寬下窄,兩端皆呈三角形,背面上下各有一方形鈕(圖七,1)。
秘齒1件。平而呈"凸"字形,較大一端隆起,弧形角。標本M18∶45,通長2.8、壁厚0.1釐米(圖七,17)。
衡末2件。形制大小相同。標本M18∶73,圓筒形,一端封口,中部飾一圈凸稜。長1.1、直徑0.8、壁厚0.3釐米(圖七,13)。
軸頭飾2件。形制基本相同,一大一小。標本M18∶41,直筒形,一端封頂,中空,頂部內徑略粗於口部,靠近頂部處起有三週稜箍。通長2.3、口徑1.7、壁厚0.1釐米(圖七,6)。
蓋弓帽17件。按形制可分兩式。
I式16件。直筒形,中空,半球形頂帽,中部偏上處向上挑出一尖狀鉤。標本M18;43,通高2.6、直徑0.65釐米(圖七,9。
Ⅱ式1件。直筒形,中空,斜封頂,無帽,中上部向上挑出一尖狀鉤。標本M18∶43,通高1.8.直徑0.5釐米(圖七,10。
銜鑣完整2套,另外還有1件殘鑣和1節馬銜,形狀略有不同。標本M18∶87,銜為兩節,中間透過兩小環相互連線,兩端分設一對較大圓環,其內各插一鑣。鑣體扁平,呈漿葉形,中部擰成細絞索狀和銜相套,兩邊各有一個小穿孔。鑣高9、兩端寬0.6、銜寬9.7釐米(圖七,2。標本M18∶6,鑣為細條形柱體,兩端漸細,中部兩穿孔處寬厚,整體略呈"S"形。鑣高7.8、銜寬7.1釐米(圖七,4)。
車1件。標本M18∶75,呈倒"U"字形,兩端尖,中部截面為圓形。通高1.4、寬1.7、截面徑0.3釐米(圖七,14)。
標 1件。標本M18∶79,略呈屈曲的"C"字形,一頭大一頭小,中空,橫截面為方形。其中大頭為方形鑾孔,小頭為一獸頭(虎頭)。通長2.6、高1.2、鑑孔邊長1.2釐米(圖七,5)。
鈕釦5枚。形狀相同。標本M18∶80,扣面呈半球形,背為方形穿。高0.8、扣面直徑1.1釐米(圖七,7。
方形扣1件。稍殘。標本M18∶74,側視呈弧折形,方形扣,帶一"T"字形掛鉤。通高1.6、寬1.1釐米(圖七,16)。
車軾1件。長條形圓柱體,兩頭向下彎折。標本M18∶9,通長8.8、高1.5釐米(圖七,12)。
泡釘3枚。釘帽呈蘑菇形,釘體細長,尖殘。標本M18∶70,通高(殘)1.3釐米(圖七,19。
(2)鋪首2件。獸首銜環形,表面鎏金,可分兩式。
I式1件。標本M18∶52,左耳稍殘,獸面為圓眼尖耳,頭頂呈三角形凸起,鼻隆起成橋形,內銜環,背面有兩個方形帶穿的扣釘。通高5.通寬3.7、環徑2.55釐米(圖七,18)。
Ⅱ式1件。標本M18∶71,鋪首呈半圓形,頭頂有一發譬狀隆起,面目不清,鼻隆起成橋形,內銜環,背面有兩個帶穿的扣釘。通高6.1、寬3.5環徑2.7釐米(圖七,20)。
(3)釘環
1件。為鐵釘銅環。鐵釘環首內套一銅環,釘體上附有木質殘痕。標本M18:60,釘殘長1.7、環直徑2.1釐米(圖七,19)。
(4)銅錢
1枚。為五銖錢。標本M18:16,正面只有外郭,“五”字交筆較曲,“銖”字的“金”字頭成三角形,與“朱”字同高,“朱”字上下頭圓折。穿下有半月。背面內外皆有郭。直徑2.6、穿邊長1釐米(圖一一)。
(六)鉛器
5件。均為明器,車馬器,計有衡末、、銜、鑣、當盧(殘),除一件鉛鑣和前述銅鑣形制不同外,其餘皆與同類銅車馬器形制相同。
高2.6、直徑0.65釐米(圖七,9。
Ⅱ式1件。直筒形,中空,斜封頂,無帽,中上部向上挑出一尖狀鉤。標本M18∶43,通高1.8.直徑0.5釐米(圖七,10。
銜鑣完整2套,另外還有1件殘鑣和1節馬銜,形狀略有不同。標本M18∶87,銜為兩節,中間透過兩小環相互連線,兩端分設一對較大圓環,其內各插一鑣。鑣體扁平,呈漿葉形,中部擰成細絞索狀和銜相套,兩邊各有一個小穿孔。鑣高9、兩端寬0.6、銜寬9.7釐米(圖七,2。標本M18∶6,鑣為細條形柱體,兩端漸細,中部兩穿孔處寬厚,整體略呈"S"形。鑣高7.8、銜寬7.1釐米(圖七,4)。
車1件。標本M18∶75,呈倒"U"字形,兩端尖,中部截面為圓形。通高1.4、寬1.7、截面徑0.3釐米(圖七,14)。
標 1件。標本M18∶79,略呈屈曲的"C"字形,一頭大一頭小,中空,橫截面為方形。其中大頭為方形鑾孔,小頭為一獸頭(虎頭)。通長2.6、高1.2、鑑孔邊長1.2釐米(圖七,5)。
鈕釦5枚。形狀相同。標本M18∶80,扣面呈半球形,背為方形穿。高0.8、扣面直徑1.1釐米(圖七,7。
方形扣1件。稍殘。標本M18∶74,側視呈弧折形,方形扣,帶一"T"字形掛鉤。通高1.6、寬1.1釐米(圖七,16)。
車軾1件。長條形圓柱體,兩頭向下彎折。標本M18∶9,通長8.8、高1.5釐米(圖七,12)。
泡釘3枚。釘帽呈蘑菇形,釘體細長,尖殘。標本M18∶70,通高(殘)1.3釐米(圖七,19。
(2鋪首2件。獸首銜環形,表面鎏金,可分兩式。
I式1件。標本M18∶52,左耳稍殘,獸面為圓眼尖耳,頭頂呈三角形凸起,鼻隆起成橋形,內銜環,背面有兩個方形帶穿的扣釘。通高5.通寬3.7、環徑2.55釐米(圖七,18)。
Ⅱ式1件。標本M18∶71,鋪首呈半圓形,頭頂有一發譬狀隆起,面目不清,鼻隆起成橋形,內銜環,背面有兩個帶穿的扣釘。通高6.1、寬3.5環徑2.7釐米(圖七,20。
(八)玉器
3件。分為鼻塞和耳塞,形制基本相同,一件
較大,兩件稍小。
(1)鼻塞1件。棒狀,兩端粗細基本相同,剖面呈扁圓形。標本M18:14,長2.1、最大徑0.8釐米(圖九,3)
(2)耳塞2件。棒狀,一端稍細。標本M18:59,長2、直徑0.7釐米(圖九,3)。
(九)石器
2件。石璧和石缽各1件。
(1)璧器璧較薄,質地較脆,表面磨光,稍殘。標本M18:62,外徑4.1、內(好)徑1.7、璧厚0.2釐米(圖九,1)。
(2)缽質地很差,已風化成碎渣,出土時形
狀尚存。直徑10、壁厚0.4釐米。
(十)漆器
從殘留漆皮痕跡來看,可能有3件。皆朽,僅存漆皮、銅鋪首。
三、結語
從出土器物來看,該墓出土了大量的釉陶器。根據考古發掘資料,目前最早出土釉陶器的墓葬是西安地區西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40—公元前86年)的一座墓葬①。另據《洛陽燒溝漢墓》發掘資料,早期釉陶的釉色多為褐色(亦即醬色),釉面不夠光潤。漢宣帝到王莽時期出現了複色釉,即在一件器物上同時施多種顏色的釉。綠釉大概是從漢成帝時期(公元前32—公元前6年)開始出現的。該墓出土釉陶器的釉色以醬(褐)色佔絕大多數,釉面也不太光滑;綠色釉很少,且釉色淺淡,釉面粗糙,不像東漢時的綠釉那麼翠綠光亮。另外,也有一器多釉現象。因此,透過以上對比,該墓出土的釉陶器具有早期釉陶器的特點,其時代最早不會早於漢宣帝時期,最晚不會晚於王莽時期。
從器物組合來看,該墓隨葬品以鼎、盒、壺、罐、倉、灶等為主,不見西漢早期常見的陶鍅。器物形制上,該墓出土的鼎、曲腹盆、Ⅱ式罐、倉以及男女侍俑等,與西安南郊三爻村M17、M19漢代中期偏晚墓②所出同類器完全相似。
該墓僅出土一枚五銖銅錢,不見王莽時的錢幣,說明該墓不會晚到王莽時期。這枚五銖錢的錢文與西漢宣帝、平帝時所鑄五銖錢的錢文相似,故其鑄造年代應在西漢中晚期。
現在再來看看該墓的墓葬形制。眾所周知,戰國晚期關中及中原地區小型墓中就出現了橫穴式土洞墓,西漢中期已普遍流行,這是中國古代墓葬制度的一次劃時代的大變化。但該墓卻是一座豎穴土壙木槨墓,如果將這座墓的時代定在西漢中晚期的話,這又作何解釋呢?實際上在秦和西漢前期至中期,貴族地主階級仍沿用先秦時期的豎穴土壙木槨墓制,這種墓葬形式,在長江流域以及南方和北方的邊遠地區則延續到西漢後期,甚至東漢前期。因此,將西安北郊發掘的這座豎穴土壙木槨墓的時代定在西漢中晚期就不足為奇了。
綜合以上諸點,將該墓的時代定在西漢中晚期應較為合理。
(二)意義及收穫
戰國自西漢早期的貴族墓,往往在墓室內積石以加固,積炭以御溼,積沙以防盜。如在墓壙內大量積沙防盜的河南輝縣固圍村戰國魏王墓③以及墓室內大量積炭防潮的西安東郊西漢早期列候“利成”墓④等。到了西漢中晚期,隨著豎穴土壙木槨墓這一墓葬形制的逐漸消失,墓內積沙、積炭和積石這種現象也非常罕見了。因此,這座儲存相對較好的西漢中晚期積沙墓的發掘就顯得尤為重要,它不僅填補了西安地區漢代積沙墓發掘的空白,而且也為我們研究積沙墓這一墓葬形式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該墓形制較大,有長斜坡墓道,棺槨奢華,積沙防盜,出土物數量大,且以當時較珍貴的大量釉陶器以及彩繪男女侍俑來隨葬,說明墓主應是一名身份地位較高的貴族或官吏。
該墓出土的釉陶器造型美觀,器類豐富,為研究漢代的釉陶製造技術提供了資料。釉陶樽的足為深目高鼻的胡人男子形象,反映了當時的民族關係及漢代對少數民族壓迫和歧視的社會現實。出土的陶俑造型比例勻稱,彩繪色彩豔麗,服飾和髮式新穎獨特,充分反映了漢代高超的雕塑和繪畫藝術水平,為研究漢代考古及服飾文化等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
發掘整理:嶽連建李明 雷立智王書遜
繪 圖:雷立智董樸順
攝 影:嶽連建張明惠
執 筆:嶽連建李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