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財訊
11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釋出《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 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公眾徵求意見。
資金提取規則更加明晰,購房者和公眾可根據工程節點,推算預售監管賬戶裡的資金餘額,從而知曉賬戶餘額是否異常。
《辦法》提出,專案用款計劃按照地下結構完成、主體結構完成、竣工驗收備案、首次登記完成四個環節設定資金使用節點。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結合自身資金狀況、融資能力,合理確定每個節點的用款額度。完成首次登記前,專用賬戶內的資金不得低於重點監管額度的5%。
同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核定各節點用款額度。核定保障性住房專案重點監管額度及各節點用款額度時,應考慮其建設和銷售特點。
(澎湃新聞記者 龐靜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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