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發生了針對華裔科學家的“李文和案”,FBI深信在美國能源部國家研究所工作的李文和“將美國最尖端的核武器技術資料透露給中國”,為此將他逮捕並起訴。結果耗費9個多時間找不到任何證據,最後在2000年9月法官宣判李文和無罪,並當庭釋放。李文和獲釋後為爭取自己的權利與公正,與美國政府和新聞媒體打了7年官司,在2006年6月獲得164.5萬美元賠償。
本以為FBI應從李文和案中吸取教訓,哪知李文和案餘波未平,2003年又發生了陳文英案。
相比到大學才赴美深造的李文和,陳文英融入得更早。生於廣州的她早在11歲就移居美國,先後畢業於康奈爾大學與芝加哥大學。陳文英能說流利的粵語、英語和普通話,善於社交,長袖善舞。1976年,年僅20歲的陳文英就成為全美華人協會的發起者之一,可想而知陳文英是頗有能力的。1984年,中國運動健兒在洛杉磯奧運會上獲得金牌“0的突破”,陳文英又在華人社團舉辦的2000人盛大慶功宴上前後操持,風頭甚勁,表現出出色的組織能力。
陳文英婚後隨丈夫搬到洛杉磯,其夫梁錦鴻也是華裔,背景與陳文英相似,在美國他從事醫療行業工作,兩人住在離洛杉磯不遠的聖馬利諾市,育有一子。
來到華人聚集的洛杉磯,陳文英更是如魚得水,她的能力和精力得到更充分的發揮,華人社群的各種活動經常能看到她的身影,陳文英這個名字不久即傳遍南加州乃至美國東海岸的華人圈,年紀輕輕的陳文英已成為著名僑領。
看看她的眾多頭銜就能明白:中國僑聯顧問、洛杉磯世界事務委員會理事、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委員、洛杉磯/廣州友好城市協會榮譽會長、南加州僑界赴香港迴歸觀禮代表。
陳文英也越來越受到中國重視,歷任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到任和離任,陳文英都是送舊迎新的主要策劃人。作為全美重要僑領,她也經常代表僑胞前往紐約等地參加重要活動,乃至有時親自進行策劃召集活動。比如2001年8月27日,中國新任駐美大使楊潔篪伉儷訪洛暨慶祝北京2008年申奧成功,就是陳文英當仁不讓擔任的召集人,將晚會辦得有聲有色。
陳文英名聲在外,引起了FBI的注意。1982年,時任FBI洛杉磯分局反外國情報部門中國工作組負責人的史密斯將其發展為線人,陳文英得到一個“客廳少女”的代號。此後長達20年時間,陳文英利用自己僑領身份向史密斯提供大量情報,並獲得了不菲的報酬,根據FBI的資料,支付給她的酬金達到170萬美元,在眾多線人之中數目最巨。
如此持續了20年,到了2003年,史密斯已經退休,陳文英也已步入中年,卻突然發生了“陳文英案”,前FBI特工與線人被FBI自己逮捕,理由是“涉嫌向國外機構提供國防機密”。
事件原委來自2000年6月中國購買的一架波音767飛機,這架飛機在美經數個承包商改裝後飛回國內擬被作為專機使用。
當年10月,飛機在國內試飛時發現狀況,經檢查後發現,這架本應成為專機的767上被安裝了多達27個竊聽裝置。這些裝置顯然不是從民用或商用渠道能得到的,雖然中方沒有明確點名這是美國什麼部門所為,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這是誰的手筆。隨後美媒爆料,CAI和FBI都有份,是他們合作派特工混入技師在機上安裝了竊聽器。
美國情報機構對竊聽的熱衷是人所共知的,但即便如此,出售專機上的竊聽裝置被發現還是讓美國顏面掃地,FBI更是成為眾矢之的。
FBI自然要找回面子,他們認為以自己之技術,中方是沒有能力獨自發現這些既精密又隱蔽的竊聽裝置的,必定是有人通風報信洩露了情報。
據此判斷,FBI開始進行暗中調查。
很自然地,與李文和案一樣,FBI的慣性讓他們把重點放在華裔人員身上。
這樣,經過近一年的調查,他們認定洛杉磯的知名女僑領陳文英有重大嫌疑,理由是陳文英為FBI充當線人20年,又與中國聯絡密切。
基於這樣的判斷,儘管手裡並沒有什麼真憑實據,但這絲毫不影響FBI的雷厲風行,又是似曾相識的節奏,當年逮捕李文和時也是如此,FBI僅憑判斷就將李文和逮捕,讓其身陷囹圄長達9月。秉著一錯不可能再錯的精神,2003年4月9日,FBI在光天化日下大張旗鼓突襲了陳文英位於聖馬利諾的住所,帶走了李文英。
幾個小時後,聯邦調查局局長米勒證實,除了李文英,還有前FBI資深探員史密斯被一併逮捕,理由是涉嫌“向國外機構提供國防機密”。
米勒面帶悲傷地表示,這是FBI歷史上“悲傷的一天”,“史密斯辜負了信任,問題非常嚴重”。
為何牽涉到史密斯,這是因為FBI在監控過程中,發現陳文英與史密斯關係親密,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早在1983年,也就是史密斯招募陳文英不久,兩人就成為情人。
這樣一來就解釋得通了,史密斯提供密級很高的情報給陳文英,陳文英再將其提供給中方,邏輯完美閉環,FBI對此深信不疑。
但是別忘了,辦案不是隻靠推測,得講證據的啊。當初的李文和案,FBI可也是信誓旦旦的啊,到頭來什麼證據也沒發現,只得灰溜溜向李文和道歉並賠償。
審問開始了,由於有拍攝到兩人幽會的影片,要他們承認兩人的親密關係並不是難事。根據史密斯的說法,這是因為工作中的日久生情,兩人的關係已從1983年維持至今,這份感情是真摯的。
好吧,雖然有違道德但這並不違法,FBI真正感興趣的不是這事,而是情報洩露的事。
講到這件事,史密斯矢口否認,他表示雖然不把陳文英當外人,有時也會把提包忘記在家裡這種事,但他絕對相信陳文英的忠誠和可靠,也否認陳文英從他身上獲取過情報。
而更狗血的是,FBI沒能從陳文英口中得到他們想要的供詞。但對她的調查竟然又有了新的發現,這個發現並不是指找到了陳文英的間諜證據,而是又查出了她另一名情人:威廉·克利夫蘭。
這位威廉·克利夫蘭也是前FBI資深特工,他曾經在舊金山負責針對中國的情報工作,人稱中國通。他在1993年從FBI退休後,又進入加州的利摩沃國家實驗室工作,負責人員安全核查等敏感工作。FBI如臨大敵,這下事情大了,難道克利夫蘭也是個雙面間諜不成?
調查結果總算讓他們鬆了口氣,沒有證據顯示克利夫蘭有洩密行為,無需對他測謊,更不需要逮捕他。克利夫蘭承認了曾和陳文英保持過長達數年的情人關係,被曝光後,克利夫蘭向實驗室提出辭職,FBI對他沒有公開調查情況。
間諜案硬生生被查成了緋聞案,經過這樣一段插曲,陳文英在美國名聲大噪,一下成為媒體口中“情報界人人青睞的豔婦”,美國人迫不及待想要目睹其真容。
但在最關鍵的間諜案上,FBI始終沒取得任何進展,他們把陳文英的住宅搜了一遍又一遍,也沒發現她向外傳遞情報的任何線索。
人已經抓了,總不能就這麼放了吧,那也太沒面子了。無奈,檢方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以竊取機密罪對陳文英提起公訴。
可是,李文和案不是已經給了FBI一記耳光嗎,難道他們沒有記性嗎?FBI這麼做還有個不可明說的理由,即就算陳文英的竊取機密的罪名不成立,也會以她獲得170萬美元的線人經費沒有報稅為由,對她發起逃稅起訴。
逃稅在美國是重罪,170萬美元未報稅,足以讓陳文英把牢底坐穿,以逃稅為要挾,不怕陳文英不認罪,所以這場官司FBI是贏定了。
看來FBI還是從李文和案中吸取了教訓的,因為沒有證據,最後法官在法庭上向李文和道歉,
事情發展果然如此,陳文英的辯護律師就竊取機密的辯護滴水不漏,法庭沒有任何理由判處這個罪名成立。根據律師的辯護,陳是忠誠的公民,她冒著生命危險,71次被FBI派往各地蒐集情報,她做的一切都是奉命行事。FBI因為顏面掃地,才拿她當替罪羊。
2005年1月6日,加州地區法庭宣佈,撤銷對陳文英竊取國家機密一案的的所有指控。主審法官庫珀表示,在審理此案中發現,聯邦政府已全面掌握陳文英與中國的廣泛接觸,不會從她的情人兼上司史密斯那裡獲得情報。而且,控方曾有意阻止詹姆斯·史密斯與律師接觸,並認為其在法庭的說辭有“不實陳述”。
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FBI在之後的10個月中,多次找陳文英麻煩,糾纏不休。陳文英後來說,FBI曾在旅館“軟禁”過自己多天以便問話,還以陳涉嫌破產詐欺、逃稅、偽造移民檔案等要脅讓她認罪。
在巨大壓力下,陳文英被迫達成認罪協議:聯邦檢察官永遠放棄所有針對陳文英的間諜罪指控,歸還陳文英所有被凍結和扣押的資產及利息;陳文英就偷漏稅和未向FBI如實報告與史密斯保持情人關係兩項罪名認罪。
2005年12月16日,法院根據認罪協議,判處陳文英緩刑3年、從事社群服務100小時及罰款1萬美元。
至此,陳文英案才徹底落下帷幕。
而她的情人史密斯,也以承認未獲FBI批准與陳文英保持20年親密關係這項罪名認罪,隨即被保釋出獄。
重獲自由後,陳文英與丈夫梁錦鴻離婚。2013年,陳文英與史密斯結婚,在保持親密關係20多年後,有情人終成眷屬,兩人在教堂走上紅毯。
此時離陳文英案發生已過近十年之久,當事人都已釋懷,他們的婚姻得到了雙方親友和孩子的祝福。
婚禮上,新郎新娘都已是滿頭白髮,他們如同年輕夫妻一樣時而深情對望,時而緊緊相擁,令現場不少友人感動落淚。
不可避免地,陳文英還是會被問到當年案件的問題,面對媒體,她如是說道:
他們一把我抓起來就說:我們是莊家,莊家總是會贏的。
實際上,有些話是不能對法官講的。因為對方不擇手段,拿我家人施壓,找瘡疤來揭,逼著我認罪。
他們還說,我們可以把你的親戚都送到牢裡去,把你老公也拉到牢裡去,你還認不認罪?這樣我才認罪。
他們為什麼要查我?因為我堅持認為:中美之間有誤解,中方的崛起是不可阻擋的,如果有一天中美能聯起手來,成為朋友,大家都會受益。
與李文和案一樣,陳文英被抓捕在先,FBI卻無一證據在手。
更令人疑惑的是,作為FBI線人,陳文英住宅早在2001年起就被安裝全天候電子監視器,如果FBI有什麼實錘證據,早就應該抓捕陳文英,為何會拖到現在。
根據陳文英案主審法官庫珀的結論:“政府在此案中有故意不法行為,剝奪了被告與一位對其至關重要的證人接觸的權利。”
沒有人會想到,“9·11”以後華人卻成了美國監控的重點。過去數年,“中國間諜的威脅”被不斷地追捧、放大。儘管轟動一時的李文和與陳文英兩案無一不折射出“偏見”二字,但偏見似乎正愈演愈烈。在美國情報部門不遺餘力地渲染著“中國威脅”的時候,或許早忘了李文和、陳文英的國籍是美國。他們至今仍繼續把矛頭指向無辜的華人,沒有人知道,誰將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在美國聲聲說要提防中國間諜活動下,美國近年發生過多宗華人懷疑間諜案,李文和、陳文英不過是其中之二。
或許正如李文和在其自傳《我的國家告了我》中所說:“無論多麼睿智,無論如何勤奮工作,像我一樣的亞裔,像我一樣的華裔,永遠不會被美國社會所接受,永遠是‘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