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中提到:
人生的本質,就是一個人活著不要對別人心存太多期待。我們總是想要找到能為自己分擔痛苦和悲傷的人,可大多數時候,我們那些驚天動地的傷痛,在別人眼裡,不過是隨手拂過的塵埃。或許成年人的孤獨,就是悲喜自渡。
從茫茫宇宙的角度來看,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無依無憑的孤兒。偶然來到世上,又必然地離去!而正因為這種根本性的孤獨境遇,才有了愛的價值,愛的理由。人人都是孤兒,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愛,渴望有人懂。
二十幾歲的時候,慌里慌張;三十幾歲,還沒想明白到底是應該向這個世界投降,還是繼續戰鬥;待到四十歲,大概不惑而惑,塵埃落定。恍然徹悟,隨緣惜緣,大愛無言。
孤獨,是人類的宿命。
而愛情,則是一個基於社會文化和人性心理結構衍生出的哲學命題。
從社會文化的角度透視,愛有三種層面。
第一種,就是倚賴,大部分人經驗到的都是這一種。
丈夫倚賴著他的太太,太太倚賴著他的丈夫,他們相互利用,相互控制,相互佔有對方,將對方貶為日常生活用品。世上所發生的愛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這個狀況,這正足以說明為什麼原本能夠開啟天堂之門的愛,卻變成只打開了地獄之門。
第二種,可能是發生在兩個獨立的人之間的愛。
這種愛偶爾才出現一次,但仍有痛苦,因為總有衝突在其間,沒有彈性的空間,兩個人都是那樣地獨立,沒有人準備要妥協,沒有人願意為另一個人做調整。
詩人、藝術家、思想家、科學家這些人,他們有著獨立的靈魂,至少從他們心理的這部分來看,要和他們一起生活就是不可能的,他們算是古怪的一群人。他們讓別人自由,然而那個自由看上去更象是漠不關心,一副滿不在乎、好象凡事都無所謂的樣子。他們讓別人有獨處的空間,關係對他們來說似乎只是很膚淺的東西,他們害怕與別人走得太深,因為他們愛他們的自由更甚於愛,並且他們不打算做任何妥協。
第三種可能的性質是互賴,這種發生非常罕有。可是當它發生的時候,凡間就變成了天堂。
兩個人既不獨立也不倚賴,而是在一種高度的同步狀態之中,彷彿是為對方在呼吸,彷彿是住在兩個身體裡的同一個靈魂。當這樣的情形發生時,愛就發生了。
這才是“愛”!真的愛。
另外兩者並不是真愛,它們充其量是一種安排,不管是社會屬性的、心理層面的、生理層面的,無論如何都只是某一種安排,而第三種則是歸屬於心靈的映證。
在世俗文化語境中,人們通常會用官銜和才華能來衡量男人的品級,用相貌和氣質品評女人的品級,卻極少有人會去思考心靈的品級。
沒錯,心靈是有品級的。
而且心靈的品級決定一個人一生的命運,包括愛情。
有人問聖賢:如何讓人的心不再感到孤單?
聖賢答曰:每一顆心生來就是孤單而殘缺的,多數人只能帶著這種殘缺度過一生!因為人們與能使“這顆心”圓滿的另一半相遇時,不是疏忽錯過、便是已失去了擁有它的資格。
冥冥之中,似乎總有一股力量,驅使我們去尋找!
彷彿,必須找到,生命才可以開始安寧,才開始感覺到完整。
在世界的某一個地方,有另一個靈魂,在那裡靜靜地等候。
有生之年,遇見另一個自己,何其幸運!
所謂“靈魂伴侶”,就是那個可以和你一起進入生命的真相的人!
ta疼惜你的獨特,你的叛逆,你的反常,你的艱難。與你一同進入和感受歡喜,一同品味苦澀和辛酸,兩人智慧同頻、能量對等,彼此都能從對方的身上看到更好的世界,成為更好的自己,擁有齊飛的翅膀,同看更美的風景。
那些為了結婚而戀愛,為了擁有家庭和結婚,為了不必孤獨而尋找依靠,為了可以結伴而嫁人,為了不想單獨面對生活的挑戰而找個物件的人們,永遠無法體會到靈魂伴侶的真正意義。他們的愛,或許一生都沒有真正經歷過。那是一種需求,一種交換。當然,他們或許很負責任,他們的愛是一種彼此承受的責任。——這不是對與錯的問題,只是一個生命沒有綻放,沒有遇到過自己的靈魂伴侶。
可悲的是,大多數人,這一生,從未嘗試過讓自己這個生命成為傳奇,從未活出那種獨特和唯一,從未體驗過上天的厚愛。也因此,從來沒有真正疼惜過自己這個獨一無二的生命,更無法體會什麼是上天為他準備的那一個靈魂伴侶。
尋找靈魂深處的伴侶,那是屬於唯一的你。彼此的寂寞與孤獨,在相遇之後從此消失。生命因此而完整,人生因此而起航。
誰是你那一生中必須去找尋的靈魂伴侶?
一旦你可以遇見,你就如同遇見了一個已經相識千萬年的生命,彷彿共同經歷了諸多次的生命輪迴,彷彿彼此來到這個世界就是為了等候對方。無論你幹了什麼,他都支援,無論你做了什麼,她都信任,無論你偉大還是渺小,是出眾的表現還是暫時的平庸,她都堅信你必定與眾不同,她甚至比你還相信你的獨特和唯一,她願意用一生來協助你,將你的唯一展現出來。
靈魂伴侶,是幫助我們看破心中幻象的人,TA最終作用是讓你突破迷障,看清自己。
用最真實的自己,才能遇見最應該的那個人。
若有緣遇見,請好好珍惜!
誠如詩人海子所言:
你來人間一趟,你要看看太陽,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瞭解她,也要了解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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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森林僧林森(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