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第23章
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焉。”
友:從二又,相交友也,會意字。甲骨文、金文和篆文的“友”字都由兩個“又”構成。意思是兩個人的手協調工作,會志同道合地做一件事情之意。如《荀子·性惡》:“擇良友而友之。”前面的友是名詞,後面的友是動詞。
漢字隸定時經簡化形成現在的寫法。兩人兩手相交,表示友好,自古已然。現在的朋友見面“握手”,正可作“友”字的註腳。
友還表示親密的、友善、友愛等,如:友邦、友鄰等。
《說文》對“友”提出“同志為友”,即志向相同這一標準,未必是甲骨文時代就有的觀念,但卻對後代文人的交友產生了重要影響。
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依據小篆的字形,把“止”的本義解釋為“下基也。象草木出有址,故以止為足”。
許慎認為,因“止”的字形“象草木出有址”,所以才有“足”的意思。徐灝《說文解字注箋》:“許以為象草木出有址,殆非也。”
止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模擬人足,本義是足,引申指腳趾,這些意思後來寫作“趾”。如《漢書·刑法志》:“斬左止”。
足在人體的最下面,故又引申指地基,字後作“阯(址)”。透過腳可以去任何地方,故引申為至、臨義。
由至、臨引申為停止、靜止義,進一步引申為停留、逗留義。如《詩經·秦風·黃鳥》:“交交黃鳥,止於桑”。
由停留引申為居住、處所義。由停止義引申為禁止、去除義。由本義亦可引申指人的舉止、容止。
止也表示僅僅、只是,如《聊齋志異·狼》:“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辱:會意字,最早字形見於商代甲骨文,許慎《說文解字》認為“辰”指農時,失去耕種的時機,就會受到羞辱。但是多數學者不認可許慎的說法。
辱字上面是“辰”字,是“蜃(shèn)”字簡省的寫法。蜃指一種大蛤(gé)蜊,蛤蚌外殼堅硬,先民們用它的殼製成除草的農具。
辰和寸(手)結合,指耕作,這個意思被後起的“耨(nòu)”字所取代。誤了農時,耽擱了耕作大事,有殺頭之罪,所以“辱”字又有“羞恥”之義。又指使人受到羞辱,用作動詞。
辱是上下結構,但是辱用作偏旁時,左上的撇拉長,包住下邊的“寸”。如蓐、褥、縟等。
辱也用作謙辭,表示屈尊對方,等同於“承蒙”,如《左傳》:“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
道:通“導",開導之意。
全文理解為:
子貢問與朋友的相處之道。孔子說:“忠心地勸告他並好好地開導他,如果不聽從也就罷了,不要自取其辱。”
此章孔子談的是交友之道:要忠言直告又要恰當地引導,不宜強加於人。即使是忠言善語,不被朋友接受,也不要去強加於人,否則自討沒趣。
孔子的弟子言偃也說過類似的話:“朋友數,斯疏矣”。和朋友說話太囉嗦,會被疏遠,這種交友處世之道,非常有現實意義。
朋友畢竟不是親人,應該保持一定距離,而且再親密的朋友,也有自己的隱私,也有不被對方知道的事情,所以勸告和開導朋友都要適度。
申包胥和伍子胥
春秋末期約550年,在今天湖北的京山縣城北申公嶺誕生了一個男孩,叫公孫包胥,是楚君蚡冒之後,因楚平王初年,被封為申邑尹,所以改姓申氏,申包胥後官至三閭大夫,對楚國有再造之功。
公元前528年,平王剛登基,太子建要迎娶秦哀公之女孟嬴成婚時,奸臣費無極為了取悅楚平王,勸平王把貌美的孟嬴留給自己,而把陪嫁女假扮成新婦與太子建成婚。
七年後,費無極又誣告太子建和他的老師伍奢及其兩個兒子即將謀反,隨後伍奢及長子伍尚被殺,次子伍員(伍子胥)僥倖逃脫,帶著太子建及其兒子勝(白公勝)逃往宋國。
路上,遇到了從宋國回來的好友申包胥,聽了伍子胥的哭訴併發誓要報復楚國後,申包胥為難地說:“如果不支援你出逃,是不盡朋友之誼,為不仁,如果支援你日後報復楚國,那是對不起國家,為不忠。”
申包胥又說:“你的遭遇我能理解,你要報復楚國我也理解,但是,你能推翻楚國,我必能復興楚國。”申包胥沒有為難他,二人從此分道揚鑣。
費無極得悉伍子胥逃跑後,派人追捕,四處嚴設關卡緝拿,伍子胥一夜白頭,好不容易混過了昭關,投奔宋國找太子。
沒想到宋太子圖謀借兵伐楚被殺,不久太子建又病死,伍子胥只好帶著公子勝輾轉投奔吳國,用了十幾年的時間,幫助吳國強盛起來。
楚平王死後,其子楚昭王繼位。昭王10年(前506年),吳王派伍子胥和軍事家孫武帶兵伐楚,不宣而戰,以最大兵力最快速度遠距離奔襲,進入楚國腹地,攻佔楚都郢(今湖北江陵市)。
申包胥隨楚昭王一行逃離郢都,輾轉躲到了隨國。
伍子胥報仇心切,毀了楚國宗廟,又掘出平王屍體,鞭屍三百,並砍下頭顱,申包胥託人給伍子胥帶話:“你報仇,也太過分了吧,你畢竟曾經是平王的大臣,卻背叛祖國,扶持敵人滅掉自己的祖國,還窮兇惡極地掘墓鞭屍,太違反人性,太有逆天道了吧。”
國破家亡之際,申包胥決心復興楚國,自請赴秦國求救,他日夜兼程、風餐露宿、千辛萬苦地來到秦國都城雍(今陝西鳳翔)。
見到秦哀公後說:“吳國像只大野豬、大長蟲(老虎),要把諸侯國一個個吞滅,如果我楚國亡了,貴國也將不得安寧,趕緊出兵吧,況且,昭王是你的外甥,如果你有意儲存敝國,楚國將世世代代向貴國稱臣。”
秦哀公不為所動,安排申包胥休息,包胥聽後,急得跳了起來說:“楚國處於國破家亡的時刻,國君和人民都在受苦,我怎能休息?還請秦王下令發兵救楚吧!”
秦王命人把他拉出了王宮,申包胥不肯回驛館,靠在宮牆邊痛哭了七天七夜,滴水未進,人們無不感慨楚國竟然有如此忠臣志士。
秦哀公得知後大為驚訝,嘆道:“楚國有如此賢臣,吳猶滅之,寡人無臣若斯者,其亡無日矣!”
於是,秦王終於答應出兵,並賦詩紀之曰:“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此詩後被孔子收錄進《詩經》,申包胥聽說秦王同意出兵後, 感激不盡,頓首九次方才坐下。
公元前505年,秦王派子蒲、子虎率兵車五百援楚,縱橫方城內外,出沒漢水南北,百姓大力支援秦軍,在和楚軍的完美配合下,吳軍窮於應付,不久,吳王見楚都雖破,楚人難降,加之後方大患日亟,命令撤兵。
申包胥以忠信和智慧賑救了楚國,昭王重賞包胥,包胥堅持不受說:“為臣以盡忠為天職,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為個人,而是為了國家,今天楚國江山已經收復,我還有何求?”
謝絕了昭王的賞賜後,包胥進山隱居去了。
公元前478年,楚惠王時期,申包胥被禮聘于越國,越王向他請教治國、治軍、用人之道,申包胥一連否定了幾個越王的主張,最後提出:“夫戰之道,智為之始,以仁次之,以勇斷之。不智則無權變之謀,以別眾寡之數。不仁,則不得與三軍同飢飽之節,齊苦樂之善。不勇,則不能斷去就之疑,決可否之議。”
越王聽後非常佩服,為越國治軍強國,最終戰勝吳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就是史上有名的“包胥答越王問”。
申包胥不但對朋友有情有義,又是一個治國能臣,又是一個忠貞的愛國者,還是一個傑出的外交家,他以一己之力復楚之六千里江山的故事,精誠感天,被歷代傳頌。
他的一個後人更是家喻戶曉,婦孺皆知,他就是包拯,人稱包公,包青天,包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