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這幾年殲-20、殲-16戰鬥機的批次服役,以及部分早期殲-11B戰鬥機開始升級到裝備機載相控陣雷達的殲-11BG戰鬥機,空軍中原本服役的上百架殲-11A戰鬥機,也到了快要退役的時候。
中國空軍在進口了36架蘇-27SK戰鬥機和40架蘇-27UBK戰鬥機之後,以來料組裝的方式,陸陸續續生產了105架殲-11A戰鬥機。而根據央視在2020年7月份對退役飛行員的報道中,可以看到1架編號為0002的殲-11A戰鬥機,這也是1998年首批組裝的兩架高散件飛機中的第二架殲-11A。
這也就意味著,中國空軍的這105架殲-11A,目前還有相當數量還在中國空軍中服役,雖然部分殲-11A的機齡比較大了,但經過機體延壽和有限升級後,還是擁有相當不錯戰鬥力的。
因為使用的是俄羅斯的原廠裝置組裝生產的,所以這些年來,中國空軍也在不斷對手頭上的殲-11A戰鬥機群進行升級改造。比如,加裝RVV-AE空空導彈、用國產RKL207C雷達告警系統替換俄製SPO-15雷達告警系統、換裝國產RKL609/609A電子干擾吊艙等。
攜帶2枚RVV-AE和2枚R-73空空導彈的殲-11A戰鬥機
目前中國空軍手上這上百架的殲-11A戰鬥機,雖然經過多次升級,但是戰鬥力肯定不如殲-11B、殲-11BS、殲-11BG這些戰鬥機。從官方報道上來看,大部分殲-11A已經從原本的東南沿海一帶向內陸換裝,少數還在一線的,也大多用於訓練和巡邏。
那麼,對於我們來說,能否讓這上百架殲-11A戰鬥機發揮更大的作用。比如,將其租借給巴基斯坦空軍呢?
注意,當時中國同俄羅斯簽訂的協議中,只是規定了中國不能出口殲-11戰鬥機。但中國如果不是“出售”,而是“出租”,殲-11A戰鬥機的所有權還屬於中國,那麼就可以繞過當年同俄羅斯簽訂的協議了。而且,如果俄羅斯方面還有意見的話,也可以改成我們出租殲-11A,俄羅斯負責有限的現代化升級。
目前的巴基斯坦空軍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裝備任何一款雙發重型空優戰鬥機,這也是巴基斯坦空軍和印度空軍最大的差距之一。
重型空優戰鬥機在執行制空權奪取任務時,可以攜帶更多的空戰彈藥、更大直徑的機載雷達、更多的機載對抗裝置,同時擁有更多的滯空時間。因此,中國空軍可以將目前的105架殲-11A戰鬥機提前退役,全部或者部分出租給巴基斯坦空軍。
目前巴基斯坦空軍除了“梟龍”戰鬥機之外,還裝備有中國產ZDK-03型預警機,整套空情繫統完全可以相容殲-11A戰鬥機的接入。
巴基斯坦空軍獲得殲-11A戰鬥機之後,可以選擇進行有限的現代化升級,比如參照中國空軍的殲-11B升級到殲-11BG的經驗,將部分殲-11A戰鬥機換裝機載相控陣雷達,升級為專精空戰的殲-11AG戰鬥機,專門用於對抗印度空軍的蘇-30MKI重型戰鬥機。
一旦巴基斯坦空軍和印度空軍交手,巴基斯坦空軍可以將殲-11AG戰鬥機集中起來,類似抗美援朝中志願軍空軍構建“米格走廊”的做法,在印巴邊境附近構建起一道“蘇霍伊走廊”或者“殲-11走廊”。在這道“走廊”內,巴基斯坦空軍的其他戰機就能夠更加自由地行動。
因為這些殲-11AG戰鬥機的所有權還在中國的手上,所以巴基斯坦只需要每年、或者是每幾年向中國繳納一次租金就可以了。其運營模式類似於印度向俄羅斯租借核潛艇,只不過我們的費用更低,巴基斯坦空軍能夠接受得了。
這樣做對於中國最大的好處,那就是在中國西北邊陲,增加了一支能夠牽制印度空軍的重型戰鬥機部隊,專門用於制衡印度。當然,如果這種模式可行,那麼殲-11AG戰鬥機只是開始,後續的殲轟-7/7A戰鬥轟炸機、轟-6型轟炸機都可以按照這麼模式執行。如果有需要,我們再把這些戰機收回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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