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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打響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第一槍!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資訊化委等多部門近日印發的《關於支援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下稱《若干政策》)明確,統籌中央和市級財政資金,2025年底前,市級財政按照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範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1比例出資,統籌安排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在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重點支援車輛示範應用、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人才引進及團隊建設等。
同時,按照“總量控制”原則,除公交領域外,相關領域市級補貼(獎勵)資金全部在統籌資金確定的規模中安排。上海市原則上按照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1的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資金,若中央財政獎勵資金調整,上海市同等調整市級財政投入規模。
業內人士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若干政策》中對於行業和企業來說,最有吸引力的是財政的二級補貼。按照1:1:1直接估算,國家補貼加上地方補貼,總的獎勵資金額度有可能超過50億元。
按照每1積分20萬元給予獎勵
《若干政策》共八條,涉及支援整車應用、支援關鍵零部件發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比如,在整車購置獎勵領域,2025年前,燃料電池汽車在上海市開展示範應用,符合上海市有關要求,並取得國家綜合評定積分的,上海市按照每1積分20萬元標準獎勵相關車輛生產廠商。
為了支援關鍵零部件生產,相關企業生產的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迴圈系統、儲氫瓶閥等關鍵零部件,用於國內示範城市群車輛應用,參照國家綜合評定獎勵積分,每1積分獎勵3萬元。
對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驗收、並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車用氫氣)的加氫站,按照不超過核定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貼。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至2025年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每座加氫站補貼資金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資金分三年撥付。
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2020年釋出的《關於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的通知》,財政部將分別在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和氫能供應兩個領域給予示範城市群補貼,補貼的具體方式是透過積分核算,即補貼金額上限為17億元。此次上海《若干政策》的出臺,業內預計總體補助金額或將超過50億元。
後續還將有配套政策出臺
根據《若干政策》,上海市經信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圍繞支援整車應用、支援關鍵零部件發展等六項安排,分別牽頭制定相關政策細則並負責實施。
其中,由上海市經濟資訊化委牽頭制訂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含運營)獎勵實施細則,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牽頭制訂加氫站建設及運營專項補助細則,市交通委制訂燃料電池公交車運營補貼細則。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相關人士表示,上海重點發展地區結合本政策舉措有關要求,細化本地區支援舉措,制訂相關管理細則,落實配套資金。相關企業可結合業務實際,待上述部門制訂出臺各項操作細則後,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