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年,中國一系列對美國產生較大威懾價值的“殺手鐧”武器,相繼開始顯示出威懾力,比如東風-21D和東風-26系列反艦彈道導彈形成戰鬥力;可高超音速滑翔突防的東風-17導彈,完成研製和全面列裝火箭軍部隊;再有最近各種有關西部地區新出現的“導彈發射井”和“風力發電基座”等問題引起的熱議,似乎讓美國人對中國軍隊遠端打擊實力的突飛猛進,愈發感到某種不安。於是乎,美政府也開始在這幾年“屢屢邀請”中國參與各類戰略武器的軍控談判。
乍一看,中國在戰略武器領域的進步,彷彿已經把美國逼到了“咬牙進行軍備競賽卻還吃力”的狀態,以至於必須動用“聯合軍控談判”等手段,來削減雙方戰略武器的實力,以達到某些可以接受的平衡。不過,或許還是應該奉勸大家一句,這樣樂觀的看法是不對的。
之前外交部發言人對於核軍控等話題的回應很有趣,“讓中國的核武庫達到美國現有規模的水平,還是讓美國的核武庫縮減到中國現有規模的水平?”這番“金句”顯示出了高水平的語言藝術。事實上,所謂的“戰略武器軍備控制”,一方面確實可以作為緩解軍備壓力的重要手段;但另一方面,其同樣可能成為單方面有利於某一方的“殺人不見血的武器”來使用。
我們不妨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與蘇聯在20世紀80年代簽署的《中導條約》。當時,蘇聯在東歐地區大量部署射程覆蓋整個歐洲,並可攜帶核彈頭的中程導彈,美國在研製和少量裝備“潘興-2”導彈後,隨即向蘇聯發出了“削減和銷燬美蘇中程導彈”的軍控談判要求。蘇聯在戈爾巴喬夫上臺後,做出了較大的單方面讓步,達成了這一軍控協定,蘇聯與美國所有生產和部署的中程導彈,都被全部銷燬。
表面上看,似乎美蘇雙方是公平的,但結合冷戰對峙和兩國的地緣環境來看,效果卻是“美國-北約”一方佔了更明顯的便宜。美國只需要銷燬少量“潘興-2”導彈,就換取了蘇聯銷燬掉多得多的各型中程導彈。而且“美國-北約”一方還有大量巡航導彈,同樣可執行中程彈道導彈任務,而蘇聯一方則缺乏先進巡航導彈。
蘇聯無法再用中程導彈對西歐國家進行“核捆綁”,也就意味著大部分安裝在這部分導彈上的核彈頭,失去了存在和部署價值。對這些核彈頭的維護保養工作,還給本來就開始吃力的國民經濟形成了更大壓力。更要命的是,不少蘇軍新式近程導彈也被“美國-北約”以“中程導彈”的名義,要求退役和銷燬,無形中連蘇軍的常規導彈威懾力都削弱了一大截。以事後諸葛亮來看,蘇聯方面其實是吃了大虧的……
如今,美國妄圖拉上中國進行有關的軍控談判,其實同樣有“空手套白狼”的用意。解放軍的中程導彈數量多,且突防打擊威力不凡,美國方面則沒有實際部署的中程導彈可用。在當前的西太平洋軍事博弈中,中方正是憑藉一系列效能先進的中程導彈,佔據了某種優勢。而美國人想搞一個類似《中導條約》的玩意,與中方談判並引誘我們簽署,其用意是想“拿自己沒有的牌,強行抵消掉中方握在手中牌”,恐怕任何思維正常的人,都不會認為這是公平的。順帶一提,這種強行“空手套白狼”的行為,美國人在“貿易戰”等領域一直在對他國使用,而且用得相當順手。
而中方應對這種手腕的最好策略,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比如說,要談戰略武器,就必須考慮到兩國戰略武器規模的差距,並把所有的戰略級武器都包含在內,乃至要求美方實際削減自己的核武庫和核載具,如導彈、轟炸機、核潛艇和航母等,這才是公平的談判,否則沒得可談。可以說,強國定下的規則或許可以單方面約束小國和弱國,但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而言,我們不可能乖乖地去跟著美國的腳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