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卑的年少時光
言承旭的原名叫廖洋震,很接地氣的名字,他的家境不好,父親在他12歲那年去世,那時他才上五年級,不得不半工半讀補貼家用。
於是所有的夢想都和家人有關,想成為媽媽的驕傲,想讓姐姐過上更好的日子。
他很自卑,總擔心別人不喜歡他,小時候穿制服被學長嘲笑的事情,許多年後在魯豫的節目上說出來,依然忍不住哽咽。
他喜歡生病,因為生病可以收穫很多人的關心,這是平時得不到的。
他講義氣,為了朋友和別人打架,經常被打得媽媽都認不出,老師很喜歡他,勸他說,你長這個樣子,鼻子打歪了怎麼辦?
其實他打架不是為了耍帥,只是單純的喜歡和一群人在一起時熱鬧的感覺。
他也有一點小雞賊,因為姐姐長得漂亮,有很多男生喜歡,他就心安理得的享受,這些想成為他姐夫的男生們的寵愛。
他的一個朋友想追他姐姐,他幫朋友把姐姐約出來,然後全程跟隨,朋友鬱悶了一天,吃牛排時已經動了用餐刀捅他的想法,哪有人約會帶弟弟的?
其實言承旭眼裡只有牛排,他只想跟著蹭飯而已,後來朋友打消了對姐姐的想法,兩人做了一輩子的好朋友。
他知道言承旭家境不好,每個週末都叫他來家裡打電動吃東西,後來言承旭紅遍亞洲,還是改不了去他家吃飯,打遊戲的習慣。
朋友說,阿震是一個很長情的人,只是不知道為什麼要遭受這麼多的詆譭?
二、義氣的言承旭為何遭受詆譭?
言承旭其實很害怕上《披荊斬棘的哥哥》,他在採訪中坦言,擔心被亂剪亂寫,生活在無休無盡的謠言裡,直到節目組和他再三保證,他才過來了。
他無疑是極幸運的一個人,從《麻辣鮮師》裡的配角,到《流星花園》裡的道明寺,他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就紅遍亞洲。
23歲入行,24歲成名,巨大的名氣徹底顛覆了他的生活,以前他的世界很單純,身邊的朋友都非常講義氣,現在他的世界烏煙瘴氣。
媒體的長槍短炮堵的他喘不過氣,再正常的行為也能被曲解,01年他和隊員在外吃飯,大量的媒體蜂擁而至,他和大家說,能不能等他吃完飯再拍,攝影師答應了。
結果隔天的報道,寫他要求很多,耍大牌,是一個很難搞的藝人。
他很不理解,為什麼大人總是當面一套背後一套。
在當年的報道中,傲慢、暴脾氣、炒作的謠言,佔了絕大多數。
他說,不知道為什麼人家要寫這些不存在的東西,哪怕來問一下他再寫也好啊,所以他現在還有些社恐,很害怕見到人,喜歡和動物相處 ,因為動物很單純,你對它好,它就對你好。
他是一個特別戀舊的人,一個手機號用了十五年不換,衣服翻來覆去就那麼幾件,人生中第一輛車是一輛二手車,開到不能開了,才賣掉換成手鐲,送給媽媽。
別人買房子投資,他買房子放粉絲的禮物和家裡的舊東西,小時候的窮習慣他改不了,捨不得花錢,唯一一個奢侈品還是一部智慧手機,買它是為了方便記東西。
但對其他窮人又出奇的大方,花一千塊錢買一支玉蘭花和口香糖,只為了讓老奶奶早點回家。
高中時,兼職當模特,老闆找他借錢,說要開一家餐廳,他給了,然後老闆跑路。
出名後,朋友的車行開不下去,他二話不說給了280萬,又遭到一次背叛,被騙了多少次都不長記性。
他卻在書裡寫道,沒關係,這些人的日子也不好過。
當時他已經三十歲了,還不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樣講良心。
三、旭玲戀的前世故事
2005年,林志玲去修手機,和言承旭的大量親密合照曝光,轟動一時的旭玲戀浮出水面。
根據言承旭書中的資料推算,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應該更早,至少在1998年。
他們還都是十八線小模特,被客戶嫌棄,被老闆罵,拿一點錢就要看人臉色,只不過林志玲是富家千金,言承旭是一個窮小子。
他當時最大的夢想是存夠100萬給媽媽,結果還被人騙走絕大多數。
言承旭在林志玲面前很自卑,約會時只能帶林志玲吃路邊攤,但林志玲從來不介意。
後來他出名了,依舊不顧旁人異樣的目光,騎腳踏車接送林志玲上下班,在黑夜裡迎風唱歌。
他們躲在一間小公寓裡,看一下午的DVD,過著自由自在的二人世界。
言承旭最喜歡的書是《小王子》,他們去日本看了B612號星球,這裡有小王子最愛的玫瑰花,他們可以一天看43次日落。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林志玲的事業也開始上升,2005年在大連拍廣告片時墜馬,摔斷六根肋骨。
言承旭當時在拍戲,知道後不顧一切,要在第一時間趕到大連,但劇組讓他把戲拍完,可是他管不了那麼多了,見到林志玲的第一眼,他就跪在地上痛哭。
他差點以為要永遠失去她了,還好,老天對他不薄。
言承旭很內疚,沒能在林志玲最需要他的時候,陪在身邊。
這件事發生後不久,兩人分手,原因至今沒有公佈,言承旭把問題都攬到自己身上:“我孩子氣,不成熟,很糟糕,不敢讓她等我長大。”
可林志玲卻說,他是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言承旭也想過複合,通宵寫信,擔心林志玲心軟答應,想了很久沒有寄出去。
小王子最終還是失去了他的玫瑰花,他們體體面面的分手,沒有撕逼和詆譭,像老朋友一樣相互祝福。
2019年,林志玲結婚,言承旭發歌《你是我唯一的執著》。
今年他已經44歲了,依然單身,這些年他就像小王子一樣,在不同的星球上旅行,重複的當一個過客,回家變成了一件痛苦的事情,玫瑰花不在了,誰來陪他看43次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