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民可信集團28億存款質押紛爭一事,近日引發廣泛關注。11月4日,濟民可信集團官微再次發文重申“我集團對存款遭質押毫不知情!”。
此前,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稱,濟民可信並非像自己聲稱的不知情;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濟民可信系收取了,來源於華業石化系的三倍於該行存款利息的額外收益。
據相關部門初步調查發現,這些辦理貸款的材料上的印鑑都涉嫌偽造,但事實還有待相關部門的核實與披露。有知情人士透露,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管鵬程目前已失聯。
有網友稱,不管對方知不知情,難道連正規手續都不需要辦?不需要簽字確認?簡單一句知情?那這個銀行的信譽如何保障?
這是強詞奪理,如果我收了別人來歷不明的利息,不代表你就不用告訴我情況,不代表我就知情,沒告知就是沒告知,這是不容猜測的。
也有網友表示,主要就是渤海銀行拿不出告知的證據,未必沒告知,但關鍵人員失聯說不清了。如果電話告知了但對方財務,現在裝作不知道也未必不可。
有人認為,這回答就很微妙了,集團說自己不知情,可錢是兩家子公司賬上的,子公司知不知情?如果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銀行可不管你母公司是否知情,子公司自己知情就行。
網友評論稱,甩鍋步驟,先找個助理背鍋,然後發現還是不行,再甩給受害者,我猜下一步就是甩鍋給借錢方。當事人知情不知情不是核心,核心是為什麼鉅額擔保沒有走流程?相關檔案上的印章是否是偽造?對不守信用的銀行,只能讓它倒閉。信用是銀行的底線,儲戶的錢,未經儲戶許可,銀行沒有權力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