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出自清代趙弘恩、黃之雋等人著《江南通志》,翻譯時稍有改動。
在康熙年間,安徽亳州(亳,音同伯)有一個小女孩,叫陳氏,才剛剛七八歲。陳氏和父母本來是北方人,在她很小的時候,父母和鄰居出現了矛盾,她父母一直想化解矛盾,但鄰居兇悍不饒人,只想佔便宜,所以矛盾越演越烈。到最後,鄰居近乎瘋狂,整天都嚷嚷要殺了陳氏全家。
父母為了安全,於是帶著陳氏離開了家鄉,來到了亳州俺家,以躲避仇怨。
到了亳州以後,陳氏和父母為了生活,開始做豆腐賣。陳氏很聰明,在父母的指導下,她做出來的豆腐細嫩白亮,口感好,味道獨特,還帶著淡淡的香味。於是,附近很多人都來陳氏家中買豆腐。再加上陳氏從不缺斤少兩,做生意很厚道,所以每天生意火爆。
就這樣,十年的時間,陳氏就靠賣豆腐,掙了200兩銀子。父母存著這筆錢,打算等陳氏出嫁了,給她置辦好的嫁妝。
此時的陳氏,已經十七八歲了,早已經到了嫁人的年紀,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這話用在陳氏身上一點不假。小時候她看起來很平常,但是長大後出落得甚是秀麗,姿色過人。當地很多人要娶陳氏,但陳氏父母一直沒同意。
原來,陳氏父母有自己的打算,他們想回老家了。
首先,當地提親的小夥子雖然多,但是他們沒有看中誰,女兒陳氏也沒有中意的郎君;二來,他們離開家鄉已經十來年了,當初的仇怨想必早已經都忘了,那裡畢竟是自己的家鄉,所以他們想回去;三來,這裡其實也不太平,時不時還有強盜,沒有安全感;最後,祖先的墳墓都在北方呢,這十多年來,去祭祀先人都是千里迢迢的,實在不方便,還是回家好。
一家人商量好後,立馬整理衣服包裹,收拾傢俬。陳父心疼老婆和女兒,僱了兩頭毛驢,讓她們母女二人騎著,自己則徒步跟隨,全家人正式向北方老家出發了。
出城不到二十里路,身後出現馬蹄聲。陳父回頭一看,發現兩個人騎著馬,佩戴短刀和弓箭,向著自己快速靠近。看樣子,這兩人不像是官差,更像是強盜。陳父催促老婆和女兒快驢加鞭,但驢子怎麼能跑過馬?何況母女二人騎驢技術也不好。
於是,很快那兩人騎著馬到跟前了,其中一人一下把陳氏抓到了馬背上,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
陳氏父母大驚,連忙騎著驢去追趕,一邊追趕,一邊說“我們有五十兩銀子,願意用錢贖回女兒”,但是,那兩人並不同意,搖了搖頭繼續往前走。陳父一聽,繼續喊話,說願意出一百兩銀子。但是那兩個強盜還是不同意。
母親為了女兒,一著急,撕心裂肺地說“我們全部家當只有二百兩銀子,都給你們,只要還了我女兒就行”。
那兩個強盜聽到後,停下了馬,似乎答應了。陳氏父母急忙趕上去,拿出所有的積蓄,交給了強盜。萬萬沒想到,那兩個強盜毫無綠林強盜的規矩,他們垂涎於陳氏的美色,接過了錢之後,居然不肯放人,拍了拍馬屁股,疾馳而去。
這下,陳氏父母絕望了,他們只能一邊騎著驢追上去,一邊聲嘶力竭地讓強盜發慈悲,放了自己女兒。那兩個強盜停下了,陳氏父母大喜,還以為他們願意了,不料剛到跟前,兩個強盜一人一刀,殺了陳氏父母。
他們是覺得陳氏父母太吵了,就這樣當著陳氏的面,殺了其父母。
陳氏萬分悲痛,絕望至極,她不想被強盜玷汙,一心求死,但自己被強盜按在馬背上,什麼也做不了,只能強忍悲痛,不讓自己哭出聲。
兩個強盜又前行了幾十里路,陳氏在馬上看到一口井,想到了復仇的辦法。她大聲呼喊,說自己口渴了,要喝水。兩個強盜騎了將近一百里路,也確實累了,渴了,同時也想讓馬休息,於是同意了。
三人下了馬,走到水井跟前,發現裡面黑洞洞的。他們沒有水桶,無法打水,這可怎麼辦?
陳氏指著附近一處人家,說:前面有人家,為什麼不去那裡借個水桶呢?兩個強盜看見了水後,也覺得口渴了,於是一人留下來看守陳氏,另一人去村裡借水桶。那個人很快回來了,看樣子,手裡還拿著帶繩子的木桶。
陳氏趁著看守自己的強盜不注意,猛一下跳到井裡,她只想自殺,保全清白。強盜來不及抓住陳氏,眼睜睜看著陳氏跳入井裡。
另一個強盜回來後,發現陳氏不見了,兩人一商量,甲強盜在腰間繫著繩子,乙強盜把他吊下去,然後把陳氏給撈出來。井中沒有水,裡面很寬闊,陳氏兩腳著地,沒有摔傷,她以為強盜看自己跳井就會立刻,沒想到居然還下來抓自己,更加絕望了。
在井下,甲強盜看到陳氏後,大怒,先是打了她幾巴掌,又把繩子系在陳氏身上,讓乙強盜把陳氏拉上去。陳氏被拉出井外後,乙強盜也怒罵她幾句,抽了她幾巴掌,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陳氏不敢反抗,乙強盜看她被自己打倒了,也不管她,把繩子丟到井裡,打算救甲強盜上來。甲強盜把繩子綁在身上,讓乙拉自己上去。乙強盜站在井口,一點點拉著甲強盜。
陳氏看到這裡,忽然想到了報仇的好辦法,她站了起來,低著頭,用盡全身的力氣衝向乙強盜。乙強盜正在拉繩子,沒防備陳氏,直接被陳氏推到了井裡。只聽哎呦一聲,乙強盜在井裡似乎撞到了什麼東西。
陳氏趕緊騎上馬,到前面村子裡,說了自己被劫,父母被殺,強盜被自己撞到井裡的事,並向當地人求救。
當地人一面去檢視井,一面派人向縣令報告。到了井邊,幾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下了井,他們把兩個強盜都綁了繩子,上面的人把他們拉了出來。原來,乙強盜頭朝下跌入井裡,折斷了脖子,已經死了,甲強盜被撞到腦袋,受了傷,動彈不得。
看到甲強盜後,陳氏大怒,摸了馬上的刀,一刀殺了他。
縣令來到後,得知了事情的前後經過,對陳氏大讚,又說陳氏父母已經去世,他會給陳氏找到個好人家,陳氏跪下磕頭,謝了縣令。縣令把馬上的銀子,也都給了陳氏。
後來,陳氏安葬了父母,在縣令的主持下,嫁給了一個俊美的書生,兩人過上了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