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的價值觀是構成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神的諸多要素中極其重要的方面,一種文化的價值觀,就是指創造和維繫這個文化傳統的人們,普遍認為在他們自己的日常生活、生產活動和社會實踐中,什麼目標、什麼價值,是最值得他們爭取、奮鬥、維護的,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價值觀當然會有不少相通的、普遍的方面,但也存在明顯的差異和個性,而這些差異和個性往往表現在價值優先觀,也即關於在眾多不同的價值指標中以誰為優先的看法上。
無論事當今社會,還是幾千年的社會演變中,人們所追求的價值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方面和多層次的,而在對諸多價值指標的追求中,往往會出現一些密切關聯卻又互相矛盾兩難的價值取捨,當這種兩難價值取捨的情況不得已而出現時,如何進行取捨,就表現出不同型別的文化價值優先觀。
譬如,孟子所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則舍魚而取熊掌,生與義不可兼得,則捨生而取義,顯然並不是要完全否定“魚”或“生”的價值,而只是在二者不可兼得的兩難選擇中,更強調某一價值的優先性,這就是所謂價值優先觀。
德性價值與智技的價值,都是儒家所肯定的,在儒家思想中,“尊德性”與“道問學”二者都很重要,實際上在早期儒學的修養論和教育觀中,德性的修養與知識的追求、智技的提高兩方面是互相滲透、互相促進的,而不是互相對立的,但是就其相對的優先度而言,儒家傾向於認為“德性”價值更高於知識和智慧的價值,這具體表現在儒家對“智”與“仁”二者關係的認識上。
儒家認為君子不僅應當只是仁者,同時也應當是智者,仁者壽,智者樂,仁且智對個體人格的健全與完善都是十分重要的,孔子本人,就既是一位仁者,又是一位智者,但是相比較而言,儒家認為“智”應當從屬於“仁”,服務於“仁”,按照孟子的理解,“智”的重要意義之一,就在於知仁知義,“智”而不“仁”則不能算真正的“智”,儒家所講的“知”,當然也包括一般意義上對客觀知識的探究,如“多識於鳥獸草木蟲魚之名”(《論語•陽貨》)之類,但更重要的卻是對德性的認知和體悟,而學習求知的根本目的,最終往往歸結到做人,歸結到德性的提高,成為“君子”、“聖人”,這種價值優先觀要求人們在對某種知識或技術作出評價、選擇和運用時,不可以不考慮其有可能帶來的人倫道德後果,在設計某種策略、參與某種博弈時,不可以不講道德、不擇手段,在識人用人的標準上,雖然傳統上以德才兼備為最佳,但如果德與才不可兼得時,則傾向於優先考慮德。
特別在現代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這種德性價值優先的觀念,無疑具有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在高科技、高智慧的社會環境下,如果社會普遍喪失了德性價值,讓沒有道德感、缺乏德性的人掌握了先進的科學技術,那麼,偏離了德性價值導向的高智慧和高科技對人類造成的危害之巨大,很可能是人們難以想象的,因為今天的科學技術已經發達到可以輕而易舉地毀滅人類自身的高水平。
當然,客觀上總是要兩方面辯證地看問題,如果過分強化德性的價值,在一切知識和智慧領域都搞泛道德化,那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文化中探究客觀知識的衝動,遏止個體充分發揮聰明才智進行創造的慾望,從而阻礙自然科學知識和技術的發展速度,在中國古代社會發展歷史上,並非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
價值優先觀在運用的具體實踐中,古代儒家還給我們留下了“執兩用中”、“過猶不及”、“中和”、“中權”等等高超思維的方法和智慧,這種方法和智慧為我們辯證地處理不同價值之間的矛盾衝突提供了指導,各種價值及其在一定文化系統中的優先序列,固然有其相對穩定的常態,但卻也不是絕對的,按照中國古代的辯證思維邏輯,任何價值一旦推到極點,把它絕對化,它就會走向反面,呈現出相反的價值,因此,為了維持一種價值,恰恰不能把它推到極端,而應當根據具體的時間、地點、環境、事件,掌握一個“中和”、“中權”的度,體現了儒家深邃的審時度勢的中庸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