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新社報道了今年樓市的奇異現象:房價“限跌令”和“限漲令”同時出現。
先看哪些城市限跌。
湖南嶽陽,規定商品房銷售的實際成交價格不得低於備案價格的85%。
昆明提出,房企若惡意降價將被約談,情節嚴重者將停止網籤;
瀋陽提出儘量避免以價格優勢吸引購房者達到銷售目的;
唐山約談10家房企負責人別再降價。
長春現金補貼進城農民和大學生買房,成交價格應不低於商品房備案價格的85%。
長三角小城江陰提出:嚴禁低價(如低於成本價、變相降價等)傾銷、打價格戰。
還有瀋陽、惠州、桂林,限制房價下跌的城市,越來越多。
大家有沒有發現這些城市的共性?
以上這些地方,要麼,是2016年以後,被棚改貨幣化推高房價的中西部三四線小城市。
要麼,是東北、西南的二線省會,人口、產業、基本面無法跟沿海強勢相媲美,目前處於價值迴歸的過程。
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麼要限跌?
報道認為,嚴控惡意降價,不代表不允許房價下跌,而是不允許借降價來干擾市場秩序。
按藍白的理解:降的太多,前期業主砸售樓部,干擾工程進度怎麼辦?
降的太多,房企貨不對板,品質縮水,爛尾跑路怎麼辦?
更進一步講,降價太多,有房族財富縮水,抵押品價值下降,地價下降,土地流拍,進而影響小城市的財政怎麼辦?
總之,限跌的邏輯很簡單:“可以降,別瞎降”。
再來看哪些城市限漲。
自2月份的深圳後,廣州、無錫、紹興、西安、成都、寧波、深圳、東莞、上海、三亞10個城市也已相繼出臺二手房成交指導價管控機制。
銀行在二手房放貸時以指導價為準,相當於直接打掉了二手房的金融屬性。
想達到真實成交價,買賣雙方用陰陽合同也好,用裝修款抵扣也罷,總之,買家一定要多付出鉅額現金首付,這必然會打壓不少的購房需求。
如此大力度的“限漲”,效果好的出奇。
截至7月底,2021年深圳二手房住宅月均過戶套數僅4428套,創下近十年新低;而8月份過戶套數甚至跌破2000套。
統計資料顯示,目前落實二手住房參考價制度的10個城市中調控效果明顯,6個城市掛牌價環比下降,成都、紹興、寧波下降幅度分別為1.7%、1.6%、1.4%,西安降幅也達到了0.8%,深圳以0.5%的降幅緊隨其後。
這些城市有啥共性?
漲得最兇,回撥最慢,人口持續淨流入,以二線以上城市為主,大部分在長三角和珠三角沿海。
把限跌和限漲的城市梳理一遍,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大城市限漲,限制二手房流動性,冷凍成交量,鎖住投機客的“持倉”,從而穩定房價預期。
小城市限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正常運轉,使“土拍——房企——銀行——購房者”這個鏈條穩定。
事實上,如今的調控,早就不侷限於限跌和限漲,以後還要限租金。
住建部前幾天正式發了《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其中提到:
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總之,房價限,房租也限,新房要限,二手房也要限。
表面上看,以上這些調控,都是為了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價格體系。
但,各位請往深處想:
嚴厲的價格限制,其實是一場涉及居民財富、土地財政大規模轉型的必要準備。
先說居民財富。
9月10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選擇“四地四家機構”作為試點,試點期限一年;試點階段,單家機構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限制在100億以內。
千萬別小看這個訊息。
央行副行長李波在4月份的時候說:
我國現在的居民儲蓄大量集中於銀行賬戶和房地產上,這不夠健康。應把一部分儲蓄吸引或安排到養老金賬戶中。養老金賬戶透過專業機構管理可以做長期資本配置,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配置到股權。
從世界範圍來看,全球養老金資產規模Top7依次為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日本、瑞士。
與這些國家相比,中國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比趨勢不斷上升,2019年佔比已達12.6%, 顯示老齡化壓力逐年增大,但我們的養老金規模只在10萬億級別,只有美國的十分之一。
這樣的體量,與我們的居民鉅額財富,完全不匹配。
《華夏時報》有一個統計:
中國社會總資產已經由2017年的接近1400萬億元,上升到2019年的1655.6萬億元。
考慮到2019年的社會總負債達到980.1萬億元,社會淨財富則為675.5萬億元。
那麼,在這個社會淨財富的分佈中,政府部門財富佔比24%;居民部門財富佔比76%,達到512.6萬億元!
很可惜,如此巨大的財富,大部分配置的都是房地產。
房屋資產在我國家庭的總資產中佔據著半壁江山,根據央行公佈的資料,2019年住房佔了我國家庭總資產的近60%,比美國家庭高出了約35個百分點。
而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2020年,我國人均消費支出約為2.1萬元,其中人均居住消費支出約5200元,佔了四分之一。
海通荀玉根的報告指出:從開支的維度看,2020年我國居民總開支中25%用於居住支出。
相比之下,美國的佔比只有19%,住房開支帶給我國居民的成本壓力明顯更高。
把房價限制在極窄的範圍內波動,降低房產的流動性,同時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調控的意圖,就是要把這512萬億鉅額居民財富,從房地產轉移到養老賬戶和資本市場。
一方面是居民財富端的轉移,另一方面是地方財政端的轉型。
以前,藍白跟大家聊過很多次,現在的地方財政有四本賬,最主要的兩本,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主要是靠稅收貢獻的,比如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和個人所得稅。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組成,也就是賣地收入。
在2019年,全國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為是8萬億,其中土地出讓金收入為7.2萬億,賣地收入佔比高達90.1%。
不光規模大,增長速度更驚人。
2009年的時候,土地出讓收入規模為1.4萬億,相當於GDP的4.1%。
2020年達到8.4萬億元,相當於GDP的8.3%,規模增加了8倍,佔比提高了1倍多。
地方財政高度依賴賣地收入,基於“價高者得”的邏輯,地價、房價必然會持續抬升,從而拉大有房族與無房剛需的財富分化,更使土地成為金融體系的“底層資產”,一旦有風吹草動,就會影響到千百個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和金融安全。
因此,減輕土地財政的依賴,勢在必行。
那麼問題來了,這麼大的賣地體量,該如何轉型?
答案是開闢“新稅源”,比如房產稅、遺產稅、資本利得稅。
按照財政部資料,去年賣地收入是8.4萬億,扣除徵地補償款、土地整理開發等費用約60%,對於地方財政淨貢獻為差不多3萬多億。
現在全國房地產市值在300萬億以上,如果稅率為1%,房地產稅理論上可以和土地出讓金貢獻相當。
透過寬稅基、低稅率做大納稅人規模,設定差異化的稅率,鼓勵科技創新、抑制娛樂行業畸高收入。
重點取消原徵收範圍中已經成為居民日帯消費品的稅目,增加對新增奢侈品和高消費行為(如私人飛機、高階會所等)的徵稅。
鼓勵慈善捐贈等三次分配行為,捐贈金額可直接稅前扣除。
這也是高層近段時間強調的“三次分配體系”,或者可以稱之為“橄欖型分配”。
對多套房持有者等畸高收入群體收稅,一方面能補充地方財政轉型的收入空白,另一方面,又能起到維護社會公平、扶持低收入群體的作用。
這就是“限跌、限漲、限租”的底層邏輯,也是房地產價格管控體系進一步收緊的深層原因。
居民財富,以後會慢慢撤離樓市。
地方財政,以後會逐漸擺脫賣地依賴。
這個過程可能會很漫長,但值得我們等待,正如有句名言所說:
人類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兩個詞中:等待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