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觀察者網訊息,11月10日中美兩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宣佈了《中美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這一宣言的誕生過程萬分艱辛,中美兩國氣候官員在過去的一年裡進行了三十多次會談才有了這樣一份成果。雖然目前兩國的努力與《巴黎協定》設定的目標還有著不小的差距,但至少也算在解決氣候問題上邁出了合作的第一步,為其他國家做了表率。
透過這一宣言,中美兩國將在甲烷排放與二氧化碳排放領域展開合作,一方面中美雙方將根據各自國情制定相應的甲烷減排行動計劃,另一方面兩國也將推動甲烷減排相關解決方案的聯合研究。除此之外,為了保證合作具體務實,中美兩國還將聯合成立一個工作組,定期舉行政策與技術的交流,同時評估聯合宣告與宣言的實施情況。
只不過這一宣言的簽署也並不意味著中國就此要在減排問題上被美國“牽著走”了,我國氣候官員三十多次溝通的努力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的。就比如說在電力生產領域,中國與美國的標準便是完全不同的。目前美國已經制定了到2035年實現100%零碳汙染電力的目標,而中國則是承諾將在“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煤炭消費,並盡最大努力加快這一程序。而在甲烷領域也是如此,美國目前已經宣佈了甲烷減排行動的計劃,而中國則承諾將會制定一份全面有力的甲烷國家行動計劃,爭取在21世紀20年代取得減少甲烷排放的顯著效果。這樣的約定十分符合美國發達國家與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定位,完全考慮到了兩國面臨的不同國情。
也就是說這一宣言的簽訂實際上並不影響我國繼續按部就班地完成自身的節能減排計劃,同時從理論上來說,我們可以透過兩國共同成立的工作組,監督美國所做出的減排承諾的執行情況。另一方面,這一“宣言”的簽訂也能夠“堵住”美國藉著所謂“氣候”問題攻訐我國的嘴。從目前來看,這一“宣言”絕對算得上是一條能夠實現互惠共贏的宣言。
當然,“宣言”的簽訂也並不是沒有隱患。中美共同成立的工作組究竟該如何運作目前宣言中還沒有具體說明,倘若是讓美方佔據了工作組話語的主導權,對於我國來說還是十分不利的。雖然這一工作組只能夠起到評估的作用,但還是有在國際輿論中對我方不利的可能。而倘若中美雙方都在這一工作組中自說自話,那麼這一組織也就失去了其組建的意義,想來在這一方面的工作上,仍然需要我國相關工作人員從中斡旋。
另一方面,目前對於美國繼續履約的情況我們也無法進行判斷。上一屆特朗普政府上臺甚至直接退出了《巴黎氣候協定》,雖然拜登當選之後,美國就已經回到了協定之中,但從這一事件還是能夠看出美國目前在政策上還是缺乏連貫性。倘若下一屆美國政府不認同這一宣言執意退出,美國也不會因此遭受什麼損失,反而是我國的減排程序因為這一宣言而受到了不少影響。因而總的來說,這一宣言的簽訂本質上還是有利於中美兩國共同實現減排目標的,但在宣言背後也埋藏著不少的隱患,我們既要在執行過程中抓住契機,加強兩國減排技術合作,同時也要時刻注意規避風險,不能跌入美國所謂的“減排”陷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