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選擇口碑好、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在籤合同前,要檢視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明,儘量選擇持有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經紀人員提供服務,此外,還要看該公司是否具有不良記錄。
2. 做好合同簽署環節。雖然二手房交易中的很多風險是在貸款、過戶、物業交割等環節才暴露出來,但在簽約環節就已經埋下伏筆,大部分風險都可以在合同簽署環節進行規避。
3.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前應弄清房屋的產權關係,產權關係直接涉及交易的成功與否和當事人的利益。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的二手房買賣糾紛中有49%的比例是因為不小心買到了抵押房、查封房。購房者付錢後,發現房屋無法過戶,如果遇到揹負鉅債的賣家,則很可能會“房財兩空”。因此消費者在購房前應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產權資料,核實房主的房產證、身份證等,避免聽信口頭說明和承諾。
4. 要注意防範共有產權人簽約風險,這是很多購房者可能會忽略的一個細節。若房產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需賣房配偶簽署《同意出售證明》。否則,即使簽了合同,也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而導致無法履行合同。
5. 買方要在簽訂合同前明確自身是否具備當地的購房資格,申請貸款購房時能否滿足銀行的條件,瞭解有無相關購房限制,千萬不要萬事俱備只欠“資質”。
6. 二手房交易涉及大量資金,要特別注意支付風險,建議一定要向經紀人說明需要選擇資金存管,給自己的錢上足“保險”。即使是自行成交,沒有經紀機構提供服務,也要儘量與賣家協商進行交易資金監管或託管,或者在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同時支付房款。
7. 房屋交付與物業交割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環節,主要涉及移交鑰匙、房屋附屬設施裝置,以及水、電、供暖等費用交割。交接時,要根據房屋實際情況結算相關費用,還要注意留存足額的物業交割保證金。如果交易房屋存在租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處置方式,並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如果租戶仍在租期內,賣方需要提前通知租戶並要求租戶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宣告》。
8. 為最大程度規避風險,保障交易安全合規,消費者可選擇專業簽約機構協助簽約。在其協助下,做到明確房屋產權關係、確認共有產權人、核查購房資質、做第三方資金存管、留足物業保證金等五個舉措,便能有效規避房產交易中心最主要風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