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郭洪傑)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工作。通知明確,2021年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應於2021年底前全部開工,2022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統籌推動,加快工程進度。各地要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物件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對於監測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確保所有保障物件住房安全。在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物件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礎上,統籌推進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完善最佳化改造物件認定程式,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間,抓緊組織施工建設,儘快全部開工建設。
落實標準,做好技術指導。各地要認真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技術標準導則有關要求,幫助改造農戶確定改造方案,指導施工建設。加強農村建築工匠管理,組織開展培訓,提高農村建築工匠技術水平。結合當地實際,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技術下鄉,為農房建設品質提升提供技術服務。
一戶一檔,強化全程監管。各地要落實“一戶一檔”管理制度,逐戶建立改造檔案,將改造物件申請審批、身份證明、住房鑑定、指導巡查、竣工驗收、房屋照片等相關材料存檔,相關資訊要真實、準確、完整,並將改造檔案的相關資訊錄入資訊管理系統,形成電子檔案。要嚴格執行改造物件認定程式,精準確定改造物件,建立到戶工作臺賬,實行精準管理。認真落實公示制度,將改造物件的基本資訊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強化群眾監督。強化改造全過程監管,加強施工現場巡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指導做好竣工驗收,保證改造後農房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滿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據瞭解,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計實施農村危房改造105.5萬戶,實現了貧困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河北省建立了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實施動態監測和排查處置。今年以來,各地對發現的動態新增危房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已全部實現了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