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
早上起來洗漱,發現吊頂滴滴答答流水,如下雨一般。意識到是樓上水管裂縫,請樓上先暫停衛生間下水道排水,自行拆開了吊頂,查詢漏水點,發現是樓上的下水道管道自然損壞,有一條長裂縫。於是準備跟樓上溝通解決方案,但樓上話裡話外的意思是“管子在誰家誰修理”且態度蠻橫,我們家的意見是“誰使用誰維護”,僵持後放話喊我去告她。想要了解下這個管道該誰維修,起訴不知道有沒有用,怎麼對付樓上。
解答:
這件事,確實是誰使用,誰維修,物權法規定了的。不過這麼點小事,受樓上的氣劃不著,排水管裂縫導致滲水,是可以修好的。一般用密封膠,或者其他的堵水材料堵上就好了。打官司也沒用,贏了樓上也不修也沒辦法,虧的是自己。另外樓上說管子在誰家水修理,那是不是意思是管子在誰家誰管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