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CBA選秀的越辦越好,不少大學生球員都得以透過選秀的方式,來實現自己打職業的夢想,但隨之而來的是,網路上流行著一種不靠譜的說法,說有大學生球員選秀被選上後,因為打CBA賺的沒有去打野球賺的多,從而就放棄自己打職業的夢想,放棄打CBA。
對此我很不能理解;CBA共有五類合同,分別為A類(新秀合同、)B類(保護合同)、C類(常規合同)、D類(頂薪合同)、E類(老將合同),選秀上來的大學生球員簽定的都是A類合同。
這類合同,裡面包含著A1合同(自行培養球員、非選秀球員)和A2合同(選秀球員),因為是新秀合同,所以年薪都不會很高,A1的規定是不得低於15萬,A2的規定是不得低於18萬。
所以一般大學生選秀上來的球員,年薪一般都是在10幾萬,或者2、30萬,這個對於普通人來說,還算不錯的年薪,對於他們這些頂級的Cuba球員來說,確實不算高,像他們這種水平的球員,隨便出去打打野球,一年下來都會賺得到百來萬,遠遠比他們打職業高得多。
從生活的角度來看,似乎這樣的選擇是正確的,但為什麼我會不理解呢?首先我覺得夢想是無價的,其次我覺得,在職業籃球中,只要你球打得好了,這個年薪是有非常大的上升空間的,渡過這個新秀合同期後,轉到常規合同,甚至到頂薪合同,拿個幾百萬年薪不是簡簡單單嗎?選秀上來的王少傑應該很快就能做到這一點,從Cuba進入CBA,再到入選國家隊,等過兩年還會嫌棄年薪低?
如果還是有一些名氣的球員的話,還會有非常大的商業價值可以獲得收入,年薪和商業價值,再加上球隊的一些獎金,年收入我覺得達到1000萬都是很有可能的,這裡指的只是有些名氣,而不是像易建聯、郭艾倫這種級別的球員。
還有一點是,想打野球賺錢,等退役後,或者不想在職業賽場待的時候,這時候再去打不也挺好的嗎?職業球員一般都是30多歲退役,這樣的年齡雖然在CBA的職業賽場中沒有多大的競爭力了,但在野球場那還不是隨便打?就像從CBA退役的王晶,他退役後,也經常出現在野球場,路人王冠軍那不也是拿了很多了。
所以,無論怎麼想,都是勇敢去追尋自己的夢想,打CBA職業才是正確的選擇,那些嘴上說打職業賺得比打野球少的人,應該都是CBA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