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飛機誕生以來,人類的軍事武器史又多了一個可以開發的新領域。二戰結束後,美蘇兩國因意識形態衝突而陷入長達四十多年的冷戰。在此期間,兩個超級大國間的軍事爭霸從未中止。
也正因如此,軍用飛機的開發得以邁入新階段。因為美蘇兩國此起彼伏的軍事角逐,不僅表現在世界區域性熱戰的較量中,還表現在新式武器的開發上。
在蘇聯的空軍部隊裡,幾乎每年都有一架新式戰機入伍服役。從重型轟炸機到超音速轟炸機,從TB系列到數字M系列,各式各樣的戰機層出不窮。
然而,正如有句話說“哪怕是最好的畫家,也會有一兩幅不完美的作品”。哪怕是當時世界上的超級軍事強國——蘇聯,它的空軍部隊裡也會有那麼一兩架失敗的戰機。
在冷戰中誕生的“M-50超音速轟炸機”就是所有的蘇聯戰機中,一件令人不甚滿意的作品。蘇聯的“圖22轟炸機”和它同年首飛,並且一直服役到1998年,而“M-50超音速轟炸機”卻從未被量產。
據說,蘇聯只生產了一架“M-50超音速轟炸機”,之後這款戰機便在蘇聯空軍戰鬥機的行列中消失了。如今躺在蘇聯軍事博物館裡的那架“M-50超音速轟炸機”,就是1959年試飛的那一架,世界上僅此一架。
聽到這裡,我們不免會感到疑惑,“M-50超音速轟炸機”究竟是什麼樣的武器呢?它是如何誕生的呢?它和“圖22”戰機的命運差別怎會如此之大?難道是因為它有什麼致命硬傷嗎?
一、M-50超音速轟炸機研製背景
20世紀50年代,各國的防空導彈研製技術還不成熟,哪怕是強大如美國、蘇聯這樣的超級軍事大國,也還沒有研製出可以輕鬆實現突防的防空導彈。於是,為了彌補空中防禦的缺陷,美國將研製焦點轉向戰鬥機的升級上。
此後,美國研製出了一系列超音速轟炸機。從名字上我們就可以知道,超音速轟炸機具有兩個,飛行速度快、戰鬥力強。
美國在1956年試飛成功的“B-58轟炸機”,英文名為“Hustler”,又叫“盜賊”轟炸機。這款轟炸機具有以前的任何轟炸機都沒有的高效能,配備了先進的航空電子裝置。可以說,“盜賊”轟炸機達到了上世紀50年代晚期全世界航空工業的最高水平。
美國的“盜賊”一問世,便吸引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欣喜者有之,擔憂者亦不少。老對手蘇聯自然是屬於後者。
在目睹了美國的新型轟炸機之後,蘇聯立即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作為社會主義陣營裡公認的“大哥”,蘇聯當然不甘心落後於資本主義陣營。因此,蘇聯開始緊鑼密鼓地準備超音速戰略轟炸機的研製工作。“M-50超音速轟炸機”(以下簡稱“M-50”)就是這時候誕生的。
1956年春天,馬薩契夫實驗機工廠接受了“M-50”的研發任務,僅用了一年的時間,設計師們就完成了“M-50”的研製。第二年,“M-50”轟炸機完成首飛。1961年,在蘇聯空軍節上,“M-50”在兩架米格21戰機的護送下閃耀登場,獲得了“野蠻人”的稱號,風頭一時無兩。
二、“M-50”的設計特點
“M-50”轟炸機和蘇聯傳統的米格系列不一樣,是雙人同飛的戰鬥機。
據記載,一架“M-50”長度約為57米,雙翼展開時的寬度約為35 米,機身高度最高為12米,最低也達到了8.25米。“M-50”空重85000千克,最大的起飛重量可達到200噸。由此可見,在蘇聯當時所有的轟炸機中,“M-50”的體型算是比較大的。所以,在1961年的空軍節上,伴“M-50”左右的米格戰鬥機顯得十分小巧。
從外觀上看,“M-50”更像一個細長的圓柱筒,機身中間有相當富餘的位置收納導彈和其他裝備。在飛機的兩側,設計師米亞西舍夫給它加上了兩個超大的三角翼。據統計,“M-50”的機翼面積高達290.6平方米。
這一設計當然不是因為設計師的心血來潮,也不是為了追求外形的美觀,而是出於戰鬥機高速飛行的需要。
“M-50”細長的機身可以讓飛機與空氣的摩擦力達到最小,同時,大且纖薄的機翼可以最大程度減小飛行的阻力從而提高飛機的飛行速度,實現高速飛行。理論上,“M-50”的速度最快可達到每小時航行1950千米。從這點上看,“M-50”的飛行速度滿足了超音速戰略轟炸機“高速度”的這一基本要求。
此外,設計師在設計這款轟炸機時,採用了鈦合金材料。這種材料的抗壓性、抗打擊能力十分出色,從而有效保證了機身機構的強度。當然,鈦合金在當時屬於十分昂貴的材料。因此,鈦合金的使用也使得“M-50”的造價一下子高了很多。
從動力上看,“M-50”也顯得別具一格。它的動力裝置是四臺D-5渦輪噴氣發動機,和傳統的戰鬥機不一樣,兩臺懸掛在機翼下方靠近機身的位置,另外兩臺則套在翼尖處。
與此同時,作為一架高速轟炸機,“M-50”配備了四個引擎,分別是兩臺“VD-7”和兩臺“VD-7F”渦輪發動機。引擎的裝配位置和動力裝置相同,分別處在翼下和翼尖,設計十分奇特。
三、“M-50”:名副其實的“超音速戰略轟炸機”
如前所述,除了“M-50”之外,蘇聯當時還研製了“圖-22”轟炸機(又名,“眼罩”轟炸機)。這款轟炸機圖波列夫設計局負責研發,於1957成功首飛。這款轟炸機取代了蘇聯此前使用的“圖-16”轟炸機,能夠以超音速有效突破敵軍的防空網和空中攔截。
但嚴謹地說,無論是美國的“盜賊”還是蘇聯的“眼罩”,它們都只是超音速戰術轟炸機或者是超音速遠端轟炸機,和“戰略轟炸機”仍有一定的差別。
所謂的“戰略轟炸機”,是指從戰爭全域性出發、能夠實現全場戰鬥的持久型戰鬥機。因此,“戰略轟炸機”需要同時滿足航程和起飛重量的要求。
在這一點上,和“盜賊”、“眼罩”相比,“M-50”具有明顯的優勢。
“M-50”的飛行航程最大可超過8000公里,最快飛行速度為2馬赫,起飛重量最大可超過200噸。但是“盜賊”和“眼罩”的飛行航程最遠不超過5000公里,最大的起飛重量也僅有100噸。
因此,從這兩個引數來看,只有“M-50”是名副其實的“超音速戰略轟炸機”。
四、“M-50”的結局:匆匆退出歷史舞臺
可惜的是,儘管設計師們對“M-50”傾注心血、費心設計,卻沒能讓它擁有理論上該有的效能。在首飛中,“M-50”最快的飛行速度只有1212千米/小時,和預期的飛行速度相差一半,根本沒有達到超音速轟炸機的飛行標準。
這是因為在設計“M-50”時,設計師沒有準確認識到高速飛行的特性,從而導致轟炸機的動力佈局不合理。“M-50”的發動機推力不足,所以就無法支援其實現高速飛行。因此,蘇聯高層對“M-50”在首飛上的表現十分失望。
此後,為了達到超音速飛行的目標,馬薩契夫實驗機工廠的設計師們對原型號進行了改進。他們在“M-50”的基礎上增加了航空發動機,採用Zubets工廠製造的16-17渦輪發動機,這能讓飛機獲得更大的推力。同時,“M-50”發動機的安裝位置也有了調整,飛機的垂直尾翼上又加上了一雙水平翼,減小了空氣阻力的影響。
改進後的“M-50”超音速戰略轟炸機被命名為“M-52”,然而,這款轟炸機只造了一架,並且還沒有來得及參加試飛就被閒置了。
“M-50”作為50年代末60年代初最受矚目的新式戰鬥機,它本該可以在戰場上大展拳腳,但其結局卻令人唏噓。這令人意想不到的結局背後,除了“M-50”本身的不完美之外,其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時代原因。
60年代之後,美國將軍事發展重心轉向洲際彈道導彈的研發和航天計劃的制定。因此,為了追趕美國,蘇聯不得不把更多的人力、財力放在洲際彈道導彈的研製和航天活動的籌備工作上去。於是,超音速戰略轟炸機的研發就被擱置在一旁,“M-50”也至此走向終結,最終不得不成為博物館中觀賞性的存在。
所謂“時勢造英雄”確實有一定的道理,但有時候,“英雄”也可能會被“時勢”埋沒。試想一下,如果60年代仍然是轟炸機的“黃金時代”,如果航天計劃和導彈研發沒有取而代之,那麼“M-50”的命運或許就會走向另一個方向了......
文/元氣少女QMQ
參考資料:《笨鳥難飛(一)——航空史上的失敗傳說》,風伊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