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 網路上都在討論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國海軍航空兵為什麼寧願使用落後的殲11BH和蘇30MK2,卻不裝備更先進的殲16呢?有一種說法是沈飛的產能要優先提供給空軍,但是產能再緊張也不至於一架殲16都不給海軍,更何況這種說法明顯小看了沈飛的產能。事實上,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只有一種,那就是海軍其實並不需要殲16,這一點可以從這次我國首款隱身艦載機殲35的試飛能夠看出來。
10月29日,我軍新一代隱身艦載機殲35和艦載預警機空警600進行了首次試飛。自此,由“003超級航母+彈射版殲15T+殲35隱身戰鬥機+空警600預警機”組成的我國新一代航母體系全部成型。這條訊息蘊含了兩層含義,最表層也是最容易看出來的的就是標誌著我國在航母領域已經徹底追趕上了美國。相對而言另一層含義則少有人能夠看出,那就是這次試飛意味著我國在海軍航空兵的發展模式上已經徹底摒棄了前蘇聯的模式,選擇了與美國類似的方案。即我國海軍的戰鬥機將全部艦載機化,海軍岸基航空兵只保留反潛機、預警機和運輸機等特種作戰飛機。
幾乎完全複製空軍的海航
從成立以來,我國海軍航空兵的機型配置和空軍其實都差不多,除開部分反潛機型,其它機型和空軍幾乎是一模一樣。以現在的海航為例,現有機型除了殲15艦載機、空潛200反潛巡邏機和艦載反潛直升機之外,裝備的其它絕大部分機型,比如殲10AH、殲11BH、殲15、殲轟7A和蘇30MK2,以及轟6H、轟6KH和轟6J轟炸機,甚至是空警-200H和空警-500H預警機在空軍裡都有對應的,效能引數幾乎完全相同的型號服役。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海航就是另一箇中國空軍,是妥妥地重複建設。
而這種重複建設屬於典型的歷史遺留問題。建國之初,由於國家整體實力較為薄弱,海軍缺乏足夠數量的大型水面艦艇,因此在較長一段時間裡海軍的建設重點就是“空、潛、快”,這其中的“空”就是指“海軍航空兵”。也因此海軍航空兵需要承擔起近海防空和反艦作戰的重擔,雖然這部分任務理論上應該由空軍負責,但是在當時的條件下,我軍跨軍種指揮和聯合作戰的能力是非常薄弱的,因此即便有重複建設的嫌疑,海軍也必須裝備屬於自己的戰鬥機和轟炸機。
事實上,直到2016年七大軍區改為五大戰區之後,我軍才真正具備了完善的跨軍種聯合作戰能力。在新的戰區體制下,各軍種之間指揮體系實現扁平化,跨軍種的聯合訓練也成為了常態。近海防空和對海打擊的任務開始交由空軍負責,所以我們才會看到我軍從開始繞臺灣島巡航以來,巡航的主力機型大半都是來自於空軍,比如出鏡率極高的殲16,還有殲11B、轟6K,蘇30MKK,甚至是殲7都是來自空軍。而參與繞島的預警機、反潛巡邏機等高新機反而大部分來自於海軍。
而這也解釋了很多網友的另一個疑問,那就是為啥海軍不裝備殲16了?因為原本由海航承擔的近海防空和反艦作戰職責將逐步過渡給空軍。既然以後這些任務交給空軍了,那麼海軍自然也就不再需要裝備原本就是為空軍設計的殲16。當然,相關任務的交接需要一個過程,在過渡期間海航依然會執行近海防空和對海打擊,並且還將藉此與空軍強化跨軍種的訓練。
至於另外海航現有機型的處理,筆者認為有兩種方案,一種是海航直接用到退役,還有一種就是移交給空軍。當然這個要取決於海軍航母艦載機的裝備情況。慢就是前者,快就是後者。
海航的未來——全面艦載化,打造全球性進攻性力量
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樣,未來我國海軍航空兵的發展將採用類似美國的方案,即戰鬥機的全面艦載化。而之所以採用這種方案,其實很好理解,因為在這種方案裡,海軍的戰鬥機能夠隨航母在全世界進行部署,突出了進攻特性,這與我們致力於打造全球化遠洋海軍是完美契合的。
那麼未來海航會裝備哪些機型呢?首先就是大量的殲15系列艦載機。之所以稱之為“系列”,主要是因為除了裝備於“遼寧”號和“山東”號兩艘航母的標準版殲15之外,還將有裝備超級航母的彈射版殲15T和雙座版殲15S,前者將主要負責航母打擊群的制空作戰,後者將負責對海/地精確打擊。這兩款不僅支援彈射起飛,自身的航電水平和發動機都將向第二批次的殲16看齊,將達到四代半的水準。此外,殲15系列還有在殲15S基礎上研製的殲15D電子戰機,這將是我國第二款電子戰機,在它的配合下,非隱身的殲15T和殲15S不僅能夠有效壓制其它國家的四代/四代半艦載機,甚至能夠與美國的F-35C隱身艦載機一較高下。
值得一提的是,殲15T、殲15S和殲15D早已經開始進行試飛,相信在003航母下水之前便能完成定型試飛,然後與003航母一起海試和服役,真正實現無縫銜接。
然後就是在10月29日試飛的殲35隱身艦載機。作為目前世界範圍內第三款隱身艦載機,雖然只是一款雙發的中型艦載機,但是透過沈飛精妙的設計,殲35與F-35C一樣,以中型機的機身成功實現了重型機級別的航電水準、載彈量和作戰半徑。並且隱身效果和超音速效能還要優於美國的F-35C。
值得一提的是,殲35的服役速度可能會非常快,快到出乎很多人的意料。雖然它是我國首次研製的五代艦載機,但卻是基於已經成熟的FC-31方案改進而來,再加上其採用的各項技術和裝置早已經成熟,因此預計殲35的試飛定型將會非常快,參考殲20從首飛到服役用了6年,殲35從首飛到服役的時間甚至有可能縮短三分之二。
另外,這次試飛的殲35雖然有彈射牽引杆,但是有分析認為殲35是能夠滑躍起飛的,而且在換裝合適的發動機(渦扇19)的前提下,其滑躍起飛依然時能夠攜帶的內油和彈藥依然非常可觀。也因此我們或許很快就能看到殲35在“遼寧”艦上進行試裝,並不排除後期會部署在另一艘滑躍航母“山東”艦上,而這無疑將極大地提升這兩艘滑躍航母的戰鬥力。如果“遼寧”號和“山東”號兩艘航母后期真的能夠裝備殲35,那麼某些國家試圖透過採用在兩棲攻擊艦上部署F-35B的手段來壓制“遼寧”號和“山東”號航母的圖謀將徹底破產。
總的來說,我國海軍航空兵艦載化是不可逆的趨勢,是我國海軍走向遠洋化的必然。相信隨著新一代航母體系的建立,我們不僅能夠更好地守衛祖國的萬里海疆,還能有效保衛我國在海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