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在傳統意義上來說,是對一個罪犯最高程度的懲罰。在很多人的眼裡,一個國家能擁有死刑,能夠給民眾帶來極大的安全感。
而在犯罪率極高的柬埔寨,最高刑罰卻只是終身監禁,並不是“一刀切”的死刑,這一點讓很多人都為之不滿。此前,洪森總理在看望性侵兒童的時候,當即決定要修改憲法,設立死刑。但是僅在思考一天之後,卻改口表示,柬埔寨自古就沒有死刑,一旦誤判,生命將不可挽回。
所以柬埔寨的刑罰力度,幾乎是以監禁時長來衡量的。而近年來,柬埔寨各地的犯罪事件頻發,像大眾所熟知的西港,網投、詐騙、圍毆、“自殺”等事件都經常出現。不少民眾都覺得十分的心慌,也希望可以懲治惡徒。
而在現有的一些案例中,無論是走私毒品,還是恐怖襲擊,或者是惡意殺人的情況,柬埔寨無一例外都是判處為監禁10年以上的刑罰,另外還有金錢的賠償,最高的刑罰也僅到終身監禁而已。
其實柬埔寨為什麼沒有死刑,這個問題也很容易理解。除了第一個原因,防止被誤判,造成終生的遺憾 ,還有更為深刻的原因。
因為死刑,容易讓罪犯產生直接“殺人滅口”的想法。如果是終身監禁或者是其他刑罰,還能讓罪犯“鬆一口氣”,還給受害者一個生還的機會。
從受害者有罪論的角度上來說,很多罪犯都覺得,自己能對受害者實施犯罪,完全是對方的某個原因吸引了自己、刺激了自己,才導致自己有這樣的舉動。所以有很多罪犯,容易對受害者進行更為深刻的暴力犯罪。
雖然他們“死不足惜”,但是為了提高受害者的生還率,沒有死刑,似乎也尚可理解了。
此外,讓原本該被判為死刑的罪犯,判為終身監禁,不但能從心理上對其進行折磨,更是能從勞動力的基礎上進行回報。在監獄裡的日子自然不會輕鬆,與其讓這些人一死了之,不如讓他們長此以往勞作,回饋社會,回饋國家。總之,也算是一種價值的最後汲取和展現。
無論如何,罪犯的罪惡是永遠不可原諒的,死刑也不是唯一的懲治方法。只希望在這樣的法治社會之下,可以從重處理罪犯,努力解救受害者。
【延伸閱讀】
洪森總理:不能讓外國人來統治柬埔寨
#國際情報員##每日國際視野##柬埔寨#
關注柬單網,瞭解柬埔寨,更多柬埔寨資訊、創業投資、同胞社群,可下載柬單網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