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焦慮藥物的主要作用是減輕焦慮、緊張、恐懼,並可穩定情緒,兼有鎮靜催眠作用。目前臨床上常用的抗焦慮藥物主要有3類,分別是苯二氮䓬類,代表藥物有阿普唑侖、勞拉西泮、艾司唑侖、地西泮、氯硝西泮、奧沙西泮等,丁螺環酮類,代表藥物有丁螺環酮、坦度螺酮,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代表藥物有帕羅西汀、西酞普蘭、氟西汀、氟伏沙明等。
苯二氮䓬類藥物是首選抗焦慮藥,主要透過激動中樞神經系統苯二氮䓬受體,選擇性地抑制邊緣系統中的海馬和杏仁核神經元電活動的發放和傳播,起抗焦慮作用,適用於廣泛性焦慮障礙。丁螺環酮類屬於新型非苯二氮䓬類抗焦慮藥,主要透過與海馬和杏仁核中的5-HT1A受體結合,激動海馬錐體細胞突觸後5-HT1A受體和中縫核突觸前5-HT1A受體,起抗焦慮作用,適用於廣泛性焦慮障礙。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是有效的抗抑鬱藥,對焦慮症也有良好的效果,主要透過主要透過選擇性抑制5-羥色胺的再攝取,增加突出間隙5-羥色胺濃度,從而增強中樞5-羥色胺能神經功能,發揮抗抑鬱和抗焦慮作用,適用於廣泛性焦慮障礙、驚恐障礙、社交焦慮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強迫性障礙。
焦慮障礙是一種慢性疾病,在整個病程中症狀是波動性的,需要長期治療。苯二氮䓬類藥物主要用於治療急性焦慮反應,療程通常限制在2-6周。丁螺環酮比苯二氮䓬類藥物更有效,但是丁螺環酮的抗焦慮作用是逐漸起效的,比苯二氮䓬類藥物起效慢。雖然在開始治療的7~10日即可見到丁螺環酮起效,但要3~4周時才能達到最佳的療效。如果丁螺環酮有效,應該持續服用,而不應僅在焦慮時服用。抗抑鬱藥物持續治療6個月以上可顯著減少焦慮障礙的復發。目前仍沒有對藥物治療焦慮障礙的療程達成共識,推薦有效藥物治療在產生效應後至少再使用6~12個月。
抑鬱症藥物的主要作用是儘快消除臨床症狀,最大限度減少病殘率和自殺率,提高臨床治癒率;改善生活質量,提高對日常活動的興趣和愉悅感,恢復社交能力;預防復發。目前臨床上治療抑鬱症的一線藥物主要包括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去甲腎上腺素能及特異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
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常見藥物包括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蘭和艾司西酞普蘭等,主要透過選擇性抑制5-羥色胺再攝取,增加突觸間隙5-羥色胺濃度,發揮抗抑鬱作用,適用於抑鬱症、強迫症和焦慮症。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常見藥物包括文拉法辛和度洛西汀,對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具有雙重作用,適用於抑鬱症和焦慮症。去甲腎上腺素能及特異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主要藥物為米氮平,主要透過增強5-羥色胺能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傳遞而發揮抗抑鬱作用,適用於抑鬱症的發作。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主要藥物為曲唑酮,主要透過選擇性地抑制5-羥色胺的再攝取而發揮抗抑鬱作用,適用於抑鬱症和焦慮症。
抑鬱症為高復發疾病,目前提倡全程治療,可分急性期治療、鞏固期治療和維持期治療3個階段。急性期治療以控制症狀,儘量達到臨床痊癒為目標,抗抑鬱藥物的起效時間通常在2-4周,一般4-6周方可顯效;鞏固期治療以預防臨床症狀復燃為目標,至少應持續4-6個月;維持期治療以預防症狀復發為目標,至少要持續3-4個月。如果復發2次以上,尤其是青少年、病情嚴重、伴有精神症狀、自殺傾向、有家族史的患者,維持治療至少要持續2-3年,如果復發多次,建議長期維持治療。
抗精神分裂症的藥物主要分為2大類,第一代抗精神病藥(典型抗精神病藥)主要包括:吩噻嗪類(如氯丙嗪、奮乃靜、氟奮乃靜、硫利噠嗪等)、丁醯苯類(如氟哌啶醇、五氟利多等)、硫雜蒽類(如氯普噻噸)、苯甲醯胺類(如舒必利)等,這類藥物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陽性症狀有效,但部分患者仍不能有效緩解,對陰性症狀一般療效不佳,甚至可引起陰性症狀,不能改善患者的認知功能。第二代抗精神病藥(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常用藥物有利培酮、氯氮平、奧氮平、喹硫平、阿立哌唑、齊拉西酮等,這類藥物對多巴胺和5-羥色胺受體均有較強的拮抗作用,對中腦邊緣系統的作用比對紋狀體系統的作用更具有選擇性,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陽性症狀和陰性症狀均有一定療效,較少影響認知功能,有利於患者回歸社會。
精神分裂症病程冗長,治療療程應充足,急性期治療至病情緩解後,應有相當時間鞏固治療,然後適當減少劑量作較長時間維持治療,一般不少於2-5年,以防疾病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