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蒂夫·霍金的預言中,核戰爭是人類終究無法避免的,近幾年核大國政策的微妙變化也似乎印證了這一點。當然,人類在不遺餘力發展核力量的同時,也在想方設法去避免真正的核戰爆發——核透明政策、開放空天條約、核不擴散協議,都是核平衡體系下的約束性產物。那麼,核戰的最後底線究竟是什麼?是無法調和的政治矛盾,不死不休的種族爭端,還是對生存空間的最後搶奪?
在某部好萊塢電影中,我們看到過這樣的畫面:核大國談判破裂,紛紛按下核手提箱的發射按鈕,一時間核彈滿天飛,世界末日近在眼前。而在緊要關頭,其中一方宣佈終止打擊,撥動開關,飛行中的核彈紛紛自爆。
其實此情此景與現實大相庭徑。由於核武器大規模殺傷、幾乎無法被攔截的特性,迫使科學家們對其設立了最後一道保險:自毀裝置。是的,核彈發射後,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發射即摧毀”,只要發射者願意,隨時可以在核彈的飛行途中取消核打擊。當然,設定自毀裝置的意義不僅僅是“戰略反悔”而已。
首先,確保核打擊可以準確無誤地投放到目標地點。導彈雖然是一種精密儀器,但在試射中也並非百分百成功。行進途中,一旦發生故障導致其偏離航線,飛向了錯誤的目標,為避免傷及無辜,這時自毀裝置就派上了用場。
其次,核導彈是一種包含頂尖軍事技術的敏感武器,一旦落入他國或恐怖分子手中,將造成巨大隱患。若不能及時奪回,只能將其遠端銷燬。
再次,在對峙雙方精神緊繃的狀態下,一些錯誤的導彈預警資訊極易引發核反擊。自毀系統便可以在關鍵時刻挽救局面。
最後,如果核彈發射後,對手突然妥協投降,發射方就可以啟動自毀裝置,減少殺戮,皆大歡喜。
核彈如何自毀
一般意義上的導彈自毀,直接將推進器和戰鬥部一同引爆就可以。可對於核導彈來說,原地引爆可萬萬使不得,任何發生在近地軌道、大氣層的核爆炸,或多或少都會造成負面影響。所以,核彈的自毀通常是以爆炸裝置摧毀運載火箭,使核導彈失去動力的方式。
在此過程中,也不用擔憂核彈頭會“殉爆”,而是要及時把墜落的核彈頭給撈回來,謹防其落入他人之手。當然,即便核彈頭遭竊,還有最後一道“密碼鎖”保護機制,一旦輸入錯誤,就成為一枚“廢彈”,無法用於實戰和研究。
不過話說回來,一旦毀滅的慾望戰勝理智,任何物理手段都難以阻止核戰的爆發。而大規模核戰的後果——唯有死路一條。
核武器,正在將人類拖入了自毀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