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正在展覽一件稀世珍寶——一尊佛像,佛像的“主人”是荷蘭的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當時這件展品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原因不是這個佛像外觀有多美,而是人們透過CT掃描發現,這尊佛像裡面是一具真人的遺骸。
另外,佛像內部還有漢字書寫的布條,然而萬萬沒想到,萬里之外的中國福建大田縣村民看到報道以後卻站出來說:這是我們20年前被盜的祖師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這佛像到底是荷蘭人的還是中國人的?這尊佛像是如何將一個人裝進去,並且千年過去還未完全腐爛呢?這要從1000年前開始說起。
章公祖師像
章公祖師,法號普照,俗名章七三,這並不是一位天天唸經,然後死後就成佛的和尚,他小時候是本地的一個放牛娃,據說某一天受到高人的點撥,於是不再放牛,出家成了僧人,但成為僧人後的普照大師並不是天天唸經,而是積極的鑽研藥理知識,說是僧人,不如說是醫生,自己根本不重視身外之物,每天基本就是採藥材,然後給村民們免費的治病,不求一絲回報。
後來當地瘟疫橫行,也是這位大師用自己採的藥材和醫術救了當時的陽春林氏族人。然而不幸的是,在他37歲的時候,因為嘗藥材不幸中毒,慢慢加重,最後不治身亡,享年37歲,坐化成佛,因其真身四肢身首俱全,後人稱之為“顯化六全章公祖師”。
之後林氏感恩他救了自己一族人,於是將其肉身供奉起來視其為“開山恩主”,公元1292年5月18日,當地林氏族人為祈求時運,集錢款重新修塑章公祖師金身佛像,後來歷代供奉於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林氏宗祠普照堂大殿的正廳之上,清代的學士李清時還曾為章公祖師題過“開山恩主、顯化六全、章公祖師”的牌匾。
之後這個佛像就一直在這裡供奉著,數百年過去了,它已經不再是一尊佛像,而是當地居民,特別是林氏族人的精神寄託之物,直到1995年,即將過年的時候,祠堂被發現出現了一個大洞,之後佛像被盜取,被販賣出國,消失無蹤,而再次出現,則是以荷蘭人所有的名義出現在了匈牙利博物館展覽。
人是如何變成佛像的?
匈牙利的展覽名字叫做世界木乃伊展覽,從這個名字看來,似乎佛像和木乃伊是一回事兒,但事實上,相距甚遠,木乃伊是有權勢的人死後用外力儲存的乾屍,而這個肉身佛像則是大德行大智慧大毅力的人生前生生修成的不腐軀體,完全是兩個概念。
根據記載,僧人在身體衰老或者受傷等原因導致自己即將不久人世的時候,生前行善積德,被當地人所敬仰的大師們有的就會考慮讓自己肉身成佛,在生死的最後關頭,檢驗自己信仰的虔誠和精神世界的充實,這個過程是極其痛苦而殘忍的。
眾所周知,要保持不腐爛,最重要的就是去掉身體的水份,據說某些地方的大師會將自己關在一個密閉的,只留下一個孔的小屋子裡面,然後每天在裡面唸佛和敲鐘,表示自己還活著,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的飲食習慣會完全改變,只吃堅果,漿果,松針,樹皮,樹脂等等東西,並且嚴格控制飲水,於是在這種痛苦的飲食習慣中,人體會慢慢地變得極度消瘦,到最後的時候幾乎所有的身體脂肪會被全部消耗完,同時水份也會降到最低,另外服用的類似樹的汁液部分是有毒的,會使得身體慢性中毒,肌肉,脂肪慢慢變得僵硬和失去活性。
而僧人則是在這種痛苦中堅持唸經,放空思想,以大毅力克服自己身體的痛苦,追求精神的超越,直到最後失去所有生命體徵,不再念經和敲鐘,當外面聽到唸經聲和鐘聲停止後,就知道僧人已經死去了,就會封閉洞口,等待一段時間後開啟,如果身體沒有怎麼腐爛那就認為這位大師是坐而成佛了,於是利用外在的手段徹底乾燥軀體,製成肉身佛像。
這個處理的過程叫做“坐缸”,即在坐化缸底鋪一層石灰,其上加蓋一層木炭,將法體盤坐裝殮其中,再填充碾碎的木炭、檀香等,然後用另一個同樣口徑的缸倒扣,以木炭填滿至沒過頭頂,蓋上頂蓋,用石灰與桐油的混合物黏合三段缸體的縫隙。待三年半以後開缸,如果缸內的僧侶顏面如生、肉身不腐,他們就會被塑成“金身”。如果失敗就葬入之前選好的墳墓裡面了。
個人覺得這個過程其實就是檢驗僧人的毅力,幾年後開啟是否腐爛其實很大程度取決於死前的身體脂肪和水份的含量,這部分越少,那麼儲存下來就越完整,而要儘可能去掉水份和脂肪,僧人在最後關頭就一定要有大毅力盡可能地在身體的痛苦和虛弱中,堅持更久的時間,這樣的人其他的不說,至少可以確定,他們的毅力和信仰的虔誠絕對是讓人震驚的,而自然這樣的人生前也是能夠克服自己慾望,自己青衣古佛,不貪外物,從而行善積德,多做善事的人,這套流程一定程度也是有其道理在的。也難怪即便不是很相信佛的某些外國人也不得不雙手合十祈禱和敬佩。
章公祖師像到底是誰的?
根據記載,1995年農曆10月初五,這一天是章公祖師的生日,這一天是村裡非常熱鬧的時候,大家會帶著貢品祭奠祖師,有著盛大的儀式,同時會安排表揚,全村一起慶祝,可以說是非常熱鬧的,但在19天之後,人們發現祠堂牆上出現了一個大洞,同時祖師像被盜,不翼而飛,再次出現就是在20年後的這個展覽上了,擁有著變成了一個荷蘭人。
看到報道的村民們發現這非常的像自己丟失的佛像,於是向上級報告,並透過外交方式進行詢問,然後該佛像本來預計展覽到5月的,這件事情發生後擁有著直接撤出了展覽,提前結束,並將佛像運回了荷蘭。
根據村民的記載,展出的佛像和原本自己的佛像非常的一致,還進行了詳細的整理,證明其屬於同一尊佛像
1、佛像本身形態完全一致,外觀幾乎一模一樣,考慮到已經20年了,同時擁有者聲稱自己採取了一些保護措施(到底是保護還是想幹什麼,也許自己心裡清楚),所以雖然不完全相同,但是也是可以基本確認的。
2、其次,錄影裡面,佛像底部的坐墊上,寫有“章公六全祖師”的字樣,這幾乎就是鐵一般的證據了。
3、檢測後,發現佛像內部人生活在900年前,這和記載的時間幾乎是完全一致的。
4、佛像左手被破壞過,有個孔,後人重新修補了,而展出佛像的左手位置一樣有修補的痕跡。
如果這都不能證明是一個物品,那還要什麼證據?
佛像能夠被追回嗎?
首先,聯合國《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其實是有規定的,如果真的可以確定文物就是被盜的中國財物,那麼可以申請直接跨國追回贓物,不管對方是如何得到了,本身私下買賣來歷不明的文物就屬於犯罪的行為,一旦官方追究,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是需要購買者自己負責的,這些事情購買者當時買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心裡清楚的。但麻煩的是這個條約主要針對的是館藏文物,而這個佛像屬於私人供奉的,不在這個類別裡面。
其次,1995年由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透過的《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可以使用與所有的文物,然而這個合約簽署國僅37個國家,荷蘭議會至今未批准納入該公約,中國與荷蘭之間也沒有簽訂關於文物追索的雙邊協定。因此,荷蘭並不受到強制法律約束。
不過對於國力強大的中國,如果擁有者真的在我國官方確定是被盜文物的情況下,依然我行我素的話,非常容易受到各方面的制裁和壓力,所以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佛像的擁有者看起來也很懂法律,根本不打算留下什麼口實,直接說,如果是中國的,我願意送回,但是我覺得這個佛像並不是中國的,只是類似而已。
根據擁有者描述,他本人是一位中國早期藝術品的狂熱收藏者,從事中國藝術品收藏近30年。他確實是96年從香港花了大約20萬人民幣買的這個佛像,但買給他的是一位“真誠的中國藝術家朋友”,而且說這個佛像在1995年被盜之前,就已經在香港朋友手中了,所以也許並不是中國那個。當然對方沒有辦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他自己說的話,因為這都是私下交易,無法證明!
在這種情況下,那就是法律和力量的碰撞了。
2018年12月12日,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釋出書面裁決,表示對於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範奧維利姆追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一案不予受理。
2020年12月4日,“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一審宣判,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2021年11月14日,中國國家文物局舉辦2021年“打擊非法販運文化財產國際日”中國主場論壇人員表示,福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目前正在二審程式中。
從目前的情況看,佛像屬於中國被盜文物絕對是成立的,而且我們也正在積極地啟動法律程式,將佛像重新接回中國,送回到它坐了上千年的地方,也是這些村民們的精神信仰和民俗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