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過,為了買這輛輕騎,美文說找她孃家借了八百元,讓我去拿。我從岳母手上接過這八百塊錢,才買來了這輛輕騎。
雖然這筆錢是岳母親手交給我的,但我心裡曉得這筆錢實際上是美文的私房錢。
岳父岳母每月的收入有多少,雖然他倆諱莫如深、從不提及,但是由同級幹部的工資標準進行橫向比較,可以得知,他倆每月的收入之和大概在一百多塊錢,不會超過我父母親工資之和的兩倍。
與我們家相比,岳父母家的開支要大得多。前幾年,既要供小兒子拓文上大學,又要為大兒子傑文辦婚事。這兩件大事,把岳父母家的老底子都掏空了。
在他們的女兒美文和我結婚的時候,由於我們雙方都不講排場,美文和我舉行了一個革命化的婚禮;我們沒有鋪張浪費,但他們家多少也得花一點,給我們添置了必不可少的床上用品。
那個年代的爹孃是不容易當的,收入低,孩子多。就算熬到讓兒子輩的孩子們都成了家,孫子輩的孩子們又出世了,還得為他們當牛做馬。
可話又說回來,哪個時代的爹孃容易當呢?到了二十一世紀,住房價格如同芝麻開花節節高。一套婚房的價格少則以百萬計,多則以千萬計。這時候,作為工薪階層的爹孃,與那無房可賣、也無需買房的分房年代相比,不是更加壓力山大嗎?
由此可見,“可憐天下父母心”,是對父母親亙古不變的讚歎!這句話,放在哪個時代都適用。
我岳父母雖然熬到了小兒子大學畢業,大兒子結婚成家,女兒出嫁,可又輪到了要給二兒子磊文準備婚事了。
娶媳婦可比嫁女兒需要花的錢多得多。時代進步了,在兒子的婚房裡,除了價格不菲的一套傢俱之外,家用電器也得花掉一筆大錢。以前的三轉一響一咔啦早已經過時了。現在的彩電、冰箱、洗衣機三大件加起來就得花掉普通職工一年的工資。
同時,在我女兒出生之前,我岳父母的大孫子已經一歲多了。作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岳父母還得為大孫子和外孫女花錢買東西。
而且,岳父母家還有個習慣,每到星期日就招待子女們一起回家吃頓團圓飯。席間,雞鴨魚肉應有盡有,為的是給孩子們補補身體。這樣,一個月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再說,岳父母在蘇北還有很多窮親戚,人情往來都得花錢。
我這樣細細道來,是為了說明岳父母家在經濟上是很拮据的,不大容易湊得到這八百元的閒錢借給我買輕騎。
美文所在的單位福利好、獎金高。傻子都看得出來,這筆錢是美文透過岳母之手,拿給我買輕騎的。事後不久,美文自己也承認這八百塊錢是她放在母親那兒的。她說這筆錢不用還,以免我為這一筆外債操心。
夫妻之間藏有私房錢,不足為奇。藏有私房錢的一方,一般來說是弱勢的一方;她(他)一方面是為了在自己需要用錢的時候順手;另一方面也是透過積累財富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
俗話說:“財不露白。”在我們的傳統生活中,這已經成為了一種約定俗成的價值觀。別說是美文,就是我一母所生的親妹妹,你要問她存了多少錢,她也支支吾吾地說她不太清楚。
不過這也難怪,妹妹家確實是由我妹夫掌管錢財的。但要說她一點都不清楚,這也不現實,這只是一句託詞而已。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母親對我是透明的,她有多少錢,哪怕是一角一分,她都要告訴我。作為回報,我對母親也是透明的,在任何方面都沒有一絲一毫的隱瞞。
上面所說的這一番話,無非是想說明在這個世界上,母親的唯一性和母子之間感情的不可超越性。
話說我從學校騎著腳踏車回家,順路彎進上游新村去岳父母家取賣輕騎所得的九百塊錢。
當時雖說百元一張的大鈔已經發行,但市面上並不多見。在市場流通中常見的大面額紙鈔仍以十元一張的為主。
我賣輕騎所得的這筆錢全是由十元一張的紙鈔組成,厚厚的整整齊齊的一疊,由報紙包著。岳母將這包錢交給我之後,我就將它放進我每天都拎著的黑色人造革小拎包裡。小拎包裡放著幾本書和筆記本,還有一個空間可容這包錢豎著放進去。
我長到這麼大,從來沒有丟過一分錢。不過,我平時身上帶的錢也不多。今天這九百塊錢相當於普通職工一二年的工資,算得上是一筆鉅款了。雖然這是一筆鉅款,卻並沒有引起我多大的重視。我把它放進小拎包,並沒有覺得它會失去。
我把小拎包口上的拉鍊拉好,把它掛在腳踏車龍頭上。在新市口副食品商店門口,我停下腳踏車,拎著小拎包走了進去。這個月還有幾張香菸票沒有使用,我順路到這裡來買香菸。
我開啟拉鍊,從小拎包裡找出香菸票,然後又從口袋裡掏出錢包,把錢和香菸票一起交給營業員,等他給我拿香菸。
這裡是繁華的市中心,副食品商店裡顧客盈門。從我遞錢和香菸票給營業員,到我拿到香菸放進小拎包,一共不過才兩分鐘。小拎包就放在我左手的一側。
可就在這兩分鐘之內,我手臂左側的小拎包中的那包錢已經不翼而飛。我在店中左右一看,再走出商店大門四處張望,全然找不到小偷的任何蹤影。
這麼一大筆鉅款被我弄丟了,心中的難受勁就甭提了。
我心中雖然難受,但表面上看起來還是很平靜的。我是一個男子漢,遇到難受的事情就放在心裡忍著,不會像柔弱女子那樣一哭二鬧。
我去健康路派出所報了案,一位民警幫我把案情記錄在冊。
回家後,美文聽說我把這筆錢放在小拎包裡,在買了幾包煙的功夫裡就不翼而飛了,她心中自然比我還難受。畢竟她是女同志,對錢財尤為愛惜,何況這其中的八百元,還是她一點一點地積攢起來的。
她心中的難受我能理解。可她對我說了一句話,卻讓我心中驟然一冷。她說:“還不知道是不是被小偷偷去了呢?”
她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琢磨一下。
首先,考慮第一層意思。不是被小偷偷了,可能是在路上丟失了。可是,小拎包的拉鍊是關上的,到了副食品商店櫃檯上,拉鍊才被開啟;而且,這隻小拎包沒有破損,錢不會從包中漏掉。
其次,考慮第二層意思。既然這筆錢既沒有丟失又沒有被偷,那麼這筆錢根本就沒有失去,而是被我藏起來另做他用,然後再謊報軍情。
顯然,美文這句話說的是第二層意思。
我暗自反省再三,美文和我結婚後的這幾年來,我做過鬼鬼祟祟的事情嗎?沒有,一絲一毫也沒有!
如果我要藏私房錢,我也有機會。雖然我在讀書,拿的是人民助學金,沒有獎金可藏;但是,兩個暑假我拿回家技術服務費將近四百元。如果我說暑期的技術服務是義務的,也能說得過去呀!因為我還在讀書嘛。
拜佛之山不在高,有仙則靈;傷心的話不在多,一句就行。美文這句話,實實在在地刺傷了我的心。
如果說第一次我倆吵架時我說要離婚是我言語上的衝動;而這一次,我倆沒有吵架,我卻在心靈深處有了想離婚的衝動,只是沒說出口而已。
女兒還這麼小,離婚是不現實的,把離婚兩個字說出口也沒用。美文愛怎麼想就讓她想去吧,她愛怎麼說就讓她說去吧。離婚是一件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我在反思。既然我沒有做過什麼鬼鬼祟祟的事,美文心中怎麼還這樣不信任我呢?我想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我倆之間戀愛的成功,主要歸功於她的兩次主動。因此,她沒有安全感,總害怕我們之間會產生婚變。她對我的不信任,出自於她的本能。
第二個原因,我做事細心。我的東西不易被人偷走,何況是這麼大一筆鉅款。
至於我有多細心,她從我做裁縫手藝時的一針一線就能看得出來。